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胜天半子
酒楼最近的生意不错,云南野生的小米辣椒也迎来了不小的丰收。
最近长安城当中掀起一阵吃辣的风潮,而整个长安城当中,能吃到辣椒的,也只有李象开的这两家酒楼。
无他,实在是因为这年头的粮食产量太低了,只要有开垦的荒地,农民们恨不得把所有的地都种上六谷这样的主食。
何为六谷?稻粱菽麦黍稷呗。
所以能够种植辣椒的地方,也只有皇宫,还有李漱手下的皇庄。
然而皇庄当中还要种棉花,无奈之下,李象只好摊派下去任务,让兄弟们自家的庄上种上这些辣椒,顺路再种上一些棉花。
一提到种棉花,李象就想起了某个笑话。
抬头的时候看到天上的白云,那就是上帝让牢大种的棉花。
如果今天万里无云,那就是牢大在休假。
man!
辣椒这个东西,倒也不是光为了满足口腹之欲。
若是想要在东北或者是西南站住脚跟,这辣椒就是必不可少的好东西。
辣椒驱寒、祛湿,简直是居家旅行的不二法宝。
在李象的提倡之下,酒楼弄了许多新式菜肴,尤其是包括带有辣椒的。
走到酒楼的门口,李象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辣椒味道。
不是别的,正是长安正宗特色安徽牛肉板面。
李象本来想悄悄地摸过去,结果走到办公室门口的时候就听到李漱愠怒的声音。
“改粮为棉,乃是政策,上利国家,下利他们!我就不明白了,这么好的政策,怎么就是推行不下去!”
李象推开门,看到了李漱那略带无力的神情。
“怎么了姑母?”李象笑呵呵地问道。
“还不是推广棉花弄的?你可倒好,有突厥人帮你种棉花,姑母我却根本推广不出去。”李漱唉声叹气地说道:“光说着让他们改两亩地去种棉花,也不要他们的钱,种出来的棉花我们用粮食换或者用钱去买,可他们根本就不听!”
李象了然,看来李漱这边是碰了钉子了。
倒也不奇怪,毕竟那些农民也不是李漱的佃农,怎么着都不可能强迫人家去改种棉花。
别说是改两亩地,就算是改出来一块让他们种,都未必能去种。
毕竟这棉花也不能吃,还不如种点能果腹的粮食呢。
“既然如此,那姑母就把棉花种子都交给我。”李象笑着说道:“那就换那些胡人去种呗,反正他们也不在乎到底种什么东西,只要地里能长出来就是。”
“这样吧,等到我明天的时候,让契苾沙门……陈沙门再跑一趟,挨个村子让那些胡人去种棉花,这件事交给他就好了。”
“也只能这样了。”李漱唉声叹气地说道,又从桌子上拿过一小篮子鸭蛋:“这是宝儿的父亲托人给你捎来的咸鸭蛋,据说是海鸭产的,你拿回去尝一尝。”
李象接过那咸鸭蛋,卖相看着还不错。
随着咸鸭蛋来的,还有一封书信。
李象拆开书信,打算看看冯清在里面写了什么。
登州最近发展得也挺好,甚至还能往长安城里运输鸡蛋和咸鸭蛋。
不知道冯清在哪儿弄的海鸭,现在登州家家户户都要养上一些,由于盐也不缺,所以便开始腌制咸鸡蛋和咸鸭蛋。
咸鸡蛋的味道一般,但是登州产的咸海鸭蛋,乃是长安城当中最受欢迎的食物。
由于价格比较高,所以一般只有有钱人家才能够享用。
最好的吃法,莫过于把这咸鸭蛋拌在饭里,李象以前就是这样吃的。
当初水稻脱壳的方式还比较原始,容易把米给弄碎。李象又比较喜欢吃米饭,一来二去就琢磨着让匠人们发明一個能够让水稻脱壳的机器。
匠人们也不负所望,研究了一年多,终于弄出来一个成熟的原始脱壳机器。
总之,李象算是吃上了一口完整的米饭。
“这可是好东西。”李象捡起一枚海鸭蛋,放在鼻子边上嗅嗅,又放了回去,“姑母找我来,不光是为了这鸭蛋的事儿吧?”
“也没什么大事儿,就是和太孙殿下汇报一番工作。”李漱翻翻白眼,“咱们的太孙殿下可是大忙人,前番去立政殿时你也不在,我去京兆府的时候,人又和我说你在立政殿,当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啊。”
“有啥汇报的?”李象挠挠头,他也没给李漱分配什么工作啊。
“还不是最近的这件事闹的。”李漱双手抱胸,“之前我只是想借着这件事,把这些山东士族的人爪子敲疼,只是没想到你和阿耶竟然借着这个由头,把他们尽数诛杀。”
“敢欺负我姑母,那必须弄死他们。”李象傲娇地说道。
“嗯。”李漱眯起眼睛,很享受李象的关心:“不过我没想到的是,玄奘法师竟然会亲自配合我的计划。”
“哈哈哈。”李象笑了:“玄奘法师可是一路辩经,从瓜州辩经到曲女城,这种和尚,你说他没点霹雳手段,伱觉得可能吗?”
“倒也是。”李漱也是笑:“常人只是记住了他和尚的身份,却忘了他都做过些什么,当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确实是这个道理,我也没想到姑母竟然是此等女中豪杰。”李象笑着调侃道:“都说智者以身入局,以自己为棋胜天半子,姑母倒真是有智者胜天半子的风范啊。”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李象总觉得耳边响起了“进步的小曲”。
“多夸夸。”李漱享受地眯起眼睛。
“说你胖,你还喘起来了。”李象冲刚刚走进屋的长乐公主还有裴雪青招招手:“姑母,裴姐姐。”
“还叫裴姐姐,你们可都已经订婚啦。”李漱调侃道:“难不成你们在洞房花烛夜的时候,也要叫裴姐姐吗?”
到底是结过婚的女人,开起车来就是一个顶俩。
老嫂子的污,你不服不行。
就李漱这个水平,开起车来,能把正常的黄花大小伙子羞到满脸通红。
“我觉得这称呼挺好的。”李象笑嘻嘻地说道,他才不会承认自己是大姐姐控。
而裴雪青,就是妥妥的大姐姐。
别看她刚十八,但大姐姐不是一种年纪,而是一种性格。
有的女人,七八岁还是女孩的时候,就已经拥有了这种性格,比如李明达;有的女人,就算三四十岁,依旧是长不大。
“雪青结婚以后,可就要长居武德殿了。”李丽质感慨地说道,一半是感慨,一半又是惋惜,更多的则是开心。
好不容易拥有一个聊得很好的朋友,转眼之间就要嫁人了。
好在是嫁给了自己的大侄儿,总归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李象笑着说道:“我便叫人在武德殿修一处小筑,闲暇之时,二位姑母也不必来酒楼这种嘈杂环境,在武德殿相聚不是更好?”
“倒也是。”李丽质和李漱都没什么意见,都觉得李象这个安排挺好的。
说话间,裴雪青又给李象拿出几只羊毛袜子。
“喏,大郎。”
“怎么还是袜子。”李象挠头道,似乎从认识裴雪青以来,她一直给他织的就都是袜子。
裴雪青不说话只是笑,倒是李漱在边上风凉凉地说道:“谁不知道你衣服自有兕子给你织?雪青也是怕你为难。”
李象:……
行吧。
“迎亲的时候,可是要做却扇诗的。”李漱笑眯眯地问道:“你这皇太孙殿下,可曾准备好却扇诗?莫要到时候搜肠刮肚作不出来,贻笑大方啊。”
李漱不说,李象还想不起来。
这他妈,却扇诗也没学过啊……
再说文抄也不是他性格,这事儿可是最容易露馅的。
不是自己的,终究不是自己的。
不过话说回来,李象也不是那种认怂的人。
“姑母勿忧,我早有准备!”李象心虚的同时又带着自信满满。
“哼,到时却扇诗作的不好,可不要怪我不让你带新娘子回家!”李漱威胁道。
李象惊讶地看了一眼李漱:“姑母,您到底是哪一边的?怎么帮着裴姐姐去了?”
“赢的那边。”李漱学着李象小象摊手。
李象深吸一口气,决定不和女人一般见识。
从酒楼当中回到京兆府的路上,李象的脑子里还在想却扇诗的问题。
这的确是个大麻烦,关键是他身边也不认识什么作诗作的好的人啊!
其实抄一首诗,说是人代笔所作倒是也可以,但是问题在于,他的脑子里根本没装什么却扇诗。
倒是记得一句“画眉深浅入时无”,但这也特么不是却扇诗啊。
回到京兆府后,李象面色凝重地找来李景仁。
“景仁,有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要交给你。”
“兄长但说无妨,小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李景仁当仁不让地说道。
“好,就是……你知道结婚的流程吧?”李象问道。
“家兄结婚的时候,小弟也是在现场观摩过的。”李景仁笑着说道:“结婚是什么流程,小弟早已烂熟于心。”
“那就好,你知道却扇诗吧?”李象挠着脸问道。
“知道。”李景仁颔首。
“去帮我找一个诗才好的,我有大用。”李象面色凝重地说道。
“兄长放心,这长安城如此多的人,就找不到一个穷酸措大出来?”李景仁笑嘻嘻地说道。
关于措大的这个说法,李象本以为是出现在元明时期,倒是没想到这个年月就有人用这个词了。
大概意思就是对于读书人的贬称,说他们酸了吧唧的。
也有一种说法是醋大,反正都是差不多这个意思。
“如此便好。”李象点头说道。
却不想,李景仁忽然伸手比了一个食指,点子王一般说道:“诶,兄长,我还真想到一个人。”
“谁?”李象来了兴趣,李景仁推荐出来的人一直都不错,比如薛仁贵就算是一个。
其实找到薛仁贵也算是巧合,毕竟老薛当时就在长安城找工作来的。
“有个范阳卢氏的年轻人,上午的时候来京兆府找您投递行卷。”李景仁的话语有些迟疑:“但是听说他的范阳卢氏的人后,小弟就没太当回事儿,要不是兄长提起,我还真想不起来他。”
所谓的“行卷”,是唐代举子在参加礼部组织的帖经、杂文、实务策三场考试之前,每个人要先将自己平时创作的作品抄写出来,送呈有影响的名流审看,请他们向主持进士考试的礼部侍郎考官们推荐,从而增加自己及第希望的一种手段。
在唐朝,这事儿再正常不过了,像是李白、杜甫、白居易,就都干过这事儿,京城米贵,白居不易这个梗就是从这里来的。
而李景仁对于这人的忽视倒也可以理解,毕竟刚把范阳卢氏收拾完,紧接着就有人来投递行卷,怎么事儿这是?
“嗳,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嘛。”李象笑着说道:“若是他对孤忠诚,莫说是他出身汉家苗裔,就算出身自高句丽百济,孤也一样会用他。”
“只是,这卢氏子,将行卷投递到兄长这里,又有什么用?”身后的程处弼不解地问道:“兄长只是京兆尹,又不是礼部的堂官,并不负责考试的事宜,要走这种捷径,也应该去找别人才是。”
“为何?”李景仁笑了:“兄长可是皇太孙,他这一来可不只是投递行卷,更是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这样一说,程处弼就一下明白了。
“哦,那倒也不奇怪了。”程处弼笑呵呵地说道:“卢氏子的行卷就在外面,兄长稍等,待我前去取来。”
“嗯。”李象颔首。
他走到案几后,在凳子上坐好,等待程处弼给他拿行卷。
不多时,那份行卷便被带了过来。
李象从程处弼的手上接过行卷,翻开第一页,就被那一手漂亮的字迹所吸引。
“嗯,字不错。”
小象在李明达的身边熏陶久了,字儿写的也很不错,也拥有了一定的鉴赏能力。
正所谓见字如见人,字是人的第二张脸面,卢氏子给李象的第一印象很好。
他顺着字儿,便找到了那人的名字。
看到名字后,李象眉头狠狠一跳。
原来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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