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轩轻咳了两声,一本正经的道:“像是广三少这样风流倜傥的男人,绝对不多见,你是董事长,我是你的手下,你做什么决定,我都听你的。”
赵婉茹的眼眸紧盯着叶轩,轻声道:“是吗?要是那样的话,我就再问你一遍,你的意思呢?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
王百胜有些糊涂,这是广朗和赵婉茹的事情,叶轩在那儿掺和什么?莫非~~~~莫非是赵婉茹看上了叶轩?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王百胜立即摇头否决了自己的想法。王百胜转着眼珠子,终于算是明白了,肯定是赵婉茹想要拒绝广朗,但是又不能拒绝的那么直接,就找叶轩来当挡箭牌。
这小子咋就那么倒霉呢?这要是得罪了广大天王和广朗,估计晚上小命要完。
王傲和驼子还跟叶轩住在一起,不会受到什么牵连吧?静观其变,实在不行就赶紧给他俩打电话,让他俩赶紧跑路,以免殃及池鱼。
广朗更加的激动,恨不得立即扑上去,按住叶轩的脑袋,非狠狠地让他答应不可。
叶轩苦笑不已,这丫头是想让自己表明立场啊,挠挠脑袋,嘿嘿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每个男人都有追求自己喜欢的女人的权利。譬如我和王爷,应该都想着赵小姐嫁给自己吧?赵小姐要是这样问,我当然不答应了,我和王爷也有个机会,是不是?”
靠,说你们的,扯我干什么呀?王百胜眼珠子瞪得老大,真想一脚将叶轩从窗口踹下去,让他下半辈子躺在轮椅上,生活不能自理。
广重午阴沉着脸道:“这么说,你是喜欢赵小姐了?”
叶轩也豁出去了,点头道:“是,就是不知道赵小姐喜欢不喜欢我。”
“鬼才喜欢你。”赵婉茹瞪了他一眼,轻声道:“广爷,谢谢您的热情款待,我还有些事情,要先回去了。”
广重午肥胖的身躯靠在椅子上,什么都没有说。
在二楼吃东西的那些顾客突然间都停了下来,纷纷站起身子,将赵婉茹和叶轩、王百胜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的。
叶轩暗暗叫苦,这要是广重午或者是广朗一声令下,很有可能将他和赵婉茹给扒光了,然后强行的xx。赵婉茹倒是没有什么,是个女孩子,可自己还是纯洁的男人,要是被他们给糟蹋了,这辈子还怎么活呀。
啪嚓!广朗将酒杯给捏碎了,又用力一碾,酒杯成了粉末飘散到地上。
浑然不顾淌血的掌心,广朗大声道:“放他们走。”
广重午皱眉道:“纵虎归山,后患无穷。你可要想清楚了,这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要是真的出了什么事情,干爹给你扛着。”
广朗紧盯着赵婉茹的眼眸,一字一顿道:“我喜欢的女人,我要自己将她追到手,而不是用强硬的手段。叶轩,我会跟你公平竞争的。”
叶轩很是无辜的样子,委屈道:“我只是说喜欢赵小姐,却没有说要追求她,你这样就把我当作假想敌,搞错了吧?”
赵婉茹猛地一脚跺下去,高跟鞋的鞋跟正正地踩在了叶轩的脚面上,疼得他差点儿蹿跳起来。
世上最难惹的有三种人,乞丐,和神,女人。
现代社会中,和神和乞丐我们都很难有机会去招惹了,连真正意义的和神和乞丐也不多见。
当然了,在大街上纠缠路人讨钱的也不少,但是他们还算不上是洪七公手下的弟子。至于和神,已然是手捧国家俸禄的高级白领了。
前两者逐一排除,剩下最难惹的就是女人了。
很不幸,叶轩就招惹了这么一个女人,还是秦岭地区第一大美女。
要是换一种场合,叶轩会扑上去,扒下她的窄裙,狠狠地在她的****上抽几巴掌,让她知道男人的厉害。
可是如今,是在人家的地盘,他要是把赵婉茹的窄裙给扒掉,不是便宜了周围的这帮流着口水的犊子们?
更何况,赵婉茹还是他的未婚妻,这种吃亏,自己给自己戴绿帽子的事情,叶轩才不会去干。
忍了!男子汉大豆腐~~~~哦,是大丈夫,能软能硬,被踩一脚又算得了什么。
叶轩整了整微有些凌乱的发型,嘴角挂着自认为能够迷倒女人~~~~
还有男人的笑容,紧跟在赵婉茹的后面,很是潇洒地走了出去。
眨眼间,就剩下王百胜了。主角都走了,他一个当灯泡的也没有必要再在这儿发光发亮了,连忙站起身子,冲着广重午、广朗笑了笑道:“十分感谢广爷的盛情款待,改天我回请广爷和广三少,还有在坐的各位,大家一定要赏光啊。”
广重午脸色阴沉,只是把玩着手指上的雪扳指。
再不走,很有可能就走不掉了,王百胜讪笑两声,突然有点儿羡慕叶轩了。
当着这么多凶神恶煞的男人,叶轩竟然能够昂首挺胸,就跟走t型台似的,还扭动着屁股走了出去。
擦,真不知道那家伙是什么变的,难道他就不怕这么扭屁股,会被哪个背背的给看上?
王百胜也想挺直着腰杆,可他竟然怎么都没法儿挺起来,仿佛是孙悟空变来了五行山压在了他的后背上,他越走腰弯得越低,刚来时候的那股子飞扬跋扈和豪气,荡然无存。
太屈辱了,眼泪都快要从王百胜的眼角流淌出来,他真怀疑,这样一直走到门口,他佝偻的腰杆,会不会变成句号。
“王爷,请等一下。”
广重午不咸不淡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王百胜一激动,一下子把问号的小点给甩了出去。连忙又将鞋子给穿上,他这才转身到了广重午的面前,微弓着身子,拘谨道:“广爷,你叫我。”
广重午皱眉道:“王爷,我想送你一句话。”
王百胜忙道:“广爷请讲。”
“当虫还是虫的时候,能踩死就踩死。等到虫变成了王,你就是想踩都踩不了了,只有被王吞吃的份儿。是虫,是王,都在你。”
“呃,广爷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我言尽于此,你自己去琢磨吧,不送。”
王百胜边走边琢磨着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可还是没有想明白。等回去问问马开佛,他是文化人,应该能明白其中的诀窍。
二楼的大厅就剩下了广重午和广朗,他重重地拍了拍广朗的肩膀,叹声道:“朗儿,你要是肯听干爹的一句话,就放弃了赵婉茹吧。那不是你能降伏得了的女人,而且叶轩,也不是你能对付得了的。”
广朗紧攥着拳头,愤愤道:“干爹为什么这么说?这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我就不信了,我还斗不过叶轩。”
广重午叹声道:“谁都知道干爹是混黑的,像是赵婉茹那样的女人最为忌讳的也就是这点。你要是真的想跟叶轩竞争,就多动动脑子,而不是动用武力。唉,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有些时候,放弃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哪有当爹的,不向着自己儿子的?
广重午也帮了广朗,那就是点醒王百胜,让他趁着叶轩还是虫的时候,就赶紧一脚踩死。要真的等到叶轩壮大的那一天,又有谁能钳制得住?
别人没有听说过叶轩,他听说过叶轩,只是不能确定这个名字,是不是就是那个让他又是崇敬,又是胆颤的男人的儿子。
二十年前的南唐北羽,在国内的生意圈儿上,如日中天。
相比较南唐--唐天,北羽--叶天羽更是有股子天下之大,舍我其谁的霸气。
当年,广重午在恒海市,是戴爷手下的一个小混混。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叶天羽的厉害,那是他们年轻一辈的偶像。
等到大小姐戴梦瑶结婚了,他有幸跟着戴爷去了趟京城,更是亲眼目睹了叶家的强势。那岂是人力所能抗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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