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重见天日

  “终于出来。”

  朝乐看到自己的功德金莲长大了一点:“难道,做善事,功德会增加。”

  【生物】:仙士。

  【力量】:540。

  【等级】:540。

  【技能】:浮世箫

  【颜值】:美若天仙

  【功德】:10

  朝乐打坐休息了一会,再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能看到了。

  白琉光伸了懒腰,回头看到朝乐:“你感觉怎么样?”

  朝乐想捉弄一下他说:“好像,还是看不见。”

  然后朝着空气抓了抓说:“白琉光,你在哪呢?”

  白琉光连忙扶着她说:“你不会真的变成瞎子了吧?”

  朝乐用手碰了碰地上的泥巴,然后掐了掐白琉光的脸,站起来笑了笑说:“骗你的。”

  白琉光感到自己被耍了,连忙站起,擦了擦自己脸上的泥巴,他看到朝乐跑远了,连忙跟了上去。

  “别跑……”

  那一年十五岁的少年风姿迢迢,玉树琳琅,意气风发。

  朝乐朝着他做了个鬼脸……

  在前往祁连山的路上

  “朝乐……”

  “嗯。”

  “你对黎王和琼华上神的事,有什么看法?”

  “看法嘛!情情爱爱只会影响修行,不要也罢。”

  “哦。”

  “难道你有不同的看法?”

  “我又不懂,我没看法。”

  朝乐看到自己受伤的司南开始跳动:“有邪物。”

  路上,有有个强盗突然跳出来,一看就是就是打劫的。

  “此山是我开,此路是我里啊……”

  还没等他说完,被白琉光一剑叉在地上:“你小心点,刀剑无眼。”

  强盗看了看自己的的裤衩,动也不敢动,

  “臭小子,报上你的名字?”

  “祁连山,白琉光。”

  朝乐看了看他说:“放开他。”

  白琉光:“你看,他是什么精怪。”

  朝乐:“他就是凡人一个。”

  白琉光放开他,只见那人跑了起来:“臭小子,你给我等着。”

  白琉光:“裤衩不要了?”

  朝乐:“……”

  到了晚上,朝乐和白琉光在破庙里里打坐。

  这时出现了一只千年大僵尸,那只大僵尸,走过来吸了一个又一个人的精元。

  【生物】:大僵尸。

  【力量】:1000

  【等级】:1000

  【技能】:吸精元增加道行

  【颜值】:丑到爆

  里面的人都已经入睡了,只有白流光和朝乐闭目打坐。

  “你打得过吗?”

  “打不过。”

  “那装睡。”

  “好像也只能这样了。”

  “她过来了。”

  只见大僵尸刚要吸朝乐,朝乐翻了身躺下了,那大僵尸再吸白琉光,只见白琉光翻身,大僵尸抓着白琉光修长的脖子,准备再吸,白流过翻身抱住了朝乐,此时朝乐与白琉光高挺的鼻梁碰撞在一起。

  大僵尸准备吸朝乐,朝乐将头转到了地面上。大僵尸有些生气了,准备动手,朝乐拉着白琉光从地上跑了起来,

  “鬼啊……”

  “快跑……”

  朝乐隔空画符,盯住了大僵尸,只见后面出现了一群又一群的的小僵尸。

  “这是啥?”

  “僵尸啊……”

  “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跑啊……”

  朝乐想到了隐身符,然后画起来,一张贴在白琉光的头上,一张贴在自己的头上。

  “他们,好像看不见我们了。”

  “屏住呼吸。”

  “好。”

  僵尸们的步伐缓慢而沉重,每一步都像是在承受着巨大的重量。他们的眼神空洞而呆滞,仿佛没有任何思维和感知能力。他们的脚步声沉闷而有规律,仿佛在跟随着某种节奏。

  朝乐:“是音乐,他们是跟着节奏来的。”

  朝乐拿出浮世箫吹了起来……

  渐渐的那些僵尸便走了。

  远处,倒挂着许多蝙蝠,渐渐地飞到了一个人的肩上,那人一身红衣,明明是书生的长相,可头上有两个角,他邪魅一笑,却有中暗黑刺骨的美。

  “是鬼皇文曲,他可没有妖皇那么好对付,专门操控僵尸为他卖命。”

  “文曲星?不是状元吗?”

  “他就是鬼状元。”

  “哪家伙,什么来头?”

  魔、妖、鬼三族之一的鬼皇文曲名叫上官景煜元神为梼杌,他可不像妖皇喜欢喝血,也没有魔皇那么丧心病狂喜欢灭深,但是心机却很深沉,赤面獠牙,尾长丈八尺,在西方称霸,能斗不退。后来因为元神被毁转世为人,变成书生时,十分俊美,在人界考取功名,被人间的皇帝封为新科状元,被凡人称为文曲星下凡。

  青州府松河县有一个名叫黄土坡的地方,因为当地植被稀少,每到狂风袭来的时候,尘沙漫天遮天蔽日,故而因此得名黄沙坡。因为当地常年缺水少雨,不适合种植庄稼,不少百姓背井离乡寻求出路,那些走不动的老弱病残则继续留守在黄沙坡。

  在黄沙坡的最北头有一座破落的泥坯房,里面住着上官景煜,两人孤儿寡母过日子。这上官景煜的母亲原本是镇上县令上官家的小妾,后来老爷去世被县夫人赶出了府上。

  白日里二夫人给富人家做奴仆,到了晚上则在家帮人缝补衣物,补贴些家用。上官景煜也十分刻苦,白日帮地主家劈柴放牛,晚上则从别处借来书读,因为怕点煤油费钱,干脆学古人凿壁偷光,在邻居家的墙上钻一个小洞。

  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但是上官景煜母子俩充实而又快乐,最起码生活有奔头。

  两个月之后,上官景煜进京赶考。当年的考题是《以孝治天下》,上官景煜有感而发,洋洋洒洒写了数千字,范大成亦是引经据典,下笔如有神。最后,皇榜公布,上官景煜勇夺头名状元,一身状元服,金殿封官,骏马得骑,好不风光。

  当朝的公主一见他便觉得他气宇不凡,让她的父皇招他做了驸马。

  可是好景不长,就在成亲当日,他喝了酒显出了原型,仓皇而逃,在众目睽睽之下露出了自己真面目,来宴会的人吓得慌忙逃走,就连公主也当场吓死了。

  当时,皇帝就下旨,捉拿钦犯上官景煜赏黄金一万两。

  一时间,从万人敬仰的新科状元变成了人人喊打的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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