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这天下,终究不是妖魔鬼怪的天下

  第121章这天下,终究不是妖魔鬼怪的天下

  午夜时分。

  间隙,辛九娘正依偎在丁修怀中小憩。

  突然间心里一跳,猛地翻身而起,念头一动,衣衫已经披在身上。

  丁修一脸疑惑道:“九娘,怎么了?”

  辛九娘眼圈一红,泣声道:“奴家幸与公子结下此缘,不过今日缘分已尽,奴家要走了,公子多加珍重。”

  说完,便待飘身而去。

  没料,丁修却一把拽住她的衣袖道:“什么叫缘分已尽?我不信这个,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公子别问了,奴家得赶紧离开,不然会连累公子。”

  不等丁修说话,外面突然传来了一阵阴恻恻的冷笑声:“没想到,九娘竟然如此多情……”

  辛九娘脸色一惊,猛地推开丁修,小声道:“公子快找地方躲起来,奴家出去引开他们。”

  说话间,身形一动飞出门外。

  外面,站着两个身着黑袍,黑面黑口,模样阴森森的家伙。

  这两个家伙并不是人,一看就像是鬼差。

  看到辛九娘出来,左边那个鬼差冷笑道:“辛九娘,你胆子不小,判官大人看上你,那是你的福气。

  故作清高,东躲西藏,还以为你有多么贞洁,结果却跑来勾搭阳间男子,简直是不知廉耻!”

  “对,不知廉耻!”

  另一个鬼差点头附和。

  辛九娘懒得与这两个家伙废话,说道:“我知道怎么也逃不过你们追踪,我现在跟你们回去。”

  两个鬼差相视阴阴一笑,其中一个身形一飘想要闯入屋子里。

  结果,辛九娘却侧移两步拦下了那鬼差,怒声道:“我已经说了跟你们回去,你们还想做什么?”

  “哼,做什么?自然是将那小子也一并带走,交由判官大人发落。”

  辛九娘回道:“你俩别忘了,他是阳间之人,不归你们管。”

  “桀桀桀……”那鬼差不由怪笑起来:“那他死了,归不归我们管?”

  “你敢!身为阴差,你们竟敢破坏生死法则?”

  那鬼差一脸嚣张地回道:“我们不知什么叫生死法则,判官大人让人三更死,他就活不过五更天。”

  这是何等嚣张跋扈?

  显实,这鬼差的话源自于“阎王叫人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这句老话。

  这要是换作一个正常的世界,两个小小鬼差哪来的胆子敢随意拘人魂魄?

  正如阳间的官府抓捕疑犯,也得上官先签发拘人的牌票,也就是类似于拘捕令什么的。

  这两个鬼差竟然胆大如斯,想要直接拘了丁修的魂魄去讨好他们口中的判官大人。

  不过,这也不奇怪,毕竟这里是聊斋世界。

  聊斋世界是一个特殊的世界,天庭崩坏,地府的管理也十分混乱。

  正如历史上的五代十国时期,地府也四分五裂,各路诸候占山为王,各自搞着自己的小地盘。

  也正是因为如此,聊斋世界的人间界才会出现那么多孤魂野鬼,狐祟精怪。

  既然是各自为政,谁还管你什么法则?看你不顺眼,拘了你的魂又如何?就算想告状也很难找到地方。

  比如黑山老妖便是一个典型,黑山范围内的女鬼根本就逃不出它的掌控。

  “你们……”

  辛九娘气得说不出话来。

  要说她与丁修有多深的感情倒也不至于,但毕竟相处了数日,而且此事因她而起,她自然不愿将丁修牵扯进去。

  “是谁如此嚣张?”

  就在这时,丁修走了出来,眼神冷冷地瞟向那两个鬼差。

  “咦?你……你能看见我们?”那个本打算进屋却又被辛九娘挡下的鬼差一脸惊疑道。

  一般来说,活人是看不见鬼差的,除非他们拘了人的魂。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们想让人看见。

  他俩并没有主动亮出身形,但是丁修一出来就瞟向他俩,眼神对眼神,他俩绝不会看错。

  重要的是,丁修冰冷的眼神,竟让这两个家伙不约而同,不由自主打了个寒颤。

  怎么可能?

  他们可是鬼差,一个凡人怎么可能会让他们害怕?

  听到那鬼差说的话,辛九娘也忍不住瞟向丁修。

  不过,她的眼神倒没有那么惊讶。

  因为在此之前,她就隐隐感觉丁修不像是普通的书生,特别是共渡一夜之后,更是感觉丁修天赋异禀,隐隐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神秘力量。

  她问过一句,丁修一本正经告诉她说,那种力量,叫做读书人的浩然正气!

  这话,辛九娘倒也信了几分,当然,心里多少还是有些疑惑。

  “你说呢?”

  丁修一脸戏谑地回了一句。

  “呢”字还在嘴边,他的人却闪现到那鬼差面前,一把掐住那鬼差的脖子,像拎小鸡一般拎了起来。

  “嗬……”

  那鬼差拼命地蹬着脚,徒劳地挣扎着,喉咙里发出一声漏气般的声音。

  另一个鬼差仿佛傻了一般,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

  辛九娘也一脸惊愣。

  她万万没想到,丁修竟然说动手就动手……不对,压根就没说,直接就动手了。

  一出手便制住了那鬼差,而且全无反抗之力?

  果然,这家伙深藏不露。

  辛九娘的眼神一下子变得惊喜而又娇嗔。

  愣了片刻,另一个鬼差终于回过神来,冲上前来,但却又不敢靠近丁修,保持在几步开外抬起手,一副色厉内荏的神色喝道:“你好大的胆子,快松手,不然判官大人饶不了你。”

  不说还好,这么一说,丁修的左掌突然冒出一缕金光。

  “喂……”

  那鬼差吓了一跳,正待厉喝。

  “噗!”

  丁修抬手在掐着脖子的鬼差头上一拍,拍出了一声恍若气泡破裂的声音。

  那鬼差顿时化为一缕黑雾,飘飘袅袅消失在夜空中。

  这当然不是逃了,而是被丁修直接一掌给拍得烟消云散,彻底死透了。

  如此残暴的手段,吓得那鬼差尖叫一声,转身便想逃走。

  哪知,丁修身形一晃,竟又将这鬼差抓到手中。

  “法师饶命……”那鬼差吓得差点尿裤子。

  如果他有尿的话。

  “等等!”

  辛九娘也回过神来,赶紧喝了一声并急急跑到丁修身边。

  “怎么了?”丁修侧过头,随手又给那鬼差一掌。

  不过这一掌并没有要那家伙的命,只是将之定在原地动弹不得。

  他也很好奇那个判官到底有多牛气,连手下两个小小鬼差都如此嚣张跋扈。

  辛九娘将丁修唤到屋子里,眼神复杂地看着他。

  “怎么了?我脸上长花了吗?”丁修揉了揉鼻子,开了一句玩笑。

  “你这家伙……”辛九娘一副又喜又羞又恼的样子,抬手在丁修胸口上捶了一下。

  丁修趁势捉住她的小手,笑道:“怎么了?”

  “你说呢?亏得奴家之前还在担心你的安危,没想到你竟然深藏不露。”

  “我也不是有意要瞒你,要是我早早告诉你,恐怕你早就溜了,还会陪在我身边么?”

  这么一说,辛九娘也不由笑了,算是默认。

  不过,虽然丁修没告诉她真话,但有一点辛九娘心里知道,至少丁修不会伤害她,不像有些修道之人,一见到妖狐鬼怪不分青红皂白便动手。

  “好了,先不这个……”辛九娘叹了一口气,开始解释缘由。

  “那个判官姓雷,生前本是无恶不用的土财主,像他这种人,按理死后要下地狱的。

  可是,如今的地府想来公子也知道,早就一片混乱,全无公理可言。”

  “嗯,这个倒是听说过一些。”

  辛九娘继续道:“也不知那家伙怎么攀上了黑山大王……”

  “谁?黑山大王?”丁修愣了愣:“你说的是黑山里的那只黑山老妖吧?”

  辛九娘迟疑了一下,默默点了点头:“是的,黑山大王控制了黑山一带方圆百里范围的鬼狐精怪,那个雷判官便是他的得力手下之一。”

  “不对啊……”丁修一脸疑惑道:“我听说,黑山老妖惧怕阳光,它施展妖术令得云雾将黑山笼罩,根本没办法离开黑山,怎么能够控制方圆百里?”

  “那是因为它招揽了不少手下,那些手下都忠心耿耿肯它卖命。”

  “原来是这样……”丁修恍然。

  接下来,辛九娘又讲起了她的遭遇。

  当年,她在外出游历时无意中认识了一个书生,因倾慕其才华便嫁给了这个书生。

  好日子没过几年,这书生却病死了。

  辛九娘也不是不想救,主要是她也没办法,毕竟生死有定数。

  没料,丈夫死后不久,有一天她无意中获知丈夫并未轮回转世,而是变成了孤魂野鬼四处游荡。

  毕竟夫妻一场,辛九娘便去找雷判官,希望可以让丈夫进入轮回。

  结果,雷判官却看中了她的美色,说可以答应她的请求,但是,辛九娘也得答应留在他身边做个小妾。

  辛九娘不肯,那家伙竟然想用强,好在辛九娘修为也不弱,最终逃了出来。

  听到这里,丁修不由道:“既然你已经逃出来了,为何不逃得远一点?”

  丁九娘叹了一声:“毕竟夫妻一场,奴家还是不忍心就此离开。那雷判官恼羞成怒,便抓了亡夫的魂魄要挟奴家……”

  听到此话,丁修不由怒道:“简直无法无天,一个小小判官竟如此嚣张。走,带我去会会那雷判官。”

  “啊?”辛九娘吃了一惊:“公子,那雷判官……”

  丁修摆了摆手:“我知道,不就是黑山老妖养的一条狗么?我不进黑山,那老妖能奈我何?”

  “可那老……老妖有不少手下。”

  “无妨,这天下,终究还不是妖魔鬼怪的天下。”

  不久后,丁修与辛九娘一起来到了位于城西不远的判官庙前。

  一到庙前,丁修二话不说,直接动手拆庙。

  果然,这记狠招当即惊动了雷判官,怒吼着现出真身出现在庙外:“何人如此大胆敢拆判官庙?”

  吼完一看,辛九娘也在。

  于是又冷笑了一声:“我道是谁如此大胆,原来是你这个贱人吃里扒外,找来了一个帮手?”

  “骂谁呢?”

  丁修喝了一声,不等那雷判官回过神来,一道掌影袭来,打得这家伙吐血而飞,重重撞到庙门上,竟将庙门也给撞塌了。

  丁修之所以替辛九娘出头,不仅仅是因为相伴数日之情,同时也是在清扫黑山老妖的外围。

  打不过那老妖,还打不过老妖养的狗?

  如果是堂堂正正的阎罗殿判官,丁修还真不一定打得过,但判官也分品级的,最高级的自然就是阎罗殿的判官。

  阳间也有不少判官,大多分布归属各地的城隍管辖,其神像一般位于城隍庙偏殿。

  如果说城隍相当于阳间的县令,那么判官便类似于主薄、典史之类的辅官,总之级别不高,比吏好一点。

  更不要说这雷判官并非地府派遣的判官,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野判官,怎么可能是丁修的对手?

  不等那雷判官爬起身来,丁修身形一晃,又像拎小鸡一般掐着脖子给拎了起来。

  这时候,有几个鬼差冲了过来,想来是护主心切,想要趁着丁修腾不出手时一拥而上将之擒下,也好表个功劳。

  他们似乎忽略了站在一边的辛九娘。

  辛九娘的实力虽然远不及丁修,但真要想对付这个鬼差还是没问题的。

  但她并没有动手。

  因为她相信她动手也是多余。

  果然不出所料,丁修冷冷瞟了那几个鬼差一眼,抬起左手虚空一拍……

  “噗!”

  一个鬼差避之不及,当场化为一团黑雾消散。

  “噗!”

  又是一掌,另一个鬼差也凭空消失。

  另外三个鬼差终于明白过来,今日遇到煞星了,吓得赶紧掉头开溜。

  丁修也懒得与这些小喽计较,冲着雷判官喝道:“把张生的魂魄交出来。”

  张生,正是辛九娘的亡夫。

  雷判官自然不会如此爽快,拼尽全身力气嘶吼了一声:“你好大的胆子,竟敢扰乱阴阳,黑山大王一定会……”

  “砰!”

  丁修重重将之摔到地上,随之抬手一点,一缕金光直透那雷判官的身体。

  这金光看似没什么,但对雷判官来说,却如一道烈焰进入了他的身体,灼烧着他的身体、他的魂魄。

  “不交也行,我现在便将你彻底焚化,让你永世不得超生。”

  此话一出,雷判官吓到了,赶紧求饶:“放,现在就放!”

  自家生命受到威胁,雷判官那是相当配合,不仅乖乖放了张生的魂魄,而且还主动将之送入地府。

  当然,这个地府并非黑山老妖占据的地府,而是真正的地府。

  聊斋世界的地府虽然很乱,但并不是说地府完全不存在,要不然那么多人怎么入轮回?

  只是,很多地方被一些大妖所控,各据地盘,形成了类似于阳间诸候割据的状态。

  等到一切都办妥了,雷判官又假惺惺认错,说什么以后一定为民着想,不再随意残害百姓,要秉公办事云云。

  可惜,他这些废话怎么可能骗得了丁修?

  只怕逃过这一劫之后,回头便会疯狂报复。

  所以,丁修笑了笑,然后一巴掌拍下去……

  他从一开始就没说过不杀雷判官,只是暂且不杀而已。

  丁修既然来到了《倩女幽魂》世界,黑山老妖早晚是要对付的,只是目前还不是时机,但,先剪除黑山老妖的一些爪牙还是没有问题的。

  此事一了,辛九娘总算解开了心结,更是死心塌地跟在丁修身边,时而温柔如水,时而热情似火,时而妖娆、时而含羞、时而高雅、时而魅惑……

  总而言之,有她陪在身边,丁修感觉自己的生活每天都充满了赤橙黄绿青兰紫,甭提有多快活。

  辛九娘很懂得男人的心思。

  或许说,她很懂得丁修的心思,所以时不时利用法术变化一下……比如,变出一双三寸金莲。

  很多人认为三寸金莲指的是女人一双玉足。

  其实不然。

  为什么呢?

  这就要从一种传统的陋习说起:缠足。

  缠足的由来众说纷纭,大多倾向于自宋朝开始兴起的。

  早在汉朝的《孔雀东南飞》诗句中,便有“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之句,赞美女子纤小的足。

  后来还有“莲步娉婷”、“一弯软玉凌波小,两瓣红莲落步轻”之类的赞美诗句。

  实际上,这都是从女子的体态来赞美的。

  脚小了,走起路来自然有些不稳,于是便纤腰细扭,娉娉婷婷,如弱风扶柳,给人以一种我见犹怜之美。

  或许,这便是导致女子缠足的诱因。

  还有一种流传甚广的说法,说是女子缠足源自于五代十国时期。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出了一个著名的帝王:南唐后主李煜,世称“千古词帝”。

  李煜不是一个好帝王,但是,从古至今,论才华,也没有一个帝王能与之相提并论。

  如果不知道李煜是谁,那也一定读过他的诗词。

  比如“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其中一江春水向东流这首最为出名,因为这是李煜的绝命词,人生最后一首诗词。

  当时,李煜被软禁在汴京,也就是大宋的京师,如今的开封。

  李煜原本是帝王,如今却成了阶下囚,而且还被册封了一个侮辱性的爵位:违命侯。

  何为违命?就是违反了大宋皇帝的命令,当初劝你降你不降,现在被打得无还手之力了才不得不降,害我大宋浪费了不少时间。

  故而,册封违命侯羞辱你一下。

  更重要的是,他自己受到羞辱也就罢了,连他身边的美人儿也未能幸免,那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小周后。

  据野史载:李国主小周后随后主归朝,封郑国夫人,例随命妇入宫。每一入辄数日而出,必大泣骂后主,声闻于外,多宛转避之。

  大家想想,与一众命妇进入后宫,数日后方才归来,而且是哭着回来的,且大骂李煜,发生了什么还用猜么?

  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李煜心中的悲愤与无助是可想而知的,故而写下了那首千古绝唱: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

  结果,这首词给他带来了杀身之祸。

  当时的皇帝已经不是宋太祖,而是他弟弟赵光义,即宋太宗。

  这首《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流传出去后,一时间引起了轰动,用现在的话来说,一夜之间成为流行金曲,街头巷尾都有人传唱。

  同时,也让不少人同情李煜的遭遇。

  可如此一来,就惹得赵光义不高兴了。

  你李煜都亡国了,还在想什么呢?什么“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什么“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这是想复国的意思么?

  一怒之下,便赐下了一种极恶毒的毒酒:牵机毒。

  之所以说此毒恶毒,是因为中毒之人极其痛苦,全身抽搐,最终头部与足部相接而死,状似牵机。

  一代词帝,就此陨落。

  李煜一死,小周后在人世间再无牵挂,以前强忍羞辱,是因为她终究还是爱着李煜,她若反抗,李煜必死。

  如今李煜死了,她还要忍受羞辱么?故而不吃不喝,绝食而死。

  关于李煜和小周后的事,还有一首李煜作的词为证。

  当时,大周后病重,小周后入宫探望,结果与李煜看对了眼,之后不免发生了一些事。

  李煜写了一首词:“花明月暗笼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

  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

  这首词,正是他与小周后幽会的写照。

  再说回缠足一事。

  李煜的后宫中有一个宫娥,此女乃是西域与中原的混血,有着明显的西域特征,最明显的就是眼窝深陷。

  因其貌样俏丽,又具有异域风情,最终被李煜给看中了,亲自赐名:娘。

  ,便是深目的意思。

  这在五代十国以及南唐书等正史上都是有记载的,可不是什么野史。

  起名娘,便是根据她的眼睛特色,形容她的眼睛很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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