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征看黄海烽上两本书的时候,越看越闹心,也越看越心疼。
黄海烽的第三本书,讲的是一个山村少年来到大都市混迹,加入一个社团,从此踏上江湖之路。这书写到四十万字了,主角还在勒索中学生收保护费。难怪编辑不给你上架!读者们坚持看到四十万字,主角还停留在找中学生收保护费的阶段,不弃书才怪。
第四本书,主角换成了一个青壮年,这书写到三十三万字,主角有了些进步,不勒索中学生了。勒索对象变成了酒吧老板,主角带着小弟,天天去酒吧收保护费。这书三十三万字还没签约也情有可原。
阿烽啊,你怎么老是停留在收保护费的层面呢?莫非你以前就是专门收保护费的?眼界开阔些行吗?好歹换个花样呀。谁愿意天天看收保护费的情节啊。
所以常征很闹心。
他心疼,是为黄海烽这独特的文笔心疼。笔锋笔锋,笔如刀锋。烽火大神的笔如刀锋,看《陈二狗》的时候,常征会觉得剜的人心痛。
黄海烽的文笔也有烽火大神的这种风格,兴许社会上的历练,黑的白的都见过,造就了他这种笔锋吧。
看看人家烽火大神是怎么想桥段,刻画人物的?
再看看黄海烽,哎。他有一把屠龙刀,不去屠龙,却天天拍苍蝇。怎叫人不心疼。
常征的第一个想法,是把《陈二狗的妖孽人生》大纲码出来,交给黄海烽去写。但他马上否决了这个提案,因为《陈二狗》其实没写完,它妖孽的烂尾了。
谁能把《陈二狗》续完?反正常征觉得自己是续不上的,他觉得黄海烽目前也没这个水平给续上。
《陈二狗》之后,烽火大神又写了本类似风格的都市题材。不过常征记不得具体情节了。
至于烽火大神的那本玄幻,常征倒是记得,但现在不能写。
常征左思右想,地球上还有什么经典的都市江湖、帮会的网文?
《邪气凛然》倒是挺经典的,不过常征已经开始写了。
“嘿,我去!还真想不出来呢!”,常征抓破脑袋,还真是想不出来。地球上的网站对这类题材管理严格,所以存货不多。
都市异能题材的存货,常征倒是挺多的,但现在都不适合给黄海烽写。常征怕他控制不好金手指。
想来想去,常征决定自己编个全新的故事大纲。谁都不抄,或者说谁都抄一点。
常征想到一个类型的,有段时间,这种类型的席卷网络,哪哪都是。这种类型的大致可以概括为,特种兵、顶级雇佣兵、最高首长的保镖等强力军人、兵王因为犯了错误,流落民间。他们身怀绝技,却不得已为生活而奔波,保安、私人保镖的活儿啥都干。最终他们凭借超强的武力值和耀眼的主角光环,横扫都市,王者归来,成就霸业。
这种兵王文,说实话,常征一本都记不住了。但这种兵王文的套路,常征是记得的。兵王文火过一段时间后,就低迷了,因为这种套路文读者看多了,也就无味了。
兵王文的套路大概就是,主角原来是个顶级军人,冷兵热武、潜行侦测、各种仪器、拳术腿法、太极形意、格斗搏击样样精通。后多因一次任务意外失败或者是和顶头上司不对付,他们被解除了军职,含泪离开部队。
离开了部队那主角也得活下去啊。于是主角们便去找工作,他们没钱甚至连身份证都没有,所以兵王们的第一份工作大多是保安,保安要求不高,年轻、身体健壮就行。后在一次见义勇为中,主角小小展示了一下自己的功夫,便无意中救得一位美女。美女大多是很有背景的,要么是豪门千金,要么是跨国公司的女总裁,反正就是有钱有地位有身材有容貌就是没脑的那种极品。
于是乎,主角很自然的就被雇为极品美女的私人保镖。之后主角便大杀四方,打击恶势力,不断邂逅各种美女,不断获取各种财富,地位金钱女人各条战线全部丰收……
常征记得大概就是这种套路吧。后来十分红火的贴身流,可能也参考了一些兵王文的要素,只不过兵王换成了拥有异能的年轻俊才,主角的目标也不局限于统治一座大都市而已,而是全国、全世界,甚至要冲出地球走向银河。
所以常征决定写一个兵王混迹都市的故事大纲。他谁都不抄,是因为他记不起任何一本这种书。他谁都抄一点,是因为他知道这种文的套路。所谓套路,也就是模式,这种文的模式都差不多,所以谁都抄一点。
常征稍微酝酿一下思路,便开始写人设。书名他没取,他要留给黄海烽自己去想。啥都帮阿烽想好了,他自己写起来也没有创作激情了。
人设方面,常征设置了几个人物:男主、男配1、男配2、女主、女配1、女配2、反派1、反派2……等等,人物名也留给黄海烽自己去想吧。
接下来,常征开始写故事大纲。这个故事大纲花了他一天半的时间,写了三万余字。三万多字,已经是一部中篇的篇幅了。
地球上著名的谍战电视剧《潜伏》拍了30集,这部电视剧是根据同名《潜伏》改编的。《潜伏》,不到两万字。这部一两万字的短篇,可以看做是《潜伏》电视连续剧剧本的故事大纲。
《潜伏》电视剧的编剧相当厉害,他保留了原著的精髓,并把人物增多、丰满,将情节拓展、外延,写出了一本好剧本,最终成就了一部让观众津津乐道的经典谍战电视剧。
常征已经把“潜伏”的原著写出来了,黄海烽能成为一个优秀的编剧吗?
“阿烽,我泡妞都没花过这么多心思,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啊。”
常征写完大纲,开始游览检查一遍。
兵王文之所以能火爆一时,是因为主角的身份—兵王,本身就是个卖点。多数普通百姓都是尊敬崇拜军人的,特别是军人中的军人,尖兵中的尖兵。兵王文火过一段时间后,却渐渐低迷,也是因为兵王这个职业的限制。主角一出场武力值就是满值,注定了主角要么扮猪吃虎,要么强行碾压,缺少了慢慢成长、练级的过程。加上套路化的模式,爽多了也就没感觉了。
在地球上没感觉了,但在这个世界,应该还是有感觉的。因为这种兵王混迹都市的,还没出现过,至少常征扫过风华网和其他网站的书库后,并未发现排名靠前的都市有兵王元素。
常征设置的这个男主,顶级特种兵出身,是军委某高级首长的警卫员。主角的这种身份,比黄海烽笔下苦大仇深的穷苦少年们有噱头多了。
和《邪气凛然》不同,这是个没有异能元素的都市江湖恩怨、帮会快意恩仇的故事。不是常征不给黄海烽开金手指,而是他担心黄海烽没写过异能,控制不住异能金手指从而导致写崩。
实际上,这本书的男主也是有金手指的,兵王身份就是个金手指。狭义的金手指,可理解为异术超能、神奇宝物。广义的金手指,可理解为主角与众不同的特点,穿越、重生、特殊的身份背景或是经历等,这些都算是广义上的金手指。
这个故事大纲大概就是,兵王主角阴差阳错的犯了点小错误,被逐出中央警卫团,他满含热泪的脱下了军装,让人同情。
主角被逐出部队后,开始在都市混迹,虽有报国心,却无手中枪,空有一身武,只能当保安。让人感慨。
主角武力值这么高,当然不能只让他做个小保安。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主角吃宵夜的时候,正巧遇见了当地黑恶势力欺负良家少女。主角大吼一声,挺身而出,三拳两腿便驱逐了十几人全副武装的恶势力团伙。
被解救的少女十分感激和崇拜主角,于是二人相识,女主登场。主角得知此少女背景不凡,乃是当地首富的女儿。他救下了首富之女,却得罪了某些地下势力组织,于是帮会故事、江湖恩怨就很自然的带了出来。
后面的情节,在地球上算是被写烂了,无非就是打打打、杀杀杀、打脸打脸、女人和钱……但在这里,还不算太俗套,肯定比古惑仔收保护费的情节要热血多了。并且适度包含了一些yy元素,就看黄海烽如何在正文中去发挥了。
这个三万多字的故事大纲,是常征为黄海烽量身定做的。他检查完大纲,保存关闭,然后把大纲发到了黄海烽的电子邮箱。加油吧,阿烽!我只能帮你帮到这里了。我帮你付了高速公路的过路费,把你带上路,至于你能跑多快多远,就看你自己的了。苍神我自己得继续码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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