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时分,同样由黑夜女神掌管的象征,在南大陆某地,一片曾有天使交战过的荒芜平原上,烟尘尚未散去,纯白的火焰在大地上跳动,照亮了这片没有兵戈,没有尸首的战场。
亚瑟将燃烧着苍白火焰的破烂衣服脱下,看着它化为灰烬,在身上又变出件完全相同的衣服。
“阿蒙,刺激不?我感觉自己能理解为什么你会追求它了,下次有机会我们再试试吧。”
阿蒙“呵”了一声,祂的衣着仍然整洁,完好无损,单片眼镜中倒映出一把黑色镰刀:
“我感觉你对它更加热爱,居然冲到萨林格尔面前不断使用梅迪奇的挑衅,结果硬接下祂调动了永暗之河河水的攻击,以前怎么没见过你这样子?”
“可能是因为你出生的太晚,没见到而已。”
亚瑟伸手隔空抓来一朵即将消散的纯白火焰,感受着上面熟悉的气息,心道:拉乔斯来这里干了什么呢?算了,我也不是那种时刻关注属下动向的大Boss。
“你认为我之前的‘反派角色’扮演得怎么样?”,亚瑟期待似地问道。
“什么扮演?你不是已经消化完魔药了吗?”
阿蒙听到亚瑟的话后有些惊讶:难到这家伙还没彻底消失?或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祂取得了相邻途径的特性,现在正要消化?“反派”是祂的魔药名称?这或许是个很有用的情报。
世界途径的分身是不能消化魔药的,但分身可以扮演,本体将特性取出吞下就能获得分身的扮演反溃。
下一秒亚瑟就像是能读取阿蒙的想法般否认了祂的猜测:
“我可不是为了消化魔药,我并不需要,那也不是我的魔药名称,毕竟我这样的神怎么会有那种特性,我只是单纯地问你这个问题而已,了解下旁观者的感受以方便我参考、修改。”
“我又不知道你口中的那种人是什么样的,怎么评价?”
阿蒙感到好笑,不会是被外神污染的后遗症让这家伙疯了吧,虽然祂以前也是这样,但频率可没这么高。
“哦!我忘了,我和你爹都没提过,所以你好像并不知道这个词的含义。”
亚瑟表情浮夸地一拍额头,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简单来说,你可以把我要扮演的角色理解为一个,嗯……有人格魅力的坏蛋。”
“最后的那个词我可以打满分,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但前面的形容我一点也没感受到。”
阿蒙一如既往地不给亚瑟面子。
“我真傻,真的,”亚瑟伤心地说道,抹了把灵性制造的泪水:
“我单知道阿蒙可以给我意见,让我更深入体会这个角色;忘了祂从来都没有尊重过我这个教父”(中文)
这家伙又在说些不明所以的话,阿蒙想到,欧格斯特摊上这么个父亲可真是倒霉……不过,祂至少还活着……
站在苍茫的平原上,阿蒙无忽了擅自飙戏的亚瑟,眺望着远方壮丽的日出:
你既然曾自称太阳神,那么是否能像这太阳一样,坠落后又不可动摇地升起呢。
“祂没死,对吗?”阿蒙突然问道并伸手抓向遥远的太阳,从奥库赛斯那里偷走了能力。
“虽然从第四纪我们第一次见面起,你和偏执狂(亚当)的表现都符合‘造物主已死’这个情况,但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东大陆外边的封印、失踪的乌络琉斯……我总觉得祂没死。”
“那你就怀抱着希望,成为序列0‘错误’,等待祂的回归吧。最好你还能遵从你父亲的意愿,让我帮你获得人性。”
亚瑟回完话就不再言语,手中变出一本黑皮金边的书和一支羽毛笔,像是在回避这个问题。
这家伙说的是意愿,而不是遗愿,阿蒙神色不变,继续欣赏耀眼的“日出”,真难看,祂推了推单片眼镜,果然奥库赛斯不适合也不配拥有这个神位。
亚瑟找了块像是被激光削平的石头,拍了拍上面的灰尘,坐下开始写作。
羽毛笔就只是普通的羽毛笔,它里面的墨水由亚瑟借用空想家惟一性的力量空想出来,书的表面印有几个烫金大字——《一个成功反派的自我修养》。
这个时代的人们看多了正义的主角战胜邪恶,还没接触过这种反套路小说,肯定会畅销的。
亚瑟一念至此更有干劲了,拿着羽毛笔在泛黄的纸上快速写着,遇见要涂改的地方直接用羽毛笔掠过,纸上的字接连消失,墨迹就汇聚成一条条比头发丝还细的水流被羽毛笔吞噬进去。
一时间,了无人烟的广袤原野上只剩下急风吹倒顽强生长的青草的“呼呼”声和笔尖与纸摩擦的“挲挲”声。
“接下来做什么?”,阿蒙漂浮在空中躺着,一边看亚瑟写书一边问道,“回去找伯特利?”
“这个不急,我们等会就开始另一件重要的事情。”
亚瑟全神贯注地埋头写书,中途似乎没灵感卡文了,于是趁着空档回了一句:
“更准确的说是对你很重要的事。”
“什么?”,阿蒙感觉到亚瑟话中的严肃认真,突然间提起了兴致。
“帮你取得最后一份时之虫特性。”
亚瑟拿着羽毛笔来回轻抚下巴,闭上眼微皱眉头,想从大脑或灵体中榨出一丝珍贵的灵感,可空白的灵感储存和乏困的语言词汇让他很是苦恼。
“你在写什么?”
阿蒙知道答案后再就对亚瑟说的事暂时失去兴趣,反而想知道亚瑟现在做的事有何意义,毕竟仅凭自己也完全有把握取得特性。
“一本肯定会大卖的小说!”
一提到这个亚瑟就振奋起来,脸上洋溢着憧憬的笑容:
“我曾经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超一流的知名小说作家。”
“那你应该走观众途径。”
阿蒙笑了几声:“如果你愿意站在偏执狂那边,祂成为上帝后或许会给你一份作家特性。”
“我如今的一切成就,都是依靠自己的努力得来的。”
亚瑟将阿蒙靠在旁边的头推开:
“所以在实现梦想这件事上,我不能用不属于我的作家特性‘作弊’。还有,我的书还没写完,你别想偷看我的存稿。”
“你觉得自己的书真地能出名吗?”
阿蒙古怪地问道,似乎很是惊讶于亚瑟那不知从何而来的自信:
“先不说你的文笔,这本书的名字就让人没有读下去的欲望,你应该取一个富有深意或者简短的书名,或许在你看来它没什么不好,但用偏执狂的话说就是,它不符合时代的潮流。”
“得了吧,阿蒙,是你懂人性还是我懂人性啊。”
难到它真得不好吗?我还想着新颖的名字更能吸引人呢,或许应该稍作修改,等到了克莱恩的时代再改回来试试。
亚瑟虽然心中这么想,但既然结果没有确定,就决不能低头助长阿蒙的嚣张气焰。
“等这本书写完发布后,我还要立刻开新书,新书将紧贴现实,取材自真人真事,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关于我一觉醒来成了上帝继承人这件事》”
亚瑟收好黑皮书和羽毛笔,开启一道传送门,对阿蒙招了招手,“走,教父带你去拿时之虫特性。”
“你不继续写了吗?我本人倒是并不着急?”阿蒙跟着亚瑟踏过传送门,来到一座城市的钟塔上,这里就是错误途径序列一——帕列斯索罗亚斯德所在地。
“我不写了,没灵感。”
亚瑟抓了抓头发,以后或许可以去请教下其他著名作家,嗯,实现梦想就要不耻下问。
可惜亚当高超的写作水平只体现在安排方面,小说并不咋样,上次兴冲冲地找他帮忙写《地球LOL》的剧情,抱着信任也就没去管,结果和阿曼尼上手实际一看才发现剧情在逻辑流畅性上完美无缺,只是在没有任何高潮,故事毫无起伏,平淡得像白开水。
一群麻雀围着古典的钟塔绕了半圈后叽叽喳喳叫着向教堂的方向飞去。
“你怎么能瞒得过那几个真神?”
“谁说我要瞒着祂们了,那样不就是偷了吗?”
“哦~可抢和偷的性质不是一样的吗?”
阿蒙觉得自己经常跟不上亚瑟千奇百怪的脑回路。
“性质是差不多,但你是偷盗者,而我,是劫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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