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
一声巨响传遍整个小镇!
在场的人有些傻眼。
爆炸声响起的时候,原本精神紧绷的所有人,立刻忍不住蹲了下来,然后左顾右盼起来。
“谁!哪个孙子这时候玩手雷!老子心脏病都特么差点被吓出来了。”
反应过来的王朗忍不住当场破口大骂道。
没错,线挑断了,没炸!
会有响声,是因为在外面有人使用手雷,之所以会让王朗气急败坏,主要就是因为这声音响的太不是时候。
其实不光王朗抓狂,其余的人也都是一阵哭笑不得,刚才那一下,确实是吓到大家了。
“呼”的一声,软玉温香。
劫后余生,还有什么能比自己深爱的女人的投怀送抱,更能让人欣慰呢?
“没事了,老婆,咱们没事了,知道吗,你不自私,你一点也不自私,因为我现,我才是一个混蛋,就在我刚刚挑断最后那根线的时候,我脑子里竟然在想,就算死,我也不想你离开,所以,我才是最自私的,老婆,对不起。”
王朗紧拥白欣怡,跟着有些激动的说道。
确实,想让深爱的人活下去,那很美好,很英雄,也很肥皂剧。
但王朗从来没说自己是英雄,也不想当英雄,他就是个活生生的人,不喜欢刻意美化自己,同时也不喜欢说谎。
“嗯……”
白欣怡轻轻松开王朗,然后一脸温柔的看着王朗,摇了摇头,说道:“我爱这样的你,越来越爱的那种。”
听到白欣怡这么说,王朗终于忍不住了,于是忽然将表情一正,说道:“老婆,我也爱你,妈的不行了,生命可贵,今晚我就要跟你造二胎!不让造,就强奸你。”
“哈?可,可是……不太好吧,一胎都还没生下来啊。”
白欣怡傻傻的看着王朗,好一会儿之后才红着俏脸低头在王朗怀里说道。
“啧”王朗一听,随即不满的咂了咂嘴,然后十分不爽的说道:“这个小混蛋真麻烦,我想好了,等出生以后,男孩子就叫王灯灯,女孩子就叫王泡泡,哎老婆?你说好多叫灯灯泡泡的,是不是就是被爹妈报复了才起了这个名……”
“哈唔”
不等王朗说完,被气的不轻的白欣怡就忽然一张玉口,然后狠狠的咬在了王朗的肩膀上,疼的这货当场就忍不住直咧嘴。
“错……错了,老婆我错了。”
被咬了半天不松口,王朗也不得不赶紧道歉,这样下去,能死人。
“看你下次还胡说八道!还疼吗?”
白欣怡气呼呼的白了王朗一眼,不过始终是老婆,见王朗龇牙咧嘴,也不禁慢慢开始有些心疼起来。
“咳咳,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比我们当年直白多了啊。”
看着俩年轻人这么恩爱,劫后余生的哈拉班也忍不住在边上感慨起来。
“是啊,当年我在家里,你说带我去看星星,结果把我拉到林子里,然后就有了乌萨,到现在熟人见到还说咱们乌萨是纯天然野生的。”
“呃?有吗?我……我怎么不记得了。”
哈拉班异常尴尬的笑了笑,然后装作不记得的样子说道。
好在没多久之后就有人跟着跑进来,然后一边大喊“抓到管家了”,一边朝这边跑。
而紧随其后的,就是一大帮人压着一身狼狈的管家走进了院子里。
“哪里抓到的?”
哈拉班笑容不见,两步走到众人面前,然后沉着脸问道。
“在他老姑妈那里,他是被老姑妈用拐杖赶出来的,让我们抓到了,他的老姑妈因为内疚,觉得对不起您,也一头撞死在了门口的台阶上。”
“啪”
一个耳光直接扇在了管家的脸上。
这含怒的一个耳光,当场就将管家的两颗门牙给扇了出来!
“一命抵一命,你老姑妈是个懂得感恩的女人,她已经替你死了一次,所以你可以滚了,但是如果再让我们镇子上的人看到你,我们必定会亲手干掉你这杂种!”
哈拉班怒视管家,吼道。
只不过管家却没有走,他的亲人只有一个,原本他是要带自己姑妈一起离开,却没想到居然害了她。
好吧,说真的,有一些人虽然恶毒,但也不是真的就没有一点感情,比如管家这一类的,原本就是因为跟相依为命的老姑妈穷怕了,所以才选择铤而走险,结果,好日子没过上,反而害了自己唯一的亲人。
所以,可恨之人有可怜之处,可怜之人有可恨之处,有的时候,也确实是通用的。
“啊!!!!”
管家状似疯狂的起身,跟着就闷头朝一个无人的角落跑去。
“轰”的一声!
一颗炸弹爆炸,当场将管家掀飞两三米高,落地之后,便死的不能再死了。
看着这让人颇为无奈的一幕,所有人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管家的尸体。
有无奈,也有一点点点伤感。
“扑通”一声。
看着随后被抬进来的老人,哈拉班心里难过,一瘸一拐的走上前之后,跟着就直接跪倒下去。
而周围的人见状,也纷纷跪下。
嘴里念念有词,似乎是在祷告一般。
王朗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拥着白欣怡,表情中也带着一点无奈。
而在之后的时间里,哈拉班也带人厚葬了老人,以及之前那个牺牲的司机,顺带将管家也一并葬在了老人的边上。
当然了,哀伤归哀伤,活着的人还是要向前看的。
所以到了晚上以后,大家就直接在大裂谷边上举行了一场庆祝会。
……
庆祝会上很热闹,载歌载舞,王朗作为众人第二次的恩人,自然也被不少少女邀请,只不过结果都被拒绝了,理由就是因为自己老婆还在自己身边。
至于他身边的白欣怡,却也完全没有吃醋的样子,因为没必要吃醋。
如果非要说原因的话。
好吧,咱实话实说,倒也不是因为王朗觉悟提高了,关键是因为审美差异太大,绝对不是歧视,主要是不习惯。
只有乌萨还算偏向古铜色,同时也充满了野性美,但关键是,她老是喜欢对自己动手动脚,那就操蛋了。
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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