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2章 安西名将

  “又有贼人来了!”常婉惊叫一声。

  拔野古却是哈哈大笑:“常姑娘别怕,是我大哥来了!”

  只见那一哨人马,冲出山林,直扑河滩上的黑衣步兵。

  一千黑衣步兵,正在围攻被逼到河岸边的金甲重骑兵,冷不防被人从背后杀到,顿时乱了阵脚,守在后面的槊兵还没来得及调转槊尖,就被杀翻了几十个,剩下的槊兵队形大乱,回头看那土台之上,却是空空如也,顿时不知所措。

  黑衣步兵攻防有序,将金甲重骑兵死死压制在河岸边,原因就是,那个自称是步云飞的将官在土台上,观察战场局势,手持黄旗前后左右调度。如今,那将官早已成了拔野古的杵下之鬼,黑衣步兵虽然人数众多,失去了指挥,阵型运转不动,立马被那一哨人马杀得四分五裂。

  那一哨人马,正是号称苍炎都的六百健卒。

  只见晁用之挥舞长刀,一马当先,率领五十骑,杀入黑衣步兵阵营中,这五十骑是骁卫军出身,都是晁用之一手训练出来的精锐,一旦冲杀起来,骁勇无比,那黑衣步兵虽然人多,却被杀了个措手不及,只一瞬间,原本严密的阵型,就被那五十骑撕开一个口子。

  骑兵的背后,李摩柯率领两百步兵,沿着骑兵撕开的缺口,蜂拥而入,那李摩柯虽然年纪轻轻,却是孔武有力,手持一柄开山大斧,舞动得如同车轮一般,身后跟着的都是同罗勇士,也是极为骁勇,挡在身前的十几个盾刀手,被他连人带盾牌劈得四分五裂。

  步云飞在曹孟麟和房若虚的护持下,率四百步兵,在后掩杀。

  与此同时,被逼到了河岸边的二十骑重骑兵,见来了援军,也抖擞起精神,向黑衣步兵发起反击。

  黑衣步兵虽然人多,却早已失去了指挥,摆出的方阵无人调度,又遭到前后夹击,顿时大乱,仅仅抵抗了不到半刻,整个阵型土崩瓦解,黑衣步兵只顾四散逃命。

  拔野古哈哈大笑:“常姑娘,等大哥把贼人杀光了,咱们就去找我大哥评理,看他说到底谁对谁错!”

  “不去!”常婉恨恨说道。

  “哎,我说常姑娘,你咋能这样呢?跟你说理说不清楚,找我大哥评理你也不干,你到底要怎样?”

  “放我下去!”常婉伏在马头上叫道,直到现在,她的手脚仍然被拔野古紧紧束缚着。

  “这可万万不可!”拔野古说道:“常姑娘,贼军虽然败了,可现在毕竟是乱军丛中,常姑娘要是下了马,行走不便,十分凶险!”

  “你不是英雄得很吗!”

  “常姑娘你讲点道理行不!”拔野古头大了。

  那拔野古是个粗人,这辈子从来没碰过女人,更没碰过姑娘,哪里懂得女人的心思。

  那常婉一个姑娘家,又是个熟读圣贤书的大家闺秀,被拔野古不问青红皂白强行搂在怀里这么长时间,心中极为别扭。可那拔野古又是在替她报仇,而且是说到做到,常婉心中有气,却也不好发作。只得横挑鼻子竖挑眼,变着法和拔野古斗气,其实,拔野古只要低个头,说两句好听的,哄一哄,那常婉哪里还和他斗什么嘴。可拔野古偏偏是个粗人,搞不懂女孩子的心思,一门正经要与常婉说理,跟女孩子说理,这个理,哪里说得清楚!

  何况,常婉被拔野古搂在怀里,本来就够尴尬的,拔野古还要搂着她去见大哥,这把常婉的脸往哪里搁。

  “放我下马!”常婉挣扎起来,她害怕真被拔野古搂着去见大哥。

  忽听身边的树丛中,传出阵阵哭泣声。

  拔野古急忙带住马缰,一摆金刚杵,喝道:“什么人躲在树林里,胆敢偷袭我拔野古!”

  却没提防常婉身子一缩,从拔野古的怀里出溜了下去。

  常婉身子一落地,就像一只受惊的小兔一般,一溜烟跑进了树丛中。

  拔野古大惊:“常姑娘,林中有埋伏!”

  那树丛叉叉丫丫,十分茂密,战马进不得树丛,眼见常婉跑的已然没了踪影,拔野古急的大叫,只得跳下战马,操着金刚杵,冲进了树丛。

  ……

  积雪的河滩上,到处都是身着黑云都血淋淋的尸体,将原本白雪覆盖的河滩,染成了黑红色。

  一千黑衣步兵,只有少数被逼到了河岸绝地的,还在垂死抵抗,其他的,要么已然做了刀下之鬼,要么逃入了丛林。

  身披金甲的重装骑兵,虽然只剩下了二十骑,但随着黑衣步兵战阵的崩溃,重装骑兵的强悍优势,终于发挥出来了。

  二十骑重骑兵,如同是二十座移动的堡垒,向四分五裂的黑衣步兵碾压过去,所过之处,留下二十条血路。

  重装骑兵与苍炎都,在血路的尽头相遇了。

  金甲重骑兵乃是大唐禁军精锐。

  大唐十大节度使所领军马,也就是边军,战斗力远远高过禁军,但是,边军中很少有重骑兵,这里面有两个原因,其一,重骑兵被认为是天子扈从,边将手下配属重骑兵,有僭越之嫌。其二,重骑兵虽然单兵作战能力极强,但装备昂贵,不能大规模配置,一支一万人的战队中,顶破天只能配置五六百骑,因为机动性太差,这五六百骑反倒会成为战队的累赘,所以,在十大节度使的配属部队中,逐渐淘汰掉了重骑兵。

  只有驻守京城的禁军中,还配属有重骑兵,当然这些重骑兵也只能当花架子使,每次皇上召见异国使臣的时候,重骑兵便出现在仪仗队中,供那些老外观赏。

  所以,黄河河滩上的重骑兵,不用问,一定是来自京城的禁军。

  晁用之率领五十骑轻骑兵,率先与重骑兵相遇。

  重骑兵在轻骑兵面前,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以及这种优越感带来的倨傲。而禁军中的重骑兵,都是皇帝的身边人,更是目中无人。

  然而,这些残存的重骑兵,经过一番死里逃生,如今已是衣甲不整,神情沮丧,在救命恩人轻骑兵面前,哪里还倨傲的起来。他们只是呆呆地看着晁用之这五十骑,如同是听候发落的俘虏。

  晁用之带住战马,高声喝道:“来将通名!”

  二十骑重装骑兵排成一个八字阵,阵中央走出一位身着黄金锁子甲的将领,冲着晁用之拱手说道:“晁将军,别来无恙!”

  晁用之定睛一看,急忙跳下战马,向那将军俯首施礼:“布衣晁用之,拜见封大人!”

  那将官不是别人,正是大名鼎鼎大唐安西名将封常清!

  在大唐边将中,封常清很是与众不同。大唐绝大多数的边将,都是胡人出身,都是雄赳赳的武夫,开得硬功,耍得大刀,驰骋疆场,冲锋陷阵。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说的是哥舒翰,其实,是大多数大唐边将的写照。

  而封常清却是一个白衣秀才出身,而且,还是个丑秀才。上马不能耍刀,下马不能开弓。

  封常清年少时患过一场大病,落下残疾,身材细瘦,眼斜嘴歪,脚短跛足,活脱脱就是个白痴形象。虽然如此,此人却有内秀,心思聪慧,勤奋好学,学识却是广博精深。正所谓面带猪像心中嘹亮。

  只是,一则,封常清家境贫寒,没什么背景,二则,他那副形象实在有些犯罪,上官见到这副模样,连看一眼都觉糟心,哪里还有兴趣与他攀谈。所以,封常清年过三十,仍然默默无闻,只能做个下级小吏。

  大唐官吏以貌取人,封常清呆在内地,这辈子怕事再无出头之日。一般人也就认命了,偏偏封常清却是心高气傲,总觉得自己一身才华,岂能终老于小吏,思来想去,便想去边庭上碰碰运气,料想冲锋陷阵,也用不着那玉树临风。

  于是,封常清投笔从戎,前往安西从军。哪里想到,他那副模样,就是胡人将军看到,也是摇头,封常清到了安西,依旧是进身无门,流落街头,那境遇,比步云飞流落长安街头还惨,步云飞好歹还找了个替人写字的营生,封常清连字摊摆不了,他那副模样,早把客人吓跑了。

  正当封常清在安西街头走投无路,时任安西都知兵马使的高仙芝带着一群衣着光鲜甲胄明亮的随从,呼啦啦从大街上疾驰而过,封常清眼睛一亮。

  封常清早就听说过高仙芝的大名,知道这位将军颇有才华,应该不是那种以貌取人的人。于是,修书一封,前往高仙芝府上毛遂自荐。

  为了确保成功,封常清花了一个通宵,使出毕生才华,把那自荐信写得花团锦簇一般,料想高仙芝见到这般文采,必然是相见恨晚,不说一定能给封常清一个职位,至少也能先留在身边做个幕僚。

  那高仙芝见到书信后,果然是拍手叫绝,立马让人把封常清请了进来。可一见到封常清本人,高仙芝那一脸的春风,立即变成了个苦瓜脸。

  实在是不能怪高仙芝以貌取人,那封常清的模样,实在是有碍观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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