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远水解不了近渴

  等送走秦汉,秦军回到工作间,继续制作手电。

  这个东西最难弄的就是灯头、灯座,再就是玻璃镜片,还有就是反射杯。

  有这些东西,整个手电筒,对于秦军就再也没有难度。

  他也早有准备,制作手电筒的主要部件已经做好。

  铁皮卷出来的主体,手刻的螺旋套丝。

  内外套丝都弄好,直接拧上就可以。

  其中的线路,这个就需要姐姐她们捡来的炮线。

  手电筒这玩意,就是一个小的闭合电路,算是最简单的电路。

  做这玩意,反而是开关最难弄。

  不过这个对于秦军来说也没难度,不就是断开电路和闭合电路嘛!

  中间位置的电线断离,上面加装推拉铁片。

  推上去铁片连接导线,形成闭合电路,手电筒就发光。

  开关推回来,电路断开,灯泡自然也就不再发光。

  这玩意就这么简单,做起来真的没有任何难度。

  甚至是因为手工制作,加上秦军手工精细,做出来反而更加有质感,看着也更加漂亮。

  也就是手电筒的外壳没有镀锡,不会如同工厂制作的手电筒一样是银白色。

  但是铁黑色打磨抛光一下,却有着金属特有的质感、光感,也有一种别样的美。

  试验了几次,可以点亮灯泡,取过过旁边的气步枪,直接卡在上面的导轨之上。

  秦军之前准备的是一号电池使用的手电筒,这一次使用的却是五号电池,根本就不匹配,现在也就稍微试验一下。

  要想好用,还得去公社购买一号电池。

  而这玩意好像也要票,秦军要想购买,还得找秦正帮忙。

  所以,秦夏送的两节五号电池,也是一个大人情。

  摇了摇头,把零零碎碎的东西收起来,他填装了一个弹夹,塞入枪中,准备出去试枪。

  现在天就要黑,应该打不了几枪。

  “这把枪的膛线,虽然有点浅,数量也不多,但是精准度应该会提升一些!”

  抱着枪走出工作间,直接下压枪管,给枪加压。

  之后,秦军抱着枪,不停的瞄准。

  特制的子弹,用来打固定物体太过浪费。

  所以,秦军还是想着打个活物。

  而此时的农村,最不缺的就是麻雀、斑鸠、喜鹊等鸟类。

  比如麻雀,此时还不是三有动物,而是属于四害之一,是国家鼓励捕杀的有害鸟类。

  秦军只是稍微驻足寻找,就发现了很多。

  房檐上,树上,墙上,到处都是乱飞的麻雀。

  夜幕就快降临,这些家贼是回来过夜的。

  秦军挑选了一只落在墙头的麻雀,快速瞄准,果断扣动扳机。

  噗的一声,十几米之外的麻雀应声落地。

  只不过,它是落在的墙外。

  秦军走出家门,来到墙边,发现一只脑袋被打爆的小东西。

  捡起来一看,子弹穿透麻雀的脑袋,已经不知道飞到哪去。

  看来威力确实增强了不少,最少在十五六米范围之内,不管是精确度,还是威力,都比第一把枪要强一些。

  这也是没办法,这把枪不管是枪管还是枪膛,秦军都加长了一些。

  枪膛增加,里面的压力舱就会延长,加压之时,压力就变大。

  压力大,威力肯定就更大!

  而枪管加长,这样就算没有抑制器的帮助,激发的子弹,其稳定性、准确性都会增加。

  更何况,这一次枪管内部他还拉了膛线。

  虽然膛线钩削的不太深,也只有四条膛线,但是,只要有,就对子弹的稳定性起作用。

  对现在的这把狙击型气步枪,秦军很满意。

  最起码,比第一把满意的多。

  此时他倒是很盼望二哥回来,也不知道他看到这第二把枪,会是什么感受!

  可惜,这把枪也有点名不副实,因为狙击型气步枪哪里会没有瞄准镜?

  距离远,瞄准镜的作用还是很强的。

  收起这只倒霉的麻雀,秦军继续试枪。

  既然是试枪,自然就不以打到猎物为目的,所以他选择的猎物,距离越来越远。

  围绕着村子,只要有麻雀群,秦军就会凑过去开一枪。

  从刚开始的十四五米,接着是二十米、三十米、四十米。

  秦军发现,在三十米以内,精确度最高。

  只要超过三十米,精确度就会降低。

  当然,精确度不足,也是可以通过经验调整偏差,修整弹道,来提高命中率,而神枪手就是这么来的。

  “我的手艺还算可以,这已经达到设计标准!”

  打了十几枪,他已经试出这把枪的性能,最远攻击距离应该能达到一百米。

  准确的说,精准射击距离是三十五米左右,而最远攻击距离是一百来米。

  而这把枪的原型枪,其精准射程就有九十一米,看来还是差距巨大。

  现在他做的这把枪,最远射击距离才能达到这个数据!

  而这肯定是因为气压不足,所以才威力不够!

  距离越远,击中目标的几率就越小,而这也让他迫切的想要弄到瞄准镜。

  “这个年代应该不缺望远镜,一般还都是军用的高倍望远镜,就是不知道谁家有啊!”

  秦军绞尽脑汁,也没有从记忆库之中想起,现在这个时候到底谁家有望远镜。

  他倒是知道,等到中苏贸易开始的时候,能够从北边轻松换到各种军事装备,里面就有大量军用望远镜。

  可是,那得是八十年代末,远水解不了近渴。

  弹夹里已经没有子弹,秦军也就只能收工回家。

  一边走一边查看收获,现在他腰上绑着十来只麻雀。

  仔细数了数,只有十一只,而一个弹夹之内可是有着二十二发子弹。

  虽然是试枪,但是这个击杀率还真不高。

  虽然秦军的射击天赋不算好,但是原来他可是用无数子弹喂出来的神枪手。

  没想到,现在初试身手,居然才这么点命中率。

  摇头晃脑的,秦军回到家。

  “呀?三哥,你这是一把枪?”

  秦军刚刚跨进院门,秦貌就跳了过来。

  秦军抬眼看了一眼秦貌,现在他们家里,除了大嫂和几位侄子侄女,就这小子好看。

  他的皮肤有点白皙,加上瓜子脸,双眼皮,浓眉大眼的,看着就有点喜庆。

  特别是在一片排骨、枯树林中,这种十来岁的小孩子,就更加显眼。

  “不要碰,都十一了,算是大人,怎么还这么不稳重?”

  眼看秦貌这小子就要抓住枪,秦军直接一个反手,就在他脑袋上打了一巴掌。

  俗话说得好,打弟弟要趁早。

  不是以后打不过,是以后得给他留点脸。

  现在十来岁,正是没脸没皮的时候,还能打!

  看着一脸委屈巴巴的小弟,秦军感受了一下,手感还是很不错滴!

  “不要乱动,要不然还要挨打!”

  说完,秦军直接把手中的一串麻雀,塞到秦貌手中。

  果然,刚才还一脸委屈,想要哭的样子,现在发现一串肉,立即开始双眼放光。

  “怎么吃?要不然烤着吃吧?”

  “咱妈舍不得油,肯定不肯给我们炒着吃。”

  “炖的不好吃,还不如烤!”

  一接过麻雀,秦貌的嘴就开始不停的突突。

  不过,他的建议还是很好的,这一点秦军也有所不如。

  如果刚开始得到的那只兔子,他要是烤着吃,肯定不可能吃吐了。

  现在他已经知道,对于很多野物来说,如果没有足够的调料,又想快点吃掉,那唯一的办法就是火烤。

  不管是野兔、麻雀,还是鱼,烤着吃,腥味最轻。

  “会弄吧?快点处理,要不然等咱爹回来,也许就要拿着出去卖钱!”

  秦军还是很了解他爹的,所以开始提醒秦貌。

  虽然中午吃了炒肥肠,但是也不耽误他晚上吃烤麻雀啊!

  秦军有点感慨,他这是窑厂办起来,却是影响了晚上的小酒。

  不帮着村里人干活,也就没人请他喝酒吃肉。

  虽然中午窑厂的一顿饭,可以找补一下,但还是感觉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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