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何远内心很忐忑,神色很惶恐,就是眼珠乱转,瞟的方向有些不太对,给人一种贼兮兮的感觉。他打定了注意了,别管这女人说啥,自己一律打对折。哥是一个有原则的人,绝不能轻易屈服在女色之下!

  他这边光跟着天香郡主的屁股转悠了,冷不妨小珠儿那张吹弹可破的小圆脸凑了过来,吓了他一跳。然后他就见小珠儿眨巴着眼睛,忽然问了一句。

  “喂,拉驴的,你的驴呢?”

  何远顿觉满头黑线,一个趔趄,差点当场扑到地上。

  别跟我谈驴,哥忌驴!

  这丫头思维跳转太大,何远差点扭伤了脑筋,有些气急败坏,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就是死穴啊,自己英明神武的形象就毁在了一头驴身上了……

  “答应我三件事,本郡主就考虑放你一马,如何?”

  天香郡主冷不丁问一句,何远这会儿思绪还在那位驴大爷身上打转呢,闻言之后,不由心头一松,几乎是下意识地就应了个好字。

  瞧着天香郡主那跟小狐狸叼到老母鸡般的得意眼神。何远一拍脑门,大呼苦也。

  “不能违背道德良俗,不能违背人间正义,我,我是一个正直的人……”他一脸悲壮,义正辞严。可看到天香郡主双手抱肩戏谑的眼神,他不由有些气馁,底气不足,声音越来越低,渐不可闻。

  “哦,你不愿意呀?那好吧,咱也别强人所难了。珠儿,咱们走,回头通知段公公来领人吧。”

  天香郡主很利索地拍了拍手,招呼着小珠儿转身就走。

  “别,别,别,我答应,我答应还不行。”

  虽然他感觉这女人十有八九不敢这么干,但他不敢赌。这女人发起疯来,哪里有什么道理可讲?万一她玩真的,咔擦一刀下去,那就真是哭都来不及了。他一脸的憋屈啊,心中充满了浓浓的挫败感。千防万防,没防到珠儿这小丫头神乎其神的一刀啊。

  不带这么玩的!

  天香郡主瞅着何远那张苦瓜脸,心里没由来的就一阵舒爽,得意地眉开眼笑。何远心里苦啊,他感觉自己根本不是败给了一个女人,而是败给了一头驴啊。

  “听好了,本郡主现在吩咐第一件事。看在你坏水不少的份上,本郡主特别礼聘你为本郡主的幕僚,以后随叫随到,不许借故拖延。”

  何远不由悄悄地松了一口气,好在这丫头没太刁难人啊。随叫随到可以有啊,就是不知道是在白天还是在晚上……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又瞄了一眼胸前,果然狠胸啊!

  “你昨天做的那首诗,我看着还马马虎虎能凑合着看,赶紧地,先给本郡主写下来,这个,我有点用处。”

  天香郡主一副赶紧滴,让你写是看的起你的架势。何远不由直撇嘴,就这还凑合着看,你咋不上天呢。

  “这算第二件!”

  他毫不犹豫的竖起两根指头。

  “不算!”

  天香郡主很无情地粉碎了他的阴谋。万恶的封建社会没人权啊,他只能苦着脸写了一遍,然后天香郡主得意洋洋胜利地走了。

  事实证明,美丽的女人就是灾星。他见这女人一次,倒一次霉啊。比如这次,这个女人就像给何远打开了潘多拉的宝盒……

  世子一脸笑意,礼敬有加地来了,他大笔一挥写了两幅将进酒,世子一脸满意地走了……

  刘志远老先生来了,一脸的不好意思,拉着何远,非要用自己珍藏的一副古画换一副作品,这个真不能拒绝,他大笔一挥,写了一副,老头一脸满足地走了……

  邱千里老先生来了,磨磨蹭蹭,东拉西扯就是不肯走,咱明白!大笔一挥,又写一副,老头那张老脸顿时如菊花盛开,摇头晃脑地走了……

  段清泉真是个很老实地人,他难为情了半天,绕了半天圈子,连何远看着都有些同情了,这么大一把年纪了,真是太不容易了,必须写,于是,他大笔一挥,老头一脸不好意思地捧着走了……

  李清秋来了,他很洒脱,直言求字。这个真不能拒绝,那天在文华馆人家可是秉持公义,给自己主持公道了啊,人要懂得感恩。大笔一挥,又一副……

  到了最后,连管事们也开始蠢蠢欲动了……

  送走了赵德广,何远都要哭了,此地真的是不宜久留啊!哥从早晨到现在只啃了两个梨,却做了大半晌的苦工啊。倒不是王府虐待他这位新鲜出炉的大才子,主要是他的房间里来客不断,下面的人根本找不到机会送饭……

  他抖了抖酸胀的手腕,长叹一声。做个才子真的好苦啊!然后低头遮脸,猫腰疾步,顺着墙根往外就溜啊。

  ……

  梁通决定继续晕一会。

  他怕人家来关心他的蛋蛋啊,虽然他真有些蛋蛋的忧伤……

  如果被人拉着问,梁兄,请问贵蛋怎么样了,可曾好些……他感觉那真是没法活了。于是,他很果断的继续昏迷了半晌,听着几波探视的都走了,他才一脸郁闷地睁开了眼睛。

  蛋很疼,肚很饿。

  他受伤的王八似的,撇着外八字,凑到桌子上摸了一个大鸭梨,咔擦啃了一口,满脸都是泪啊,味美多汁不当饿啊。

  他感觉此地不是久留之地,不如归去啊,于是,他撇着外八字,顺着墙根往外就溜啊。

  不是世界太小,是这客房就在一起啊!

  昨晚有不少客人主动留下了,如邱千里老先生等,也有被动留下的,比如大醉的何远,再比如蛋蛋受伤的梁通。于是,两个人在一处拐角处,历史地相逢了。

  梁通顿时脸色涨红,双目充血,恨不得冲上去,一脚把这个可恶的家伙踹倒在地啊。人怎么可以这么无耻,竟然偷袭人家的蛋蛋。可是他不敢啊,蛋疼,迈不开步……

  何远是真不认识他啊,他有些纳闷地瞅着这位溜着墙根,撇着双腿,脸色涨红地年轻人,顿时就“明白”了。

  小偷!

  原来又是一位劫富济贫的好汉啊!

  王府实在是太有钱了啊,今天把他剥削地实在是太惨了啊,他决定视而不见!他一脸钦佩地上前拍了拍梁通的肩膀,好心地安慰着。

  “兄弟,瞧你这点胆子,偷点东西而已,脸吓得红成这个样子,实在是丢贼的脸啊。别怕,我不会告发你的。”

  PS:一首《将进酒》,激起了许多读者大大敏感的神经,大家感觉宋朝人怎么可能没听说过唐朝的诗歌呢?这简直是太扯淡了啊,很多朋友更是非常好心地提醒我,要注意诗歌的时代,莫道在这里表示感谢,为了您的这份关注和热心。

  但我能告诉你,这本书原本就是这么设定的吗?

  这就是一本架空历史的书,之所以叫宋朝,是为了让大家有熟悉感,其实我早在之前,我就有这种顾虑,为了避免这一点,已经在文中反复的重申过几次了,我说,这是一个与大宋似是而非的异时空王朝,前世那些大文豪的作品都没出现过(说话讲,是为了装逼方便,唐诗宋词影响实在是太深远了。),但事实证明,我讲的还不是很明确,所以我今天特意发了帖子,然后改了下简介。我就一个目的,不影响大家的爽感。

  咱就是架空,就是玩的轻松幽默爽。这书,就是给大家逗乐子的,如果你在繁忙的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因了这本书而哈哈一笑,那么我就会感觉非常的荣幸。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大大的支持与鼓励,请您继续支持。另外,因为今天一直在考虑《将进酒》的情节是否需要推到重新来过的问题,只能有这一章了,还请大家谅解。请让我稍微空空脑子,然后给大家继续逗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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