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4章 赌酒

  第1424章赌酒

  我盘膝休息了一会儿,想要试着去感知主体,却发现,依旧没有任何动静。23US.COM更新最快

  虽然能够感觉到,主体确实是存在某个区域的,并没有被摧毁,但就是无法联系上。

  好像有一种让灵魂不能穿过的屏障,将主体给包裹了起来。

  看这个样子,主体应该还在那个时空通道中穿梭。

  我皱了皱眉:时间和空间的概念,最难琢磨,善尸最强的一点,就是能够掌控时间。如果按照正常的思维,那身体在时空隧道中穿个几百年上千年的,都不奇怪。

  到时候,我的这副体,只怕是抗不住那么长的时间。

  “呼哧,呼哧。”一只青色的苍鹰,穿过皇宫,从空中落下,落到了我的面前,化作人形。

  是灵鹫。

  见到我,灵鹫呼了口气:“消息已经送达,长安府的那个女孩,已经调集大军五万,正在赶来支援的路上,预计两天后,就能抵达。”

  从西夏都城,到长安府,约莫四百里左右的路程,这一来一去,就是八百里,灵鹫能够一天一夜里赶回来,真是辛苦了。

  “多谢了。”我笑了下,连忙换护卫,给她准备食物。

  千里奔行,最消耗的,就是体力了。

  ……

  在生吞活剥了六条西夏独有的麻线蛇之后,又灌了一大碗酒,灵鹫这才舒了口气,很满足的瘫倒在椅子上。

  这时候,我已经将草原部族的事情,简单与她说了一遍。

  行军打仗、政治布局什么的,她反正不懂,我也就略过,真正想要告诉她的,是夜鬼族的事情。

  灵鹫毕竟活了百年,说不定,她知道这个夜鬼族。

  “夜鬼族?”果然,灵鹫回忆了一下:“我久居天山,虽然没有听说过夜鬼族,但听说过一个叫作冰族的独特存在,倒是和这夜鬼族,有诸多相似之处。”

  冰族?

  对了。

  灵鹫所在的西辽国,往北端过去,其实,也应该和极北之地接壤。

  “西辽国所拥有的,只是一种传说。据说那冰族,生活在极北极冰之地,因为长年天寒地冻的关系,须发皆白,喜欢吃人肉喝人血,也不知是真是假。”

  灵柩说:“我曾经去过极北之地一次,打算见一见那冰族人。但据我看来,那里冰雪遍地,天寒地冻,冰峰连绵成片,人根本没办法在那里生存的。”

  好吧。

  “也就是说,那个铁木真,其实真正的目的,是想要和你结盟?”灵鹫挠了挠头:“真是想不明白,结盟就结盟,直接派个使者来不就完了,为什么非要大军围城?”

  我笑道:“结盟,还不是得展示一下自己的强大,要不然,谁和他结盟啊。”

  “也对啊,这就跟野兽和野兽之间,要展露一下自己的獠牙,是一个道理。”灵鹫恍然大悟:“草原人,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奸诈了?”

  我笑而不语。

  不管什么人,只要玩政治,只怕都会很“奸诈”,这是政治需要。

  ……

  怜花过来拜见灵鹫逍遥派之前,是西夏国的守护者,西夏国皇室一脉,都必须对逍遥派的人,保持最大的尊重。

  虽然怜花并不是西夏国纯正的皇室成员,也不是逍遥派的弟子,但还是持弟子之礼,见过灵鹫。

  见这情况,灵鹫很是满意:“你这小姑娘,很懂事嘛。不如,我收你当弟子算了。”

  怜花行礼:“回禀上师,多谢上师好意,弟子已经有师父了。”

  怜花的师父,也就是青木道人的徒弟,那个赤练仙子李莫愁。

  “哎,可惜了。”灵鹫听到怜花的话,叹了口气:“我那些不成材的徒弟,一个个的,真是天资愚钝到了极点。不行,我要重新收个徒弟。”

  就在灵鹫琢磨着,找几个好徒弟的时候,外面的侍卫,进来通报:“国主,城门外,有一群游牧阵营的女子,让开城门,说是……”

  怜花问:“说是什么?”

  “说是,日帝陛下,喊她来的。”那侍卫小声回答。

  怜花看向我,我点点头,咳嗽了一声:“没错,她……是来找我拼酒的。”

  听到我的话,怜花眨眨眼睛,一脸坏笑:“华筝公主?”

  我觉得,自己有理也说不清了。

  怜花当即大声吩咐:“去,打开城门,恭迎华筝公主进城。”

  “是!”

  灵鹫在旁边没听明白,问怜花:“这个华筝公主,是谁啊?”

  “是铁木真的女儿,打算找日帝和亲呢。”怜花告诉灵鹫。

  什么和亲啊?根本没这回事好不好?

  “喂喂,那女娃儿漂亮么?”灵鹫顿时来了兴趣。

  “听说是草原明珠,大草原的第一美人儿。”

  “哎,那我倒要看看,到底有多漂亮。”

  我:……!

  我发现了,这女人,不管是国主、皇帝,还是妖,似乎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喜欢八卦。

  没办法,我只能把我和华筝打赌的事情,和灵鹫、怜花两人说了一遍。

  当然了,我隐去了我要华筝“侍寝”的赌约。

  ……

  华筝很快,就被西夏国的护卫,给送了进来。

  在她的身后,带着十名大元国的女护卫,个个手里捧着脸盆大小、半米来高的坛子。

  “日帝,我履行赌约来了。”华筝朗声喝道,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

  我看向怜花:“准备一万两白银。”

  怜花当即拍了拍手,身后自然有人去办。

  华筝一挥手,身后的十名女护卫,将手中的坛子放下。

  她随即解释:“这酒,是大金国的特产,当地人称烧刀子,酒性之烈,寻常的军中壮汉,最多喝不过三碗,就会大醉。这一坛,共有三十碗,足以放翻十名大汉。这里,一共十坛,是一百人的量。”

  哎哟我去!

  这华筝,还真是女中豪杰,看她的样子,想必喝这种酒,两三坛没问题。

  只可惜,她遇到的是我。

  我的麒麟之躯,善解百毒,再加上九阳神功的特性,喝这种烈酒,只怕酒精含量,会尽数转化成内功修为,根本就不会令我酩酊大醉。

  但就在这时候,怜花却开口了。

  她笑着扫了华筝一眼:“草原上的明珠?来,敢不敢跟我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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