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大人您不把我当外人,那我也不好意思再儿女情长扭扭捏捏了。”
延森把自己的战斧背到背上,然后找了块平地蹲下,用树枝画着简单的草图。
“乐芬男爵的军队人数众多,除家族骑士和赶来参战的亲朋之外,还有一支一百人左右的诺曼人雇佣军,这些精英兵种,层层叠叠将男爵的行军大帐围在中心,外面才是纪律涣散士气不高的农兵。”
“这样的布局就是为防止被敌人偷袭,恐怕大人您仅凭这么点骑兵,根本没办法接近大营,只要先用农兵当炮灰减缓骑兵的冲击力,几阵弓箭齐射就能在瞬间将你们湮灭于无形,冷血的领主们是不会舍不得让几个农民为你们陪葬的。”
“嘶……”
我倒抽了一口凉气,乖乖,差点就一头撞上不归路!
这区区二十名骑兵根本不够敌人塞牙缝的,偷袭诱敌的计划是有些太冒险,可能是这招在以前的征战中屡试不爽,让我产生自负的心理,真的把自己当成不世出的欧洲名将,果然谦虚使人进步,骄傲杀人无形。
我顺手拾起一根木棍,在延森画的草图上点了几个位置,继续追问他:“那你想想看有没有什么让我们接近男爵的营帐,或者让他们舍弃步兵,轻骑追击我们的办法?实不相瞒,我手下的骑兵只是诱敌之饵,真正的战场在离这不远的沼泽地,在哪里任凭他骑士再厉害也没有施展的余地,只能乖乖的送死。”我画了一条粗线表示马斯河,然后大概标出了设伏沼泽地的位置。
“原来这才是您的计划,不过我不得不遗憾的告诉您,恐怕诱敌追击是不可能的,你们根本穿不过密密麻麻的营地冲到行军大帐,就像小浪花是撼动不了伫立在岸边的巨石一样徒劳。”延森想了一会,遗憾的表示无能为力。
“那怎么办,难道真的让我在战场上体面的等死吗?那还不如直接认输算了。”
本来自信满满的我一下子泄了气,瘫坐在地上,出征时横刀立马睥睨天下的豪情瞬间蒸。
“弗兰德斯?我连一个小小的男爵都奈何不了,还谈什么征服低地国家!”
廷森不动声色的蹲到我身边,下定决心似的攥紧拳头对我说道:“我有一个计划,伯爵大人,为报答您的慷慨和仁慈,请让我们森林骑士帮助您实现梦想吧!”
“加快度,没看到后面的敌人都快追上来踢爆你菊花了吗!”
我强忍着胃里被搅和成一锅粥般,七晕八素的五脏六腑不往外喷涌,拿出余力大声呵斥身边的骑兵。
“快点,再快点!不要吝惜马力,给我狠狠地抽!只要打赢这一仗,我保证每个人从头到脚重新换装,好战马随便挑!”
看着胯下快要跑得吐白沫的战马,我心疼的揪着眉毛,可是又没有办法改变,现在的这种情况,自己都觉得很搞笑,十几个骑兵丢盔弃甲的玩命打马撒丫子跑在前面,后面张牙舞爪的跟着几百号,也和战马一样跑得快吐血的叫花子兵,一面跑还一面捡着满地骑兵丢落的铠甲武器往自己身上穿,那场面诡异中透着无厘头,如果此刻有观众路过的话,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拍胜利大逃亡的中世纪版本呢。
这就是延森给我出的馊主意,只不过在我的原计划上略微做变动,并且坚持认为只有逼真的效果,才可能让那狐狸一般狡猾的乐芬男爵上当。
所以千万不要以为骑兵们憋红的脸颊,和不停掉落的铠甲武器是在演戏,他们是真的奔跑到生命的极限,一旦前面有个微微耸起的土包绊倒马匹,马背上的骑士倒在地上就会因为脱力而再也起不来了。
头顶上茂密的枝叶忽然不见,阳光好像大锅里煮沸的热汤一样,呼啦啦的泼洒开来,烫得人眼皮都打不开,只能眯成一条小缝,马儿们跃入平坦如砥的河边草地,奔跑的度比在树林里面快了许多,两支队伍间的距离稍稍拉开了点,这让骑手们紧绷的神经多少有些放松。
乐芬男爵营地边缘,是农兵们到处是用长枪和树枝胡乱搭建的窝棚,这样还算比较好的情况,大部分农兵连一件像样的武器都没有,拿着随手捡来的大木棒就上了战场,所以他们只能找一块干爽的地方和衣而眠,和认识的人三三两两凑成一堆抵御凌晨时的阴冷凉气,使得营地看起来像是暴风过后的沙滩,破败的凌乱。
也许是马匹踩踏地面的震动,搅扰许多人的回笼觉,农兵们迷迷糊糊的揉着惺忪的睡眼站起来张望,然后他们就看到一支来历不明的骑兵,正在被一群穿得花里胡哨的士兵追赶,狼狈的样子连丧家之犬看上去,都比他们强一百倍。
骑兵们显然被眼前突然出现的营地吓坏,甚至最前面的两个人因为慌张,操控不好战马直接摔了出去,折断的还沾着血肉的白色骨茬森森然的露在外面,吓得一些没见过大场面的农兵双腿软,哆哆嗦嗦的直往后退。
可是他们没退两步就撞上一堵强壮的胸墙,平日里被视作神明般存在的骑士,正怒瞪着眼睛盯着他们,好像随时会举起孔武有力的手臂将他们撕碎。
相比于十几个几乎要奔跑到极限未知敌我的骑兵,身后这些天神下凡一样的骑士老爷们,才是最可怕的事情,后者眨眼间就能将自己送去见上帝。
农兵们半自愿的回到营地前面,拿起自己的武器排成稀稀拉拉的薄弱战线,目视打着奇怪的蓝白相间飞龙旗的骑兵越来越近,心里默默祈祷上帝不要让自己死得那么凄惨。
“大人,战马就快失去控制了,怎么办?”
身边的骑兵虽然已经被颠得眼冒金星,但是仍旧条件反射似的现危险,看到敌人排成的战线后面弓箭手正在紧张的拉紧弓弦,急忙大声的向我询问下一步命令。
“管不了那么多,我们既然已经尽到自己最大的努力走到这一步,接下来胜负与否,就交给全知全能的上帝来评判吧!”
我慢慢地收紧马缰,在马背上放低身子,深深地吸口气,准备开始一个生命中最漂亮,也是最重要的大回转,心下一横,豁出去:“转弯,往右手方向迂回!”
随着我的命令,所有骑兵全都拉紧马缰,极力的控制住胯下的坐骑,伏低上身与自己的战马融为一体,保持着平衡,尽量不让身体因为惯性往内侧栽倒,不然轻则重度残疾,重则当场身亡。
我的耳边响起一片骑手们紧张的叫喊声,当然也听见许多人摔翻落马的惨叫声,和马匹生命最后时刻声嘶力竭的嘶鸣。
我闭上眼睛,庆幸自己还被上帝握在手中,耳边飒飒的风声提醒着我仍旧身处现实,曾经有那么一个瞬间灵魂出窍,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觉得自己距离天堂好近。
“放箭!”
一名穿着简易皮甲,看起来像是头目的人,连拉带踹的把弓箭手们组织好阵型,用我听不懂的方言在号施令,从农兵们手忙脚乱的上紧弓弦,和毛毛雨一样稀稀拉拉落在我们外围的几支羽箭来看,他很有可能喊得就是这个单词,也许带上了某些不足所道的人体器官,用以加强语气。
最外围几名在奔跑中,几乎丢掉身上所有装备的骑兵,十分不幸的被射中,其实比他们更惨得是,胯下陷入癫狂状态的战马,那些传说被古埃及掌管生育和繁殖的女神阿尔特弥斯,赐福的月牙形马蹄铁都跑废也没能躲过万箭穿身的命,瞪大的眼睛中写满惊恐和不安,连同它们背上早就死去的主人一起,狠狠地栽到地上,随即被后面同样风驰电掣的同伴踏为肉泥,或者拉着他们共赴黄泉。
仅仅一个转弯的时间,我所剩不多的十几名骑兵,就有将近一半,再也无法跟上大部队的脚步,成为与空气一起飘飞的尘埃。
那些可能连野鸡都没有射过的农兵们,不亦乐乎的拿我们练手,歪歪斜斜的箭矢好像喝醉酒的大雁,跌跌撞撞的扎进骑兵的胸膛,或者战马的大腿,虽然不能当场毙命,但是却好比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让接近极限的骑手连人带马滚落尘土。
好在掌旗手依旧坚定得追随在我身边,手中被羽箭洞穿的纹章旗猎猎招展,不解风情的强劲气流将它撕扯成破破烂烂的凌乱形状,但是它却成了所有人眼中的焦点,茫茫大海中指引方向的北极星,剩余的骑兵自动在飞龙旗后面排成紧凑队列,敌人也把它当成识别标志,更多的箭矢往我们这边招呼过来。
颠簸中我艰难的扭过头,瞅了瞅人声鼎沸的后面……
场面如想象中的那般激烈,只见延森领着自己的小弟们,气喘吁吁的落后越来越远,就像一开始商量好的那样,给营地里的大人物一个信号。
眼前这群撒丫子乱跑的骑兵,正是奈梅亨伯爵的亲兵,而伯爵大人本人也狼狈的裹挟在队伍里跑路,哥几个追了九九八十一里,毕竟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追到这里就算是仁至义尽,剩下的事情怎么办,就看老爷们想不想擒获敌酋毕其功于一役了。
毕竟双方已经下过正式的战书,体面的约定交战的时间地点,此刻如果贸然追击很有可能会在贵族圈子里,被人鄙视为不遵守骑士间约定的反面教材,不是谁都像我这样不择手段的追求胜利,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傻瓜,在这个时代是普遍现象,能让吟游诗人们把自己的故事编成诗歌广为传唱,绝大多数人会认为虽败犹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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