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来给你讲几个故事。”永嘉先生说,“当年楚汉相争的时候,项羽一方与刘邦一方的力量对比是严重失衡的。
项羽不仅勇冠天下,而且有范增这个谋士辅佐,因此可以说是所向无敌。
刘邦这边,大将也不少,但与项羽一比,那就逊色多了;在人才方面,刘邦手下倒是有不少,最著名的即是‘汉初三杰’:
一是张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是一个杰出的谋士。
一是萧何,镇守国家,安抚百姓,不断供给军粮,多方保障后勤。
一是韩信,率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取。除了这三杰以外,还有一个陈平,也是一个智计百出的人物。
然而即使是这么多的人才,对上项羽与范增这个组合,还是远远不济。
于是高祖刘邦经过多方权衡,在财力捉襟见肘的情况之下,拿出四万斤黄金给陈平,用来离间西楚君臣之间的关系,而且全权委托陈平办理此事,至于这钱怎么花,刘邦毫不过问。
不久,楚王项羽果然怀疑范增与汉私通,致使范增因病引退。
没有了范增的辅佐,项羽就好比一只雄鹰折损了一只翅膀,即使是再勇猛,综合力量也大大下滑,于是很快就被刘邦打败了。
对这邦的这个做法,你是如何看待的?”
马腾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是明主的风范。”
“还有呢?”永嘉先生接着问。
马腾说:“我爹曾给我说过,钱虽然是个好东西,但花在该花的地方就是物有所值。能用钱说话的地方,就不必大动干戈;能用钱摆平的事情,那都不是事。”
永嘉先生笑了笑,说:“令尊大人高瞻远瞩,令人佩服。正是这个道理。
假如汉高祖只计较一时的微小损失,而对陈平有所吝啬,那么西楚的君臣怎么会至于相互猜疑,后来与楚国的战争又怎能进行得那么顺延呢?
咱们再说一个故事。
前汉七国之乱的时候,吴楚联军东进,行至梁国,遭到景帝之弟梁王刘武的顽强抵抗,吴楚联军并力攻城,攻下梁国南面的棘壁。梁王刘武向朝廷告急。
周亚夫认为吴楚联军势大,正面决战难以取胜,献策用梁王军队拖住吴、楚主力,寻找时机切断对方补给,然后伺机击溃叛军,景帝同意了周亚夫的计划。
于是周亚夫绕道进军,走蓝田、出武关,迅速到达了雒阳。
梁国被叛军轮番急攻,梁王向周亚夫求援。
周亚夫却派军队向东,屯兵于梁国以北的昌邑,坚守不出。梁王再次派人求援,周亚夫还是不发救兵。
最后梁王写信给景帝,景帝又下诏要周亚夫进兵增援,周亚夫还是不为所动。
梁王于是任命韩安国与张羽为将军,拼死抵御,与吴楚联军僵持。
梁国城池防守严密,吴兵无法西进,转而奔向周亚夫的军队。
周亚夫坚守壁垒,不肯与战,私下却趁机轻兵南下,夺取泗水入淮之口,断绝了叛军的粮道。
吴军断粮,士兵饥饿,几次挑战未果,于是夜里袭击周亚夫军营,佯攻东南面,周亚夫命令于西北面守备。
吴兵果然从西北强攻,未能攻破,吴兵大败,士兵多半饿死或投降走散,周亚夫率军追击,大破吴、楚联军,取得了平乱的关键胜利。
从这个故事里,你有什么启发?”
马腾说:“一言兴邦,一言丧邦。景帝听从了周亚夫的建议,我觉得这是平乱的关键。”
“是啊。”永嘉先生说,“汉景帝听从太尉周亚夫的计谋,让势单力孤的梁国来阻挡吴国的进攻,却不眷恋与梁王的手足之情。
不久,吴楚的精兵指向梁国,而周亚夫才得以平息吴楚等七国之乱。
假如汉景帝只顾及兄弟私情而对梁国依恋不舍,那么吴楚等七国叛军的凶猛势头何以挫败?
再有光武帝时,各郡设置水军,耗费了很多粮食,偏将军吴汉要解散水军,而光武皇帝最终采纳大将军岑彭的意见保留了水军。
灭蜀之功,倘若能靠水军来完成,那么粮食耗费的多少是不值得计较的。
要想消除猛虎为害,那么放火烧山时就不能考虑山民庄稼的损失;
要想消除水兽为害,那么截断水流时就不能考虑会不会因此而影响渔人捕渔。
天下之事,有利的一面占的比重大,有害的一面占的比重就小,统治者一定会愿意去做。
就象我们以前说过的,战国时赵国的大臣要把长安君送到齐国作人质,以换取齐国出兵救赵,太后不同意这种做法。
大臣们竭力规劝,太后更加愤怒。左师触龙用这种做法可以使赵国兴旺发达的道理,很快说服了太后,同意把长安君送到齐国作人质。
这种做法,对赵国的兴旺利多弊少,而长安君给齐国作人质的耻辱是不值得计较的。
汉高祖拿出数万斤黄金送给陈平,以离间西楚君臣之间的关系,允许他自行支配这笔资金,却不过问这笔资金的支付状况,而西楚的君臣终因互相猜忌导致了西楚的灭亡。
这种做法,对于灭楚利多弊少,那么,损失了一些黄金是不值得可惜的。
人有亲疏远近之分,事有轻重缓急之别。人们既然舍弃一些心爱的东西,必有那不该舍弃的东西而在。
比如说有杀头的危险,就不能考虑保全手指;有心腹病患,就不能考虑保全皮肤。
并不是手指和皮肤不值得爱护可以随便舍弃,而是因为一定有那不应该轻易舍弃的东西,而不得不忍痛割爱。
是以在治政中,一定要多加平衡,舍其小而顾其大。
天下的祸患,没有比不应该做而硬性去做以至于失败后才停下来再大的了。
凡事应该做而去做,还可能成功;不应该做而硬性去做以至于失败后才停下来,天下就没有可以成就的功业了。
这是什么原因呢?天下没有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
从事某项事业,等到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时候再去做,也就没有可以动手的时间。
大德大智的人从事某项事业,获利小而害处大,不忍心去做;
获利大而害处小,应当坚决去做;利害相当,不能去做——因为利与害相等,即使得到了一些好处,也被损失所抵消了,还不如安于无事为妙。”
【在阅读模式下不能自动加载下一页,请<退出阅读模式>后点击下一页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