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撩,撩,撩!

  这才是读书人的可怕之处。

  李承泽心神受损,信念被夺。整个人看起来好似行尸走肉,如何能够去参加科举?

  就算勉强去了,正如他自己所说,一个名声被污的人,又能有什么作为呢?

  “儿啊,你父亲千叮咛万嘱咐,不让你随意树敌。更不要得罪读书人,你为什么总是不听?”

  “现在知道读书人的厉害了吧?”

  “他们口诛笔伐,杀人不见血。”

  “早年你父亲曾经吃过文人的亏,故而每次都是耳提面命。”

  “诛人诛心!”

  “孔夫子当年诛少正卯的故事给你讲过多遍。”

  “你为什么总是不听?”

  主簿夫人语音低沉,看着没有一丝朝气的李承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说道。

  李承泽面色有些惨淡,扯了扯自己的嘴巴,艰难的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我哪里能想到读书人会如此的厉害。”

  “少爷,不好了,少爷,不好了。”

  就在李承泽和主簿夫人互诉衷肠之时,一个家丁有些莽莽撞撞的跑了进来。

  “究竟是什么事,让你如此慌张?”

  主簿夫人眼睛一凝,面色有阴沉的问道。

  “还有没有规矩了?”

  “夫人!”

  那个小厮有些畏惧的站在那里,脸色有些发白,喏喏的说道。

  “是什么事情让你如此慌张?”

  李承泽抬起头,有些木然的问道。

  “公子,现在人们都在疯传,司徒刑摔碎的玉石,被他以百两黄金的高价卖给了玉痴窦家!”

  那小厮得到同意后,有些震惊的说道。

  “这怎么可能?”

  李承泽的眼睛不由的一凝,有些难以置信的说道。

  “这一定是司徒刑放出的假消息,那块玉已经被摔碎,怎么可能卖出如此高的天价。”

  “城北的窦家已经确认。”

  “司徒刑的买下的玉石是难得的血玉,虽然有残损,但是经过高手修补,价值并没有损伤太多。”

  “绝对值一百两黄金!”

  “现在整个知北县都在疯传这件事。”

  小厮见李承泽有些不相信,急忙将自己听到的消息全都讲了出来。

  “这怎么可能?”

  李承泽的心头如同被锤子重击一般,身体不由的倒退几步,脸色越发的苍白,看起来好似被抽干了精气神,说不出的萎靡。

  “这怎么可能。。。”

  “难道,司徒刑至始至终都是在演戏?”

  “我竟然至始至终都被他玩弄在鼓掌之间!”

  突然,他仿佛好像想到了什么,抓住小厮的两条胳膊,急急问道。

  “外面的人如何评价吾?”

  小厮被李承泽抓住胳膊,神情不由的一滞,但是很快他就反应过来,脸上带着几分喜色的说道:

  “乡人对公子评价颇高,称公子是知北县的周瑜,周大都督!”

  “现在外面,很多人都在吟周都督的诗。”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崩云,惊涛裂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间如梦,一樽还酹江月。”

  李承泽小声喃喃的念着苏老泉的赤壁怀古,本来面上还有几分喜色。但是他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凝重,眼色也越发的古怪。到最后更是被气的喷出一口炽热的鲜血。

  “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人们这是讽刺我有眼无珠,同室操戈,损了名声,又错把宝玉当石头。真是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既生瑜,何生亮?”

  “知北县既然有了我李承泽,为何一定要有司徒刑?”

  噗!

  李承泽再次吐出一口炽热的鲜血。身体精神陡然变得委顿起来。

  郎中!

  郎中!

  快喊郎中,少爷被气的吐血了!

  。。。

  高空万里之上,一个巨大的气囊吊着一艘巨大的飞艇,在热气和符咒的双重作用下,刺穿云海,劈开罡风,看似缓慢,实则迅捷的前进。

  司徒刑摸了摸自己有些发痒的鼻子,下意识看了一眼云雾缭绕的下方。

  究竟是谁,在背后念叨自己?

  “司徒先生不是第一次坐飞艇?”

  身穿薄纱,全身挂满金饰,肤白貌美的贵女举着一杯异域美酒,来到司徒刑近前,有些好奇的问道。

  “知北县只是一个偏僻小城,余也是第一次乘坐飞艇。”

  司徒刑看着宽大的甲板,宽大的云帆,还有好似船长一般,正在操控舵盘的李如意,有些惊讶的说道。

  “但是我看先生,并没有太多震惊之色。”

  “想来是玛雅多虑了。”

  全身戴满金饰,富贵气冲天的玛雅,展颜一笑,有些自嘲的笑了笑。

  司徒刑托着酒杯,扶着栏杆,远眺远处的云海,一片片云朵结成高山,被风一吹,云朵好似沙漠上的砂砾一样滚动。

  “真美!”

  “这样的美景,让我想到了故乡的沙丘。”

  因为喝酒的缘故,玛雅的脸色有些酡红,看起来异常的妖艳,看着变幻无常的云海,她眼神幽幽,有些思念的说道。

  司徒刑喝了一口美酒,知北县身处大乾边塞,和外域贸易频繁。

  自然喝过这种颜色鲜红,好似人血的葡萄美酒。

  但是玛雅端来的却更加的甘醇,想来定然是难得的美酒。

  “可惜。。。”

  看着手中的青铜酒樽,司徒刑的脸上不由流露出失落可惜之色。

  “司徒先生,这个酒樽可有不妥之处?”

  玛雅出身王室,自然长了一颗玲珑剔透之心,见司徒刑流露出迟疑可惜之色,急急追问道。

  “这酒是美酒,可惜却没有用对酒具。”

  司徒刑再次抿了一口好似人血的酒水,一脸可惜的说道。

  “凭空失色不少。”

  “愿闻其详。”

  身穿粉红色纱衣,身上挂着金饰的玛雅也不生气,有些好奇的问道。

  司徒刑举起手中的酒樽,看着其中好似人血一般的酒水,胸有成竹,气势恢宏,神色自傲的说道:

  “要说这天下最会喝酒的,还是大乾。

  白酒,少了芳冽之气,最好是用犀角杯盛之而饮,那就醇美无比,须知玉杯增酒之色,犀角杯增酒之香。汾酒,有诗云:‘玉碗盛来琥珀光。’可见玉碗玉杯,能增酒色。饮外域的葡萄酒嘛,当然要用夜光杯了。古人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要知葡萄美酒作艳红之色,我辈须眉男儿饮之,未免豪气不足。葡萄美酒盛入夜光杯之后,酒色便与鲜血一般无异,饮酒有如饮血。岳武穆词云:‘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岂不壮哉!高粱美酒,乃是最古之酒。夏禹时仪狄作酒,禹饮而甘之,那便是高粱酒,饮这高粱酒,须用青铜酒爵,始有古意。上佳米酒,其味虽美,失之于甘,略稍淡薄,当用大斗饮之,方显气概。百草美酒,乃采集百草,浸入美酒,故酒气清香,如行春郊,令人未饮先醉。饮这百草酒须用古藤杯。百年古藤雕而成杯,以饮百草酒则大增芳香之气。

  梨花酒呢?那该当用翡翠杯。‘红袖织绫夸柿叶,青旗沽酒趁梨花。’你想酒家卖这梨花酒,挂的是滴翠也似的青旗,映得那梨花酒分外精神,饮这梨花酒,自然也当是翡翠杯。

  玉露酒,当用琉璃杯。玉露酒中有如珠细泡,盛在透明的琉璃杯中而饮,方可见其佳处。”

  司徒刑说到兴处,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说不出的洒脱和豪迈。其他人被他的气势所摄,心中不由暗暗叫好。

  “喝酒竟然有如此多的讲究?”

  玛雅表情有些木然,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看着精气饱满,气势惊人的司徒刑也是感到几分目眩,对他所说的酒水酒具更是好奇。

  白酒!

  汾酒!

  葡萄酒!

  高粱美酒!

  米酒!

  百草酒!

  玉露酒!

  外域哪里有如此多的酒水?

  她心中对大乾的富庶,又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不愧是天朝上国,大陆的中心。

  “这艘船上,士子不下数十人,贵女为何对学生另眼相看?”

  司徒刑也饮了一些酒水,眼睛直勾勾的盯住玛雅的脸颊,有些大胆挑逗的说道。

  “如果我说,是因为你长的足够英俊,你相信么?”

  玛雅没有立即回答司徒刑的问题,反而用柔嫩的手掌轻轻的抚摸了一下司徒刑健壮的胸脯,有些挑逗的说道。

  司徒刑的身体不由的一僵,瞬间起了一身鸡皮。就连呼吸也不由的变粗了几分。

  “贵女开玩笑了。”

  “真想要知道?”

  玛雅见司徒刑脸色有些紧张,心中不知为何,竟然升起一丝恶趣味,眼睛一转,咬着自己鲜红的嘴唇,露出洁白如玉的牙齿,一脸的诱惑撩拨的说道。

  “想!”

  司徒刑看着虽然蒙着白纱,看不清五官,但是曲线动人,只感觉自己的心不由来的一颤。好似小鹿撞撞一般。肾上腺更是有一种叫做雄性激素的元素在不停的分泌。

  不论司徒刑还是玛雅都感觉到了一种暧昧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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