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叛军(1)

  2001年9月,西非塞拉利昂共和国,自由城东面约300公里的热带雨林。

  现在是非洲的雨季。

  放眼看去,从天而降的滂沱大雨将一切都笼罩在白茫茫中,大滴的雨点噼里啪啦打在树叶上。

  哒哒哒——

  急促的枪声打破了宁静。

  “啊——”

  凄厉的惨叫回荡在空中。

  林中几只灰鹳仿佛也预感到危险,扑棱扑棱振翅飞出树林,亡命一样逃向远方。

  山腰的芭蕉树林下,一团草堆微微动了动,一支喷涂了丛林迷彩色的德制MSG90狙击步枪伸出,指向刚才惨叫声传来的方向。

  这显然是个潜伏在附近的狙击手。

  瞄准镜中,一切平静如初,但惨叫声却那么真切,杀戮显然发生在观察范围之外。

  他稍稍辨别了一下方向。从方位上估算,惨叫声传来的方向是博城镇托瓦马村,一个有着两百个村民的原始小村落,距离将近一公里。

  狙击手将吉利服的头罩摘下,伸手轻轻按了一下通讯器,低声道:“头儿,托瓦马村有情况,我想过去看看。”

  喉震式耳机里很快传来清晰的回应:“准星,到位后进入观察位置,原地待命,我们马上向你靠拢。”

  准星,是这名狙击手的绰号。

  他又一次按下通讯器:“明白,头儿。”

  抬起满是刺青的手臂,准星查看绑在手腕上的GPS定位装置,调整了预定方位,选择了发送,又一次按下通讯器道:“坐标已发送,我会进入村子西面的C3地区,在那里汇合。”

  那边传来回答:“清楚,坐标收到。”

  准星站起来,将GSM90狙击枪背在身后,稍稍活动了一下双脚,他已经在这里潜伏了十个小时。

  脚上的麻痹感逐渐消退,他从吉利服下抽出一支德制MP5冲锋枪,检查了下枪膛,打开了保险。

  对于一名独自执行任务的狙击手来说,没了观察手的火力支援,必须携带一支备用冲锋枪应付近距离作战所需。不过,一支GSM90狙击步枪战斗全重达到6。4公斤,一支MP5冲锋枪重量将近3公斤,外加携行装具,这一身行头重达25公斤,需要优秀的体能支撑。

  打点妥当,准星扫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像头花豹一样敏捷地消失在丛林中。

  C3区域在村子的西面,离村口有五百多米,一片茂密的树林加上乱七八糟的灌木,是个天然的潜伏点。

  准星奔袭到达这里,呼吸有些急促,他蹲下来,做了一次深呼吸,将心率平复。现在首要任务是要隐藏自己,没有好的隐藏会很容易暴露目标,更谈不上潜伏观察,所以每个优秀的狙击手都是顶级的伪装专家。

  轻轻将吉利服的伪装风帽重新罩回头上,准星小心翼翼检查了周围的草丛,这里的村民经常会在灌木丛周围布置一些捕捉野兽的陷阱,其中包括绳套、钉坑甚至兽夹,如果大意,很容易把小命丢掉。

  确定周围没有危险后,他轻手轻脚爬上一棵大树,像一只叼着食物上树的豹子一样,小心翼翼藏身在茂密的枝叶中,而后从随身的战术挎包里拿出观察镜朝村子里望去。

  在观察镜十倍的放大倍数下,整个托瓦马村的轮廓清晰地映入眼帘,屏幕右上角上跳动着红色的距离数值。

  托瓦马村是典型的非洲小村落,房子建得没有一点技术含量,不过是在树枝外面糊上一层泥巴。

  整个村落的房子呈O字形排列,围出村中一大片平地,平地中央竖着几根约两米多高的木柱子,每逢村里的猎手捕猎到大型野兽,全村人会在这里绑好猎物,点起篝火,载歌载舞庆祝一番。

  往常热闹的村子此刻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中,各个出口游弋着手持R4自动步枪、脖子上挂着弹链的士兵,村中央的空地上也聚集了十几个全副武装的人。

  这些士兵头上绑着红布条,军服杂乱无章,有的长袖,有的短袖,从佩戴的标志上可以看出,绝对不是塞拉利昂政府军。

  叛军!准星心头一紧。

  塞拉利昂这几年风头最劲的就是革命联盟阵线的叛军,这些叛军嗜血残忍,不会对普通村民有半点怜悯之心。

  “头儿,我已经就位。”他再次按下通讯器:“发现托瓦马村里有叛军,目测将近一个排的兵力,估计有三十多人。”

  松开通讯器,准星想了想又补充道:“从装备上看,是叛军里的精锐部队,都是清一色的R4和AK自动步枪,单兵配备了RPG火箭筒,有迫击炮和SS-77重机枪,村口停着一台防弹吉普和两辆卡车。”

  “对于叛军一个排的兵力来讲,火力配备还不错嘛!只有桑科手下的‘骷髅团’才会有这么强的火力,估计这只是个尖兵分队,大队人马还在后头。”通讯器里的声音再次响起:“准星,千万别打草惊蛇了,等我们过来。”

  三公里外的一片树林里,在一个用芭蕉叶搭建的简易帐篷中走出一个一个穿着丛林迷彩的中年华人,他松开通讯器,烦躁地摘下头上的奔尼帽,擦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皱着眉头自言自语道:“怪事!桑科的人怎么会到这鬼地方来了?”

  旁边一名端着G36突击步枪的德国人操着满嘴德味英语道:“头儿,桑科前一阵子虽然和政府军签订了和平协议,不过他弟弟还没交出武装,最近我听说联阵的那些叛军更疯狂了,很多地方都发生了攻入城镇抢夺钻石的事,估计是桑科的弟弟想在和平协议生效之前捞上最后一笔筹码。”

  另一个穿着短袖迷彩,浑身肌肉激爆的大块头将手里的六管MINIGUN机枪往地上重重一放,从兜里拿出ZIPPO打火机,哐当点上嘴角上的雪茄,喷了一口烟,用浓重的俄国口音抱怨道:“头儿,我最近总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自从接了凯比那头肥猪生意后,眼皮子每天都在乱跳。你说这小子给我们开了那么高价钱,却跑来博城真这种贫矿区挖钻石,简直就是跟钱过不去,别人都说他疯了!”

  “嘿嘿!”坐在地上的小个子黑人拍拍屁股站了起来,将手里M249伞兵型轻机枪换了个手,笑嘻嘻揶揄道:“北极熊,以前你不是总笑头儿,说眼皮跳是他们中国人迷信的说法,你们俄罗斯人不相信吗?怎么今天忽然又信了起来?”

  北极熊听了小个子黑人的话,显得很不高兴,冲黑人挥了挥拳头:“该死的公爵,我跟你说过多少次,我不是俄罗斯人!我是车臣人!你再胡说八道,小心我撕烂你的嘴!”

  站在一旁的女黑人熟练地打开手里M4A1的保险,将子弹顶上膛,对中年男人道:“头儿,咱们杀过去,把那些王八蛋都干掉!”

  女黑人肤色黑得发亮,身材健美,和非洲的丛林一样洋溢着原始而狂野的性感。她名叫茱莉亚,索马里人,是小分队里的榴弹手兼医务兵,绰号男人婆。

  两年前,索马里部族民兵冲进她生活了二十年的村子,几乎将整个村子的人杀光,茱莉亚一家十三口只剩下她一个还活着。

  茱莉亚尤其憎恨那些进村屠戮无辜村民的叛军,这是她的死穴,听说叛军进村,涂满伪装油彩的脸上顿时杀气腾腾,立马要进入暴走状态。

  作为队伍的指挥者,中年人当然清楚这一点。当年在死人堆里发现茱莉亚的时候,叛军士兵已经攻入她的村子,一把火点燃了所有房子,架起机枪对着所有会动的东西都突突了一次,包括茱莉亚一家老少十多口人。

  茱莉亚在这次屠杀中胸口挨了一枪,土制的AK47子弹擦过心脏,造成了大量失血和气胸,但仍然奇迹般活了下来。

  用她自己的话来说,非洲这几年死太多人,地狱里早就挤满了,没位置留给她。既然连魔鬼都不收自己,那么就该好好活着。

  “男人婆,别一提叛军就磨牙!”他扫了一眼周围,皱着眉头问道:“龙云呢?”

  至此,所有人才发现队伍里少了一个人。

  “嘿!头儿你不说我还真没注意。”北极熊挠了挠头说:“半小时之前还在,一转眼功夫就不见了。”

  “搞什么飞机!?”中年华人一愣,说:“大敌当前,人倒不见了,龙云这小子就是喜欢给我添乱!赶紧把他找来,我们马上要赶去托瓦马村。”

  他急得要跳脚了。

  所有人乱哄哄散开,要去找那名叫龙云的队友。

  “别找了,我在这!”树上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接着扑通一声跳下一个穿着丛林迷彩服的年轻人。

  和小分队的队长一样,这也是个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

  “靠!”落了地的年轻人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白了一眼中年队长,像在哀求又像是埋怨道:“老鱼,我说你丫能不能让我睡个安稳觉?昨晚可是我负责的下半夜警戒,一大早又被你派去保护凯比那头肥猪跑了一趟博城,刚爬到树上打算眯个囫囵觉就听到你在这里大呼小叫扰人清梦,还让不让人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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