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八章:绝地反击(26)

  代号四在大家的翘首期盼中回来,绷带不知道什么时候脱落,凌乱黑袍上沾着明显打斗过后的血迹,仿佛燃烧着的火焰,烘托出笼罩于她周身的煞气。

  这是个绝对不能轻易招惹的人的念头自主浮现……

  “敌人在准备渡河,前锋已经过去了,伯爵的本队尚未开始行动。”

  刺客头子将亲自核实的情报娓娓道来:“急行军的话,应该正好可以赶上。”

  “施耐德呢?他怎么样了?”欧文等她说完,关切的追问道。

  代号四顿了顿,饱含深意的瞅着我,随后认真的对骑士说:

  “莱希菲尔德伯爵于情于理本想给他放下武器的机会,但施耐德一心求死,他牺牲的很壮烈,像个真正的骑士,伯爵命人郑重收敛了遗体。”

  “施耐德他……牺牲了?”

  欧文听到噩耗难以置信,悲痛的泪水直在眼眶里打转:“我要报仇!”

  他把牙咬得噔噔响,一字一顿的蹦出来。

  “我要杀一百个士瓦本人为老战友陪葬!”

  “敌军距此多远?”

  众人悲伤之际,我得保持格外的冷静,英雄尸骨未寒,却不是该缅怀的时候,敌人的威胁尚在,从某种不可告人的意义上说,我甚至有些感谢施耐德及时的牺牲,他大大激发了士气,敌众我寡的情况下,士气往往决定了战斗的成败,虽然这点小心思很冷血。

  “六里,我们人少,抄近路的话五里左右,不过……”

  代号四头一次说话吞吞吐吐的,表明了她心中也存有疑虑。

  “敌人的数量太多,即使前锋过了河,留在这边的人数都至少是我们的十倍!”

  我感激的笑笑,故作轻松耸耸肩,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作为主心骨,必须展示坚如泰山的决心:

  “别担心,你们还不了解我吗?不打无把握之战,凡事只有奈梅亨公爵占便宜的份,哪有吃亏的?”

  我嬉皮笑脸的招呼传令兵:“让大家聚一聚,决战前我有话要对他们说,对他们每一个人说。”

  士兵们陆陆续续的围过来,彼此挨得很近,几十个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恰好站了两圈,我骑上马背以便所有人都可以看到自己:

  “奈梅亨的勇士们,最近我听到这样的传言,说奈梅亨被上帝抛弃了,一向幸运的公爵完蛋了,我在这里告诉你们,那是一派胡言!为什么?因为你们此刻站在这里,你们追随我千里迢迢的打仗,是为了荣誉,是为了男子汉当横刀立马的赳赳志气,同时也是为了保卫家人、保卫家园!”

  “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崇拜过风度翩翩的骑士,崇拜过威风凛凛的角斗冠军,大家都喜欢胜利者,从不宽恕懦夫,一个真正的勇士,连产生失败的念头也会自觉惭愧!”

  “负责任的说,我对接下来的战斗毫无信心,三十几个人打几百个,开什么玩笑,你们肯定会全部牺牲,包括我,尸体横陈于荒郊野外任野狗乌鸦啃噬,没人知道你们死在这里,没人帮你们收殓,没人带你们的遗骨回家……”

  “咱们全死光了,就像暴雨灭了整个蚁穴的口一样,利利索索、干干净净,每个人终究都会死,没错,面对难以战胜的敌人,凡人都会胆怯,如果有谁说他不害怕,那是撒谎,有的人胆小,但这并不妨碍他像英雄一样去战斗,如果其他同样胆怯的战友在奋勇作战而他袖手旁观的话,那个人将无地自容。”

  “真正的英雄,即使胆怯,照样敢和强大的对手一决高下!”

  “真正的男子汉,不会让对死亡的恐惧战胜荣誉感、责任感和男子气概!”

  “一场精彩的战斗,是不甘居人下的男子汉最能体现自己胆量的舞台,它能逼出平时、也许一辈子不可能放射出光芒的、潜藏在你们心底的伟大!”

  “大家要记住,敌人和你们一样害怕,很可能更害怕,他们不是刀枪不入的,他们也是吃面包长大的肉身,掐住敌人的喉咙数十个数,他们一定没法活!”

  “在某次不知所谓的宴会上,有位狗屁的贵族醉醺醺的跑来问我,身上泛着股恶心的泔水味,他说:为什么奈梅亨总能险中求胜,总能逢凶化吉?我当时差点甩他一脸马粪!这无知的白痴、只懂得吃饭造粪的混蛋!我拥有世界上最好的领国、最好的百姓、最不怕死的战士和最旺盛的战斗意志,凭什么打不了胜仗?”

  “说实在的,我真可怜那些过去的、现在的、还有未来将和我们作战的狗杂种们,真的,他们太可怜了,他们才是被上帝抛弃的孤儿,没交锋便注定要输的倒霉蛋!”

  “不是所有的英雄都像吟游诗人的传奇故事里描述的那样,骑着白色的骏马,身穿天神打造的精致铠甲,轻轻松松干掉盘踞深山的恶龙,从而救出美丽善良的公主,从此两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英雄既是遥不可及的神又是可以触摸到的普通人,也就是说,你们都能成为传奇故事中的那位英雄,当然,有人会找借口:管他娘的!谁爱当英雄谁当,我得好好活着!活下去是人的本能,但人不能够仅靠本能活着,那和觅食、拉屎、打瞌睡等死的肥猪有什么两样?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想呢?到那时,我们怎么办?我们的战友、队伍甚至整个国家会是何种样子?”

  “不!他奶奶的,奈梅亨勇士不那样想!我们不能只想着自己,也要想着身边共同出生入死的战友,我们的军队容不得胆小鬼,所有的胆小鬼都应像耗子一样被斩尽杀绝,否则,战后他们就会溜回家去,生出更多的胆小鬼来!”

  “是的,我们是想早日回家,我们想让这场女表子养的战争早日结束,可那些阴险的、亵渎了奈梅亨的杂种不同意,他们希望永远霸占着那块圣洁的热土,让我们的子子孙孙给他们做奴隶!”

  “听我说,小伙子们,最快的办法,就是干掉点燃这场战争烽火的混蛋,从rou体到灵魂的收拾干净,送他们滚回屎尿遍地撒旦笼罩的地狱去,早一日把敌人消灭干净,我们就可以早一日凯旋,回家的捷径向来只有这一条,我要亲手干掉那个躲在巴黎的阴暗宫殿里盘算着害人的小狐狸,还有那条畜生不如的弗兰德老狗!”

  “凯旋回家后,今天在这里的每一位战士都将获得一段值得终生夸耀的经历,姑娘们露着白花花的胸脯,自愿对奈梅亨的英雄敞开双腿,你们的父母亲人会以生养了这样的勇士而自豪,你们一辈子没迈出过家门的朋友会羞愧的不敢露面!”

  “二十年后,你会庆幸自己参加了此次战斗,到那时当你老态龙钟的坐在院子里的草地上,小孙子爬着你的膝盖问:爷爷,二十年前那段真实的传奇故事发生时你在做什么呢?你不用尴尬地干咳一声,把孙子移到另一个膝盖上,吞吞吐吐地回答:啊……我当时在侵略者的皮鞭下****呢……正与此相反,勇士们,你可以直盯着他的眼睛,理直气壮地说:听好了孙子,爷爷我当年同奈梅亨公爵并肩作战,狠狠地OOXX敌人的**呢!”

  “上帝保佑奈梅亨!”

  “公爵大人万岁!”

  震天撼地的欢呼此起彼伏,连地面仿佛都跟着颤动,太阳慑于战士们难以抗衡的气势躲到山峰后面,三十几个人竟然爆发出几万人也不曾具备的力量!

  “请看着你左右的战友,告诉他们你的名字,彼此牢牢地记住对方!我向上帝发誓,会为你们每一个人立一块刻着名字的墓碑,在阳光照耀、人来人往的城市广场,千秋万代的伫立下去!”

  “激励所有不甘平凡的后来人,接过你们的长矛和盾牌,继往开来的冲锋!冲锋!冲锋!”

  我狠拉缰绳,老马吃痛人立而起,扬着乌黑的前蹄,高亢嘹亮的嘶鸣。

  “一个人倒下,后面的人继续冲锋,一群人倒下,另一群人会继续冲锋,我们全倒下,对岸赶来的战友同样会继续冲锋!上帝保佑奈梅亨!前进!”

  战士们义无返顾的踏上征程,他们吼叫着争先恐后的赛跑,似乎并不在意这是场有来无回的死亡狂欢,欧文激动的刚要走,我身后把他拦住,悉心交代着:

  “听清楚我下面要说的话,你带人将这几十匹马赶到战场,尾巴淋上油,然后等待命令,明白了吗?”

  骑士的情绪一时半会仍稳定不下来,眼神中恍惚着某种不受理智约束的东西。

  “好好完成你的任务,别小看这些老马,它们没准能成为扭转战局的关键!”

  历史究竟会如何记录和评论这场,发生在公元月15日的战斗?

  恐怕我的有生之年都不可能知道了,当然,它的规模同人类几千年浩若烟海战争史上的经典战役相比,简直微不足道,但却即将深刻的改变战斗的直接参与者。

  莱希菲尔德伯爵和我,以及间接联系者亨利皇帝、罗贝尔国王、法兰克尼亚公爵、弗兰德伯爵、米耶什科大公、斯蒂芬大公等人的命运,虽然行军时的忐忑不安令思绪神游天外,不过当我第一眼看清浅滩周围的地形后,便对胜利抱定信心。

  渡河处位于两座起伏的山峰中间,春天泛滥的积雪融水顺山谷冲刷出一道深沟,裹挟着泥沙倾泻入河,沉淀形成的浅滩足足向河心延伸了三分之一以上的距离,以至于仅剩的那段河面流速快且深,必须谨慎的通过。

  河对岸稀稀拉拉的聚集着不少人,他们花花绿绿的旗子标示出自己所属家族或者队伍的信息,数量应在二百人左右,山下这侧的敌人装备更精良,能清晰的瞅见士瓦本掷斧兵特有的短柄战斧和小圆盾,十几名衣甲光鲜的骑士簇拥着一位长者,正指挥从人将战马赶过河,刺耳的骂声不时响起,那是骑士在训斥笨手笨脚的侍从。

  “河对岸是敌人的前锋吗?”我指着懒懒散散晒太阳的敌人问代号四。

  “不是,敌人的前锋是是一支由参差不齐农兵组成的队伍,有四五百人的样子,他们不在这里,应该已经派往我们的营地了。”

  农兵的质量差素质低,除了充当战争的消耗品之外毫无用处,老伯爵一定担心他们耽误时间从而拉慢行军的速度,提前安排渡河充作前锋,首先投入战斗,利用人数的优势拖住奈梅亨。

  “对岸的是雇佣兵,旗号我不太认识,估计名头一般,没准是群乌合之众,我们真正需要考虑的是那些骑士和掷斧兵,他们既是老伯爵的本队又是中坚,战斗力十分强悍。”代号四特意提醒道。

  我领会的点点头:“我知道,士瓦本掷斧兵可是名号响当当的劲旅,当年老公爵得以跻身帝国三强的本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奈梅亨扬名立万的雷焦卡拉布里亚战役,不就是士瓦本人的崩溃造成全军的溃败吗?老公爵从此一病不起,话语权日渐减弱,堂堂强国由盛转衰,终至今时今日。

  “大人,动手吧!”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欧文按捺不住了。

  “趁敌人骑士没马,咱们一股脑冲下去,肯定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你那是白白送死,好好看看!”

  我最讨厌热血冲脑不管不顾的傻瓜,别看欧文平日里见多识广稳稳重重的,怒气值一爆满马上变了个人,活像个拧栓就着的爆破筒。

  “到时候没等咱们冲到跟前,士瓦本掷斧兵铺天盖地的飞斧便会剁得你不成人形!”他耷拉着脑袋,其实心里还是不服。

  “您说该怎么办?”

  这句话说完,欧文小声的嘀咕:“难道我们一直干等着……”

  他的牢骚一字不落的收进我的耳朵。

  “忘记你的任务了?去把马看好,别弄出动静来,否则唯你是问。”

  得给这家伙找点事做,放在身边总感觉会随时随地的闯祸,交代完欧文,我扭头寻找传令兵。

  “提醒大家小心隐蔽,等待进攻的信号。”传令兵跑向队尾,挨个传达命令。

  现在还不是时候,掷斧兵的优势在于整齐阵型以及攻击节奏,一旦让他们结成方阵,没有骑兵配合的话根本无法近身,三十几个人都捱不过一轮打击,我越这么想就越着急,额头上的汗止不住的冒,哪怕处于当下这个温度。

  敌人的侍从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或拉或拽或推,终于将骑士的宝贝疙瘩送抵对岸,他们来不及休息,又得颠颠的跑过来背主子过河。

  养尊处优的贵族老爷们可不屑于像泥腿子似的挽起裤管趟水,那样实在太掉价了,再者说身上花大价钱打造的铠甲经不起水泡,搞生锈了得浪费多少牛油去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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