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把半间房子穿在了身上?(求追读、月票)

  眼看秦军就要走出窑厂,赵二娃一脸笑容的拉住他:“你要的大衣。”

  秦军一拍脑袋,他居然忘了刚买的大衣,真是不应该。

  不过,这大衣还用付钱?四十八块钱呢,他还真不想给。

  跟着赵二娃,一块来到他的办公室,其实就是一间茅草房。

  秦正此时正躲在茅草房中,看到秦军过来,就讪讪笑起来。

  不用说,之前玉爱国的计划,肯定跟秦正说过。

  秦正居然从来没有跟他提过,这就有点意思了!

  秦军不想多说,因为是个人都有私心,秦正自然也不能例外。

  比如他,他的私心更大,都想着甩开秦正他们自己单干了。

  相比他自己,秦正那点私心,肯定不算事。

  比如现在,居然还有点不好意思,看来秦正这官当得有点不合格。

  或者,是因为他当的官太小?

  “小军,这是老赵帮你买的大衣,赶紧试试,看看合适不合适,如果不合适,就让他给换换。”

  看着笑的一脸谄媚的秦正,秦军还能说什么。

  试试就试试,反正试试也不可能逝世!

  叠的整整齐齐的军大衣,颜色要绿的多,那种深绿色,看着居然感觉像是在发光。

  也不知道是回到这个年代,很长时间没有见过好东西,居然让秦军的欣赏阈值也变得很低。

  一件后世看着很土,需要年轻人复古才能想起来的东西,此时秦军看着居然感觉十分的眉清目秀!

  新大衣,自然不能随便穿上身。

  所以,秦军先脱掉外套,也就是一件破军装,这是二哥秦风贡献的。

  这件旧军装可不简单,算是现在农村中能见到的比较时髦的衣服。

  裤子是一条蓝色的工作服,也叫劳保服,这是大哥给的。

  准确点说,应该是大嫂从娘家弄来的,人家给衣服穿,可从来没有收过钱。

  所以,对侄子、侄女一定要好一点。

  穿上军大衣,立即让秦军感受到赵二娃同志的好。

  这是一件长款的军大衣,足足有一米四长。

  以此时秦军的身高,居然直接达到脚脖子。

  而就这,还算是秦军最近一个多月长个了,要不然,他还真穿不起这件大衣。

  “真暖和啊!”穿上身之后,除了感觉重点,就是感觉暖和。

  秦正一脸羡慕的道:“也就是你小子没有花钱的地方,要不然谁舍得买这么一件衣服?”

  赵二娃也感叹道:“是啊!快五十块钱呢!都能起半间房子了。”

  秦军无奈,这就是代沟。

  不过,想一想也是这么回事,他可不就是把半间房子穿在了身上?

  这就像是在后世,有人花费几百万买了一辆车,这不就等于把一栋房子,坐在了屁股底下?

  这么一想,秦军的感觉自然又有不同。

  他就穿上一件军大衣,居然就能跟后世坐几百万豪车的土豪媲美了?

  不过,等以后,他也许有机会把十间房子穿在身上啊!

  一想到这个,秦军就心里美滋滋!

  “这里还有一套军服,是我没穿的,新的!”

  这边刚刚试好大衣,就看见赵二娃又拿出一套衣服。

  看着棱角分明,崭新如故的一套衣服,秦军楞在原地。

  这一套军服,可跟他之前穿的不一样。

  他之前穿的外套,都已经洗的发白掉色,而这一套呢?

  真的是闪着光啊!就是那种绿色布料之上,不时的有一丝丝光,划过的感觉。

  “老赵,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

  秦军有点感慨,因为现在这种衣服,就算是旧的你有钱都买不到,就不要说新的。

  今天赵二娃可不知道,秦军给他准备了假肢。

  而就算是这样,他居然不止是给帮着买了军大衣,居然还送了一套从来没穿过的军服。

  要知道,秦军开口让帮忙买大衣,可是连钱都没给,这样托人办事,一般都不会当真。

  秦军还在感动,却是没看到赵二娃的眼睛,已经有点发红。

  等他从欣喜之中回过神来,赵二娃已经恢复正常。

  “不用感谢我,反而是我,不对,应该是我们,都应该感谢你!”

  秦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而此时秦正却开口道:“以后的时间还长呢,现在就不用这么互相感谢了吧?”

  “哈哈,对,我还需要赵大哥多帮帮忙呢,就是那皮大衣!”

  说着,秦军开始挤眉弄眼。

  看到秦军搞怪的样子,赵二娃也顾不得煽情。

  秦正在一边不明所以,还以为秦军真的想要买皮大衣。

  “皮大衣可不便宜,听说一件军品的皮大衣要一百四十八块钱,你有吗?要不然厂子里先给你预支点工资?”

  秦军感觉有点好笑,如果是原来,秦正肯定要说教。

  毕竟一個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居然出手就买一百多块钱的军皮大衣?

  这都差不多比的上一辆自行车了,这还了得?

  可现在秦正不会这么想,他就想着秦军这小子买什么都正常。

  “如果能买到,我肯定买,不过现在说的不是这个。”

  应付过秦正,秦军转过头,拉着赵二娃就走。

  “走,我再给你弄一幅更好的,以后哪一件拿回来了,也能换着穿!”

  两个人离开窑厂,重新回到村里。

  这一次赵二娃跳不起来了,但是之前的兴奋劲却没有消失。

  因为他知道,从此他可就站起来了!

  不管是谁,如果可以说,他从此就可以站起来,不管是站在民族之林,还是站在人群之中,都是个了不得的事情。

  可惜,玉爱国的眼界,还是有点窄啊!

  其实,相比假肢,此时对于国家最重要的,反而是他做的那把气步枪。

  这玩意不要看在秦军手中杀伤力不大,但是落入军工部门手中,精工细作之后,精准打击距离肯定能达到九十米。

  狙击型气步枪的有效射程达,到九十米是什么概念?绝对可以当做狙击步枪列装部队。

  最起码,小组使用是可以的,特别是在距离不算远的丛林之中。

  如果加上消音器,这种气步枪的声音很低,可以有效避免自己暴露,也可以连续打击敌人,还不让敌人发现。

  现在国内可是在南边战斗着呢!这种气步枪,也许能够起到一点作用。

  最主要的是,此时的国家还不富裕,肯定不可能大规模装备狙击枪。

  而秦军做的这把狙击型气步枪,造价肯定不高,加上子弹小,携带方便,肯定更适合侦察部队使用。

  当然,如果能够配置上红外瞄准器,那效果肯定更好。

  其实,更进一步可以根据这把气步枪的设计理念,再次设计,那个时候出现几把经典狙击枪真不难!

  摇了摇头,把这些想法甩掉,有些事情不能强求。

  回到家,秦军再次扒拉出自己之前制作的一些半成品。

  他现在没有合适的机器,做什么事情都比较麻烦,所以他做什么,都习惯性的多做几件。

  这一次秦军挑选出一个十分精巧的假肢,不过他之前没有做完,因为太过复杂。

  “这个下面怎么没有弹簧钢?”赵二娃奇怪的问道。

  秦军一笑道:“这个需要加装一只木头脚,可以穿鞋子!”

  把铁皮套在赵二娃的腿上,估摸出他的腿型,秦军就开始敲敲打打。

  其实,这一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价值。

  毕竟正经人,谁会穿着假肢跑跑跳跳、打打杀杀?

  很快,就修整出合适的形状,之后就是加装木质脚模。

  只不过,因为没有了一只脚,赵二娃就穿了一只鞋子。

  秦军找出二哥秦风的一双黄胶鞋,让赵二娃换上。

  不能穿的一只,他就比划着一截木头,开始雕刻。

  手中的刀子锋利,切削起木头来速度就快。

  这是几刀,就削出大体形状,接着稍微修整一下,就可以使用。

  反正也不会有人看到,到时候套上一只袜子,塞进鞋子之内,再用裤脚遮挡一些,谁知道是精工细作,还是傻大黑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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