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我退伍回来已经有半年多了,和大家聊聊我的军旅生涯吧。
一直在看这本书的读者朋友一定知道,我是在2017年9月参军入伍的,当时这本书写到一百万字,刚刚上架没多久,还属于起步阶段。我在这本书最应该努力撰写的时候放下,身着迷彩前往了离家千里之外的云南昆明。
多数热血男儿都有一个军旅梦,我也一样,19岁的我对军旅充满了向往。
实际上,我从2015年开始报名参军,结果因为太瘦了没能通过体检,那时候我17岁。2016年再度报名,还是失败,因为报名的人太多,征兵办优先让大学生入伍,只有专科学历的我再次被刷下。
直到2017年,我抱着对军队的向往开始写这本书,一开始书名是编辑定的,叫《最强特战狂兵》,后来前段时间我改回了起初想用的书名《幽灵特遣队》。
说回正题,2017年我专科毕业,擅长写作的我找到了一份新闻采编的工作,我自己也很喜欢。三个月实习期即将结束,总编告诉我可以转正了;但同时,我收到了当地武装部领导的微信,他询问我是否还愿意继续报名应征
其实当时我不太乐意,毕竟我很热爱自己所做的工作,能经常外出采访,甚至还采访过歌手庄心妍。
直到有一天我在某个地方看到了对《幽灵特遣队》的评论,一位读者朋友说我写的很不专业,一定是没有真正了解过军队生活。确实是这样,我只是抱着对军队的向往写的这本书,却没有真正体验过军队生活。
正是因为这样一条评论,再次点燃了我对军队的热情之火,再加上我热爱写作,想为写作积累更多的素材。于是,我瞒着爸妈去参加了应征体检,初检、复检全部通过,直到通知家访的时候我才告诉了我爸妈。
但当时我没抱多大希望,参加完体检之后继续回到公司上班,做做采访,写写新闻,每天和同事喝下午茶,晚上码字写小说,生活无比的惬意。
具体哪一天我已经不记得了,我收到武装部领导的微信,他告诉我,他刚刚开完定兵大会,我成功通过了应征,光荣的成为了一名新兵。
我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那时候的心情,高兴和失落并存。高兴,是因为我坚持了三年的梦想终于实现;失落,是因为我即将失去现在的生活。入伍也就意味着我不能再写小说,不能再做现在这份工作。
最终我还是坐上了前往云南的火车,穿着向往多年的迷彩服,头顶上的军徽迎着阳光闪闪发亮。
我在陆军服役,新兵连三个月在云南的曲靖市,那是让人难忘的三个月。
战术基础动作训练在我手上留下了永远无法消除的疤痕,如今我码字,一低头就能看到那道伤疤,班长告诉我伤疤是军人的勋章。
有一次爬战术基础动作手臂受了伤,军医给我处理手上的伤时,肉和沙子粘在了一起,鲜血直流。班长在一旁都看不下去转过了头,军医甚至都露出了不忍的表情,我还在那咬牙忍着,那真的是我人生中经历过最大的疼痛,现在回想起来真的挺佩服自己的。
我记得新兵时最怕的是手榴弹投掷,因为我很瘦,手臂力量严重不足。手榴弹投掷及格是30米,我一直在28米左右徘徊,死活投不到30米。每次带出去训练,我都会跟其他投不及格的战友一起投手榴弹,一投就是大半天,吃饭时筷子都拿不稳。
那三个月很累,但很有趣,现在我翻出新兵时的照片都忍不住想笑,那时候的我眼神中充满着坚毅。入伍时我就告诉自己,在这里哪怕被练到死,也绝对不能有半点退缩,不能当可耻的逃兵。
我做到了。
新兵连的三个月,思念家人,训练的痛苦,受到的委屈都没有让我掉过一滴眼泪。新兵训练结束,我所有科目及格,排在全连第50名,刚刚好中等,倒也没有丢脸。
下连是我们全体新兵最期待也是最紧张的事,新兵训练只是个敲门砖,下连才是真正的开始。那时候我知道了自己的专业,我是一名电子对抗兵。而我的班长是一名14年的老兵,四级军士长,他是我们连队军龄最长的人,连长和指导员都要敬他三分。
见到他之后我很紧张,他领子上的军衔代表着他威严,我一直以为这种级别的老兵肯定会严格到极致,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他人真的很好,每次想起来他的和蔼我都觉得自己的军旅生涯很幸运。
不过我在连队只待了不到一个月,因为我擅长写作,当兵前有过写小说和新闻采编的经历,我被营里选去了参加旅里组织的新闻骨干集训,集训结束之后我就留在了宣传科,一待就是整整两年。
是的,我的两年军旅生涯,除了新兵训练的那三个月,其他时间我都很潇洒。
训练也不用搞,有自己的办公室,相机是我的象征,和宣传科其他借调来的战士住在办公楼的一间宿舍里,每天可以洗澡。在宣传科待久了,全旅的官兵都认识我,每次我背着相机出去拍摄新闻图片,那些在正在训练的战士都很热情,有些人笑着说:“看,宣传科的小梁来拍照了,大家认真点,说不定下一次上新闻的就是咱们。”
那时候我的职责就是做新闻,相信读者朋友们偶尔都会在微博、公众号、报纸、电视上看到很多关于军队的宣传,最常见的就是公众号推文,有软文,有新闻,甚至还有图片组成的组图稿件。
那两年我就是做这些的,职务叫宣传科新闻报道员。
这是一个让人羡慕的岗位,连队战士一周才用几次手机,还限时;而我则不是,我随时都揣着手机,睡觉的时候还会刷半小时微信。
但这也是一个累到狗一样的岗位。
连队战士要站岗,晚上有时候会睡眠不足,而我也一样,我经常熬夜加班写稿件,处理新闻图片。有时候我会和战友开玩笑,说我领着不到一千块钱的津贴却干着两万块的工作。
最忙的时候我连续加了半个月的班,一大早就抱着相机出门,晚上回来写稿写到凌晨两三点,每天睡三个小时左右。早上醒来,都能看到枕头上有不少头发。
但我的成绩很不错,从军两年,在报纸、杂志、微博、公众号以及各大网站上发表了一百多篇稿件,这是一个值得骄傲的成绩。首长对我评价很高,一度劝我留下不要退伍,但碍于我的坚持,只好作罢。
是的,我两年的军旅生涯,除了新兵那三个月,其他时间我都是和相机、电脑、文字相伴,没有大家想象中的摸爬滚打,没有枪林弹雨,有的只是深夜时候那刺眼的灯光,和一台持续工作的电脑。
但我觉得自己收获很丰厚,正是因为这个岗位,我见识到了普通连队战士见识不到的场面。新闻报道员的职责很广,单位举行任何活动的时候我们都要去拍摄,迫击炮射击、榴弹炮射击、工兵爆破,甚至是拉练我们都得跟着走全程进行拍摄。
这两年我拍下了非常多的精彩图片,我现在的电脑壁纸就是我当初拍下的一张榴弹炮射击的照片。炮弹出膛,火焰从两边散开,就像是一只火红的蝴蝶正在展开翅膀,而指挥的战士正好挥下红旗,整张照片既耀眼又震撼。
我人缘很好,旅里的战士们都很喜欢我拍的照片和我做的新闻,有一段时间我写的比较多的是人物报道,很多连长、指导员,甚至营长、教导员都疯狂给我“推销”他们手下的战士,有出国比武获奖的,有表现突出立过二等功的,那段时间真的是应接不暇。
故事终究是要写到结局的,军旅生涯也是一样,退伍那一天,宣传科长坚持要到高铁站送我,怕我饿着,还给我买了面包。我新闻中心的班长给我买了一大堆零食,让我在车上吃。
我戴着光荣退伍的大红花,兜里揣着“优秀义务兵”的勋章,向站在月台上的战友们敬了最后一个军礼,也正式宣告我军旅生涯的结束。
并不是我不想留,而是对于日复一日的军旅生活,我更希望回到家中继续撰写我脑海中想象了无数遍的故事。
是的,归根到底我还是喜欢写小说,而不是写新闻。
如果有一直看我书的读者,一定知道我写这本书之前还写过两本小说,加起来总共三百万字。
第二本书是一部悲剧,结局女主死了,男主痛苦了半年,最后坐在女主的坟前,选择了和女二号结婚。那本书叫《暗夜守望者》,是一本让我自己都感到难过的书。写那本书的时候我只有18岁,如今回想起来我都想不明白,那时候的我是怎么写下《暗夜守望者》这本两百万字的小说。故事整体是很精彩的,男主的经历跌宕起伏,颓废过、痛苦过、被爱情伤害过。最后在后记时,面对自己的女儿,他终于放下了所有的过往,用自己最好的一面去照顾妻子和女儿。
人真多不能用今时今日的成熟去否定自己曾经的年少孤独,那时候的我,可能真的是抱着对爱情的一个期待去写下《暗夜守望者》这个故事。
爱不是盲目的付出和一厢情愿,这也是在《暗夜守望者》中,我最终让男主和女二号结婚的原因。
现在这本《幽灵特遣队》,我为什么要设定这样的剧情?
其实很难和大家解释,但我想说的是,这本是我投入了太多个人情感的小说。
主角叫梁夜,而我也姓梁。
我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萧筱没有死,她会强势归来。后续的剧情会如何发展,我不想给大家剧透,过多的透露剧情会很无趣,但我也不希望大家对我感到失望。
为什么我要让凌诗诗来到梁夜身边?
其实最初并不是这样设定的,最初我的设定是,凌诗诗虽然是叶晴指定的儿媳妇,但梁夜坚持反对,叶晴只好让凌诗诗专心负责游侠的工作。
可现在我为什么让凌诗诗来到了梁夜的身边?
因为我自己。
其实大家不知道,我经历了一场比较失败的恋爱。
我前女友是我的师妹,她很漂亮,很活泼,爱看搞笑的综艺,很喜欢吃辣。她是跆拳道教练,在部队时我经常和战友说我退伍回去就恼火了,因为我打不过我女朋友。
那只是玩笑话,但我真的很爱她。
长时间的异地恋,在我退伍回家的那一天终于结束。走下高铁,在出站口我看到了她,在茫茫人群中我身着军装载誉归来,抱住了日思夜想的她,那一刻我真觉得自己是现场最幸福的人。
后来我们还是分开了,性格不合和平分手。
说是和平分手,但那一晚我喝的很醉,陪我喝酒的几个朋友一样喝的很醉,而且他们第二天还要上班。
就是在去年十二月底,那段时间我很久没有更新,就是因为经历了这个事。
剧情的设定,萧筱是当之无愧的女一号,艾琳是女二号,凌诗诗是女三号。
梁夜对待感情很坚定,除了萧筱之外谁都不爱。读者“甜蜜依恋”评论说:“人生总会遇到几位过客知己。”
这正是我想这本书中表达的。艾琳也好,凌诗诗也好,她们只是梁夜生活中的过客,终究只是单恋,她们不可能再得到梁夜的心。
凌诗诗来到梁夜身边,只是我自己心态的一个变化,我想用这种方式来再一次体现梁夜的坚定。
体现一个人对爱情的坚定,不仅仅是用时间,还能用身边的人来体现。凌诗诗的存在就是这样,她走到了梁夜的身边,照顾他的一切。但她很卑微,爱梁夜爱的很深刻,可那终究只是她的一厢情愿。
因为梁夜会永远坚定,对萧筱的心一辈子都不会变。
就像我自己,当初我深爱我的女朋友,拒绝和其他女生有过多的来往。真的,那时候我就真这么偏激。
可惜我终究还是孤身一人,梁夜也是如此。但他不会永远孤单的,萧筱会回到他的身边,即使这还需要一段时间,但他的坚持,他的思念会得到回应。
就像我在书中写的:“爱从来就不是清浅的,那里面有成全,也有忍耐,有付出,也有等待,爱是初次遇见时候的砰然心动,是百转千回依旧挂念,是颠沛流离时还在身边,爱情是一个诺言,是对人性的最大考验。”
到最后你们会发现,梁夜很值得让人敬佩,他的坚持,他的痴情真的很偏激,却又那么让人心疼。
黑暗是慷慨的,是耐心的,它无往不胜。但强大的中心也正是它的弱点,一缕烛光便可把这黑暗驱散。
艾琳不是这道光,凌诗诗也不是,她们只不过都是夜空中快速闪过的流星,燃起了光芒,但最终还是会熄灭。
只有萧筱,才是照亮梁夜内心的那道光芒。
我本不该剧透的,但看到大家的评论,我还是忍不住说了这些。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这本书,坚持、耐心地看下去,我不会让大家失望,梁夜也不会让大家失望。
萧筱会回来的,很快。。
感谢每一位支持这本书的读者朋友们!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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