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悄无声息的完全黑了下来。
天气阴沉,到处一片漆黑,闷热,一点风都没有。
空气沉重,好像压着一层厚厚的被子一样,压的人难受。
队伍前面,一横列,站着30条高高低低的身影。
团长别光汉走上前去,挨个握手。握的很慢,很用力。大话自己虽然说出去了,可这他真的是没有底。
一场战争的胜利,天时地利人和运气一样都不能少,王金铎的胜利到底是不是蒙的?这次自己也能和他一样,有着这么好的运气。但不管怎么样,这次仍然要抱着必胜的信念。
“弟兄们,都活着回来,司令等着给你们庆功。”
“这是咱们出战新唐前线的第一战,摸清形势,能打则打,不能打就回来。如果打就要打出彩头来,打出名号来。”
“让别人看看,咱们爷们也不是吃素的,不是那种除了女人炕头什么都干不了的人。”
团长的身边跟着名卫兵,手里拎着一盏马灯。马灯上蒙着一小块黑布,只露一条缝。这是为了不让马灯过分明亮,以免暴露目标。鬼子的炮可是精准的很,特别是在这无遮无掩的平原上。
柔弱的灯光逐一流淌过30张普普通通的脸。这些脸显得朴素、平静、平常。脸上除了黑红的岁月痕迹,没有半点地方能够引起人们的瞩目。
一个个,面目略带着笑容,显得轻松自如。好像他们这次去干的,不是侦查和突袭日军军营,而是和以往“砸响窑”一样,家常便饭,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撩一撩腿,提提裤子就把事给办了。
张顶硬突然觉得,自己喉咙好像有什么东西给咽住了,鼻子也酸酸的。
眼前的这些人,是那么的普通。使他想起了自己的父亲、老磨叔,还有村上的人。虽然自己还不能认全他们,叫不上来他们的名字,可眼下他们是自己最亲的人,难以割舍的人。他们都是平常的人,本应该守着自己家,过着团圆的日子。他们或许是别人的父亲,或许是别人的儿子,可眼前他们只有一个名字,那就是敢死队队员,一个为了千百万中国家庭愿意付出自己生命的人。
“敬礼!”
团长低低的发出一声号令。
在队列中,张顶硬行了一个他入伍以来最标准的军礼,也是最用力的一个军礼。
三十个人“刷”地回了个礼。
“上酒!”
团长拿着酒缸挨个斟满,最后给自己也斟满一碗。
“干!”
别光汉双手把酒碗高高举过头顶。
“干!”
三十人异口同声。
“啪、啪、啪........”
酒干后,酒碗被高高举起,重重的摔在地上,碗片四处飞溅。
三十人抱拳拱手,“弟兄们,再会!我们先行一步。”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弟兄们等着你们凯旋!”
然后整齐地向左转,很快就消失在了东去的夜色中。
张顶硬一直站在那里,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直到眼前一片黑色,完全看不到任何敢死队的身影。他依然伫立,久久不愿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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