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命!”仇文博说道。如今,步云飞的官职是骁骑尉,官职在仇文博之上,所以仇文博口说“遵命”!李日越乃是步云飞的兄弟,更是慨然应允,不在话下。
步云飞点头说道:“仇将军,李王,你们前往六军大营,不仅是保护两位大人的安全,更为重要的是,一但六军哗变,你们要率三百陈仓军卒,迅速赶到中军皇帐,将皇帐与乱兵分隔开来,如此,才能确保皇上和贵妃无虞。”
“明白!”
晁用之说道:“薛大人和韦大人鼓动六军哗变,虽然可行。但一但六军哗变,马嵬坡必然大乱,虽然对我们有利,但对吐蕃人和回纥人更为有利,他们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便攻入大营!尤其是吐蕃人,驻扎在莽山,距离中军大营近在咫尺,闻听六军有变,可直扑大营,六军散乱,不能组织起有效抵抗,到时候,即便我等能够诛杀杨国忠,仇文博和李日越带着三百军卒,只怕也保不了皇上!”
步云飞淡淡一笑:“吐蕃人固然强悍。不过,步某以为,倒是不必担心!吐蕃人的目的,其实只有一个佛祖真身舍利!贵妃娘娘已然识破其野心,将佛骨藏在团扇中,送出了大营。吐蕃人见不到佛骨,是不会轻易出手的!毕竟,帮着杨国忠劫持大唐皇帝,对于他们而言,不过是替杨国忠做嫁衣,到头来却是一无所得,还要搭上吐蕃士卒的性命,吐蕃人不会做这种赔本买卖!步某料想,一但六军哗变,吐蕃人应该会袖手旁观!虽然如此,却也要小心为是,晁用之、丁奎、杜乾运、安庆宗四人,可率安西刀牌手,前往莽山下设伏,监视吐蕃军。若吐蕃军有异动,不必与之交战,只需在暗中鼓噪,吐蕃人千里深入大唐域内,不明地理,又是深夜中,得不到佛骨,已然扫兴,更不愿死战,听见鼓噪之声,疑心中了埋伏,必然惊走。”
“此计甚好!晁某这就前往莽山。”晁用之点头:“可若是吐蕃人袖手旁观,回纥人岂不是更加有恃无恐?回纥骑兵来去如风,一但杀入大营,无人能够抵挡!”晁用之曾在安西军中效力,见识过回纥骑兵的厉害。
步云飞点头:“晁用之所虑极是!这回纥人,倒是有些麻烦!看来,需要步某亲自走一趟了!”
“大哥要去抵挡回纥人,小弟必然跟随!”拔野古闷声说道。
“拔野古随步某前往回纥军营,却是极好!”步云飞点头:“不过,还要烦请崔大人与步某一同往。”
崔光远好不容易推脱了前往中军鼓动哗变的任务,又听步云飞如此一说,吓了一跳:“崔某手无缚鸡之力,这上阵厮杀之事,崔某如何做的来!”
那回纥骑兵比禁卫六军更是厉害,落到禁军手里,好歹还有个分辨之处,落到回纥人手里,那就只有等着挨刀了!
步云飞淡淡一笑:“崔大人放心,咱们不是去和回纥人厮杀。”
“虽然不厮杀,可那回纥人十分凶残,若是翻了脸,吵闹起来,崔某岂不是要拖步将军的后退。”崔光远汗流浃背。
崔书全不耐烦起来:“老爹!弟兄们都是出生入死,你身为大唐京兆尹,这也不干,那也不干,难不成坐享其成!给你这样的老爹做儿子,羞也羞死了!你不去,我去!”
崔光远叹道:“一大把年纪,却被儿子教训,做人做到这份上,也够失败的!也罢,崔某就随步将军走一遭。”
拔野古听说不是去厮杀,却是大为失望:“大哥,不厮杀,那咱们去干吗?”
五陵塬,寒风夹杂着阵阵马嘶声,在空阔的原野上呼啸。
所谓塬,是黄土台地,比四周高出数丈,形成一个制高点,可以俯视周围数十里地,台地上平整光秃。到了冬天,寒风如刀锯一般,在台地上肆虐呼啸,毫无阻拦,将一切生命撕碎吹走,除了冻结的黄土,台地上寸草不生,一片肃杀。
两千回纥骑兵,衣不卸甲,马不卸鞍,在平整如镜的台地上,整装列队,只是,所有兵将并没有骑在马背上,而是站在战马旁。
寒风凛冽,回纥兵卒身上破败的衣甲,在寒风中飘舞。但每一个回纥士兵,并没有因为寒风的肃杀而萎靡,相反,他们的阵型上,散发出阵阵比北风更加凛冽的杀气!
回纥一向以贫穷著称于世!生活在漠北苦寒之地的回纥人,逐水草而居,居无定所,生活必需品奇缺。回纥军队没有大唐军队那令人炫目的旗帜,布料是稀缺的奢侈品,只能用于御寒,不能用作没有实际意义的旗帜!他们更没有吐蕃士卒标配的羚羊皮棉衣,他们呢要用这珍贵的皮毛,向大唐换取食盐和茶叶。所以,回纥军队是最为寒酸的军队。
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他们的战斗力也会如此寒酸!
很多时候,军队的战斗力,与他们的装备,是成反比的,在冷兵器时代,尤为突出。
以为装备寒酸,因为后勤补给严重不足,使得回纥军比唐军和吐蕃军更加嗜血!
正所谓穿草鞋的不怕穿皮靴的!
回纥人一无所有,便是义无反顾!
只有杀死对手,把对手的血肉变成自己的给养,这是回纥人唯一的选择!
所以,回纥人和草原狼一样,具有随时放弃生命的勇气,也具有随时撕碎对手的凶狠!
台地上,一堆篝火在寒风腾起冲天火光。
熊熊烈火,并不是用于取暖回纥人不惧严寒,他们甚至喜欢严寒,因为,在装备不如对手的情况下,严寒便是他们的装备严寒可以消弱对手的意志力和战斗力!甚至,帮助他们解除对手的武装!
一个最为现实的意义就是,寒冷可以冻结对手的弓弦,使对手失去远程攻击力。而这一点,回纥人却根本不用担心他们几乎没有弓箭手!
然后,他们的骑兵长途奔袭的优势就彻底凸显出来了!
今夜的寒冷,恰到好处!
回纥人相信,寒冷已经消灭了大唐禁卫六军的战斗力。
于是,他们点燃了篝火。
篝火存在的意义,只在于,可以显示他们的存在!
回纥人已经做好行动的所有准备,他们现在要做的,只是让他们的对手,知道他们来了
对自己,这是一种必胜的信念,对敌人,这是一种心理上的威慑!
回纥人驰骋在大漠草原,横扫西域,所过之处,所向披靡,连一向称雄于漠北的突厥人,最终也败在了他们的铁蹄之下!
唯一曾经战胜过他们的,只有大唐的军队!
回纥人对于大唐的畏服,不仅仅因为唐军的强大,更是因为,大唐无以伦比的繁盛!
在回纥人眼里,大唐便是天堂,这是唯一一个让他们口服心服的国度!为此,回纥人心甘情愿地自降辈分,向大唐自称外甥。
回纥人经过数十年的血战,终于攻灭了宿敌突厥,建立起一个幅员辽阔,雄踞漠北的强大汗国,在漠北的广大区域中,再无国家能够与之争锋。然后,回纥人掉头南下,直扑西域。
在西域,他们的面前,出现了两个竞争对手。
一个是吐蕃,另一个是大唐。
对于吐蕃,回纥人绝不退让
而大唐,却是回纥人的盟国。
十年来,回纥军队与唐军在西域并肩奋战。
唐军武装到了牙齿的装备,严明的军纪,无以伦比的战术素养,让回纥人惊为天兵!
他们从来没想过,要与这样的军队作战,那是天可汗的军队,那是天子的军队!
他们心甘情愿地匍匐在唐军脚下,心甘情愿地为唐军开路效命。
而今天,回纥人要向他们万分敬仰的唐军开战了!
一切迹象表明,五陵塬下的唐军,与朔方、安西、陇右诸军截然不同。这是一支令回纥人很是费解的唐军,他们不仅缺乏训练,更是严重缺乏斗志!
他们甚至比已然沦为流寇的突厥人还不如!
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是唐军!
就凭这一点,就足以让回纥人热血沸腾与敬仰的对手开战,这是勇士的愿望!
两千回纥骑兵,身披破败的衣甲,挺立在寒风之中,齐刷刷望着熊熊燃烧的篝火!
篝火边,柯芝身披铁衣,坐在马扎上。
火焰映照在他的脸上,那是一张久经风霜而粗糙无比的脸。
这张脸隐藏了他的年岁,在大唐,尤其是在长安这个天下最为富庶堂皇的锦绣都市,这张脸应该是属于四十岁以上的中年人!
但柯芝只有二十八岁!
身为回纥叶护的柯芝,身上的衣甲,比手下兵卒的衣甲还要破败。
打着布丁的羊皮袄上,露出了泛着白花的破洞,衣袖上沾染着发黑的血迹,那是常年征战留下的血迹,也不知是敌人的还是他自己的。
唯一与众不同的,是他头上的毡帽和胸前的铁甲。
那顶毡帽,是狼皮制作的,那是一条头狼的皮毛,毛色银白如新。而他胸前的铁甲,锃光发亮,在火光的映照下,发出阵阵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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