第一百九十四章 蝇营狗苟蓄资金

  对于普通人而言,调节身体机能主要靠睡眠,休息的够好,这身体才能养过来。

  不过真正的幸福之处还在于夜里没什么东西来打扰。

  魔土的夜行动物可是不少,哪怕只是路过,也会让他很难受。

  从火灰中刨出煨燃的木炭,一见空气,再来点小风,立刻就烧起来了。

  这就是保存火源的常用手段,

  再次弄了些肉糜,就着烧开的蒸馏水吃下,肚里暖融融的,热力又流向四肢百骸,新的一天开始了,要努力!

  要把身体伺候好了,要尽快强壮起来,这是原始资本。

  与此同时,小菊也在进餐。

  主打食物是酸乳酪小蛋糕。

  类似于巧克力派那种真空包装,能放置较长时间不坏的那种。

  只是她的神情有些狰狞,尤其是配合脸上一道还在滴血的伤抓痕,严重的破坏了进食气氛。

  她也没想到,一个大男人,像个娘们儿似的一边尖叫,一边抡着王八拳挠人。

  现在这个罪该万死的家伙已经死了,半拉脸还在营火上烤着,面部被炙烤的滋滋作响,人油一个劲的往火里滴落,另空气中弥散着一种略怪异的香味。

  距离这男人不远处,还有个女人和小孩,也都死了。

  不是她杀的,死了有段时间了,都半风干了,这男人却当其是活着的,玩着过家家的游戏,真尼玛神经病。一大清早就遇到这样的病人,小菊觉得很晦气……

  魔物也在吃早餐,一条人腿,人是昨天杀的,借被杀之人的营火烤了个半生不熟,它喜欢这样的棒棒肉,拿着得劲,啃的畅快。

  至于对方是人,还是牛、马等其他大动物、大牲口,都无所谓,它很豁达开明的,从来都是一视同仁。

  不对,是一视同食,都是食物,没有高贵低贱之分,众生平等,当然它自己是凌驾于众生之上的。

  这天徐长卿除了又去了趟小树林,一整天都窝在那个走风漏气的破烂房子里。

  劳作的最大成就,就是造了一口奇特的泥砖锅。

  它既是锅,也是炉,以树木枝条为筋骨,以泥巴为皮肉,居然没有裂,烧出了一层砖的质地,徐长卿很满意,他的手艺没有丢。

  这是他小时候玩泥巴玩出来的技术。

  做什么都要做出些名堂。当初他有着这样的性格特征,后来就中庸了许多,不肯再在除修行之外的学问上贪时间精力了。

  现在看,也算是求仙问道的负面影响。

  不过没关系,问题发现的不算晚,他还可以迎头赶上。

  证明仙道也只是一种工具,是被他掌控和运用的,而不是他沦为了仙道的傀儡。

  有了砖锅,狗人皮的衣服就可以在发臭变质前处理一番了。

  刮掉苦肉,去掉油脂,跟含盐的树根一齐煮,另外还放了刮来的一些粪硝……

  人骂人,臭皮匠,这是有由来的,鞣制皮子,那味道真的是很不好。

  劳动没有低贱的,但有些工作确实埋汰、恶心。

  徐长卿应对的不错,他的心态沉浸下来了,现在他不是高高在上的界域之主,金丹修行者,而是一名普通的拾荒者。

  一名能吃苦,有目标,也有些小技术,潜力很足的拾荒者。

  且不管未来如何,第一步就是做好自己。

  毛冲外,那叫翻穿毛皮,一般像羊皮袄什么的,都是绒毛向内。

  人跟野兽的取暖方式略有差异,皮肤跟衣服保有一定的空间,感觉更暖和舒服,这也就是为什么睡觉时衣服穿在身上,不如盖在身上暖和的原因。

  毛冲内,那就得去大毛,只留下细绒,否则会觉得粗涩不适。

  不是所有毛皮都像貂皮、狐皮。

  也不是所有的皮毛鞣质都能达到人们在商场买卖时见到的那种效果。

  徐长卿缺乏细致处理毛皮的条件,并且春夏交接,狗人在换毛……

  将毛皮变成绒皮衣,又花费了他将近一整天的时间。

  期间,他也干了点别的,比如用那件白衣给自己做了个兜裆布。

  又比如,将腿部的皮子加工成早期西部牛仔的皮裤模式。

  就是类吊带蕾丝裤的那种。

  其实最早出现的吊带袜,筒袜,都是男人用的,即便是现代,英伦都不乏那种袜腰能拉到小腿肚的、让东方人感觉很逗比的长袜。

  苏格兰人除了长筒袜,更是花格呢子短裙光屁屁,拿两条大毛腿,风吹蛋蛋凉,居然也不会觉得不适。

  他学不来,没针线做大裤头,就玩兜裆布,能感觉紧嵌利落点,也不用担心走光,剩下的白衣部分,被他当作衬衣了,还有些布条什么的,就是吊带裤的吊带了。

  整体外观看起来很LOW很逗比,但至少不妨碍行动了,这就很好。

  形象确实差了点,但他不介意。

  他还用玻璃碎片给自己剃了个大光头。

  虽然贝尔格里尔斯早就在他的节目中告诉所有人,脑袋才是人体第一散热器官,所以保有体温,一定要注意头部保暖。

  但他还是选择了把头发剃掉。主要是为了卫生,其次有伤口什么的也好处理,防止失温,戴个帽子也就可以了。正好跟白衣搭配的有个医生用的布帽,凑合能戴,薄了点,却也不比头发作用差太多。

  至此,他的基本扮相就算是定型了,一看就是废土居民,惟一欠缺的就是一把物理圣剑了。

  撬杠,可以撬门窗、保险箱、井盖、打丧尸、当扁担……是有志于末世和废土生存的人士的首选利器。

  它功能多,易上手,易获得,性价比高,它就是物理圣剑。

  在本源世界,欧美的末世生存手册中,它的排名可是比杀丧尸枪什么的靠前多了。

  若是末日生存狂,或末世类被害妄想症患者,没有收藏这样的利器在手,就会显得非常不专业,出门都不好意思跟同行打招呼。

  他现在就很想入手这么一件淘宝、京东有卖的史丹利起钉器。

  当然,不是说外国产品就一定好,主要是款式很经典,各类末世、废土类游戏中见到的,基本都是这种一头像抓挠、一头斜向小铲子特征的撬杠。

  最关键的是,他知道哪里有。

  拎着尖端炭化的简易长矛,徐长卿杀气腾腾的出门了。

  其实跟一个合格的拾荒者比起来,他现在缺的还很多,比如一个适合自己的大号登山背包,又比如一套多功能工具,再比如水壶、饭盆……

  要是扮拾荒者中的成功人士,至少还得有个超市的万向轮手推车,不然就会显得逼格不够。

  徐长卿这次率先找到的是一双半旧的凉拖鞋,就是那种后跟带可以动,前置就是拖鞋,后置卡住脚脖子,变得更跟脚,就成了凉鞋的鞋子。

  很好,原本的缠脚毛皮立刻升级成了袜子,或者说缠脚布,必须这么穿,因为鞋是43的,他他妈才一米七二左右,穿39的鞋正好……

  心态,遭遇这种非主流的道法,全看受助者的心态。

  心态好,这就是历练,并且是很有趣的那种,正像这种将仙道挂全剥掉,你还做不到呢!享受这难得的人生体验吧。

  找到了凉拖去没能找到物理圣剑,这真是岂有此理,莫非还是后来某人拉下的?这种利器都扔?

  哦对了,当时有具尸骸的,看腿的样子,应该是断了,现在没有,说明断腿死在这里的拾荒者还没有出现。

  没得到物理圣剑,但得到了一罐蕃茄鲭鱼罐头,不是扁盒状的,而是长筒状,类似于红牛,但要大上好几圈。

  当初只有个瘪的、且锈蚀半烂的铁皮罐,现在却是封装的完整罐头。

  非常好,不但有蕃茄鲭鱼可以吃,这马口铁的铁皮罐还能当饭碗、水杯、煮汤小锅。

  这种好东西,在魔土可不多,科技昌明,早就不用马口铁了,成本太高,也过于老气,用的都是易在泥土中分解的环保复合纸,有硬有韧有防水层。

  但从拾荒者的角度,环保你妹啊,都用纸袋了,连塑料袋都成了稀缺品,以至于连个盛放工具都不容易找到,光靠手拿,拿不了多少,还很不方便。

  这种马口铁的罐头,也是打着百年字号,经典造型,卖情怀卖文化才有的,老干娘牌,不是蕃茄鲭鱼就是蕃茄牛肉,魔土只此一家。

  他还找到一件女士的齐屁牛仔短裤,就是那种边缘打毛,穿上后能露半个屁股蛋子的。可这腿径能放他一个半大腿,当初穿这短裤的那位,腿得是有多粗?你以为自己是卡黛珊啊?大象腿穿这种玩意,诚心恶心人是吧?

  这东西他要穿,得先穿条老棉裤在里边,否则根本起不到啥作用,又露又透风,当屁帘穿?

  算了,说不定今天还有其他收获,别太为难自己。

  徐长卿还是有些矜持放不下,这个就很不废土,废土民众有的穿就不错了,挑三拣四,你以为你逛沃尔玛超市呢?

  徐长卿自绝心中还是有些谱的,若真是以三年前的魔土为背景板,那他即便不是第一波拾荒者,也是第二波,各个城镇里还是有好货的,也相对易得,不用太委屈自己。

  果然,不久之后,他就获得了儿童背包一个。

  别看不是很大,口袋也都花哨不实用,可它是双肩背,人体工学设计,解放双手,也是能放些东西的。

  他还得了一打纸口罩,只被用了两个,还有十个。

  好东西,获得的也及时,若是再迟一些,他就会自己弄块湿布罩面了,这下有了更好的。

  今天他主要搜刮的目标是一间公寓楼。

  这公寓楼是角城惟二具备居住特征的建筑之一,另一座是商务大厦,其中有那么几层是快捷酒店。

  在他眼中,公寓是一种介于住宅和旅店之间的存在,跟住宅比,它不够生活和舒适,但比住宅便捷,跟旅店比,它更具专属性,更经济,但需要自行操持更多。

  至少眼前这幢公寓楼是类似该种性质的,不是那种闹中取静的豪华公寓,而是为上班族提供方便利的居住环境。

  所以它看起来更像是快捷酒店,一条走廊,两列房门。

  这走廊即便是白天,也显得黝暗,它被北边和南边的两排房子夹在中间,只有东西的走廊尽头才有窗。

  这里是八楼,公寓最高的一层,然后楼道中仍旧有纱丝一般的烟雾飘荡。

  这是污秽之力的具现,其中混合了官方为了杀死大量出现的怪物而投放的毒气残余,科魔结合的产物,能够让人的呼吸道和肺溃烂,除了器官更换,没有特别有效的治疗手段。

  带口罩和面巾,主要就是为了防范它,以及有毒粉尘,本来普通的粉尘,经过这种毒雾的加工,成了放射性物质般的存在,吸入、皮肤触碰都是麻烦。

  当然,这些都没有遇到一个活人麻烦,在这种环境中生存下来的活人,随便想想,都知道不是什么易于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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