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林勉和小白的故事

  晚上十点的时候,阴沉许久的天空终于飘起了雨。

  借着路灯的光,能清楚看到欢快的雨丝拖着条条银线,在水泥路面上留下斑驳的水迹。

  气温骤降,遇冷上浮的热空气贴在人身上,更觉闷热。

  福景苑外,人行道上的行人开始加快脚步向家的方向走去,路边的摊贩也纷纷停工收摊。街道上立时呈现出另类的热闹。

  一棵梧桐树下,林勉戴着口罩,左肩上挎着个电脑包,左手提着沉甸甸的外卖袋子,右手牵着身穿宠物雨衣的小白,站在卖烤鸡腿的路边摊旁,抬头看着因为光污染而显得昏黄迷蒙的夜空。

  之所以停在这里,是因为小白闻到肉香味后,脚步慢了一些。

  摊贩将烤好的鸡腿装进纸袋,递给林勉,随口攀谈道:“刚遛完狗吧?”

  “嗯。我下班晚,遛狗也晚。”林勉接过纸袋,看了眼鸡腿上红彤彤的辣椒面,就又说道:“再给我烤一个不放辣的。”

  摊贩有些为难地看看天空,无奈地陪着笑:“不好意思,下雨了,我得早点回去。”

  林勉没有多话,探手从外卖袋中摸出一张崭新的百元大钞,递给摊贩,坚持道:“就一个鸡腿,耽误不了几分钟。”

  摊贩接过钞票,在腰包中翻出一把零钱,尴尬地道:“能扫码付款吗?我这里零钱不够找。”

  林勉没有去接那把花花绿绿的零钱,语气不变地道:“不用找了,再帮我烤个鸡腿就行。”

  他有些懊恼刚才看着天空出神,忘记叮嘱摊贩不要放辣椒面。

  虽然小白一向不挑食,如同所有被剩饭养大的中华田园犬一样吃苦耐劳,但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他还是会尽量给予小白更好的照顾。

  在他心中,小白是性命相依的伙伴。这种感情无法用言语表述,也无法用任何东西去衡量。

  烧烤架上的旋转烤叉上还剩下五个金黄的鸡腿,在炭火炙烤下发出“滋滋滋”的声响,诱人的蜜汁肉香令人垂涎欲滴。

  这些鸡腿一直都在翻烤,只是没有熟透。当有顾客购买时,摊贩才会将其移到旺火处加速烤制。

  “那把剩下这五个鸡腿都给你打包了吧。”

  摊贩把钱塞回腰包,弯腰将移动烤架推到梧桐树下,翻动烤叉,麻利地给鸡腿刷上一层烧烤酱,认真开始烘烤。

  没多久,外皮焦脆的鸡腿就全部烤好。摊贩将烤鸡腿打包好,递给林勉后,就推着烧烤架,一头扎进渐大的雨幕,快步往家冲去。

  视线被朦胧的雨幕遮挡,前后不到十分钟,原本热闹的街道就变得冷清寂寥。

  雨点打在梧桐叶上发出密集的“哒哒”声。不时有雨水自叶缝间滑落,在干燥的路面溅起点点水花。

  风雨渐大,吹散燥热后,空气又变得湿凉。

  无家可归的林勉靠着梧桐树干,在路沿上坐下。小白吐着舌头,蹲在他身旁,显得有气无力,没精打采。

  “吃饭吧,小白。”

  林勉将冒着热气的烤鸡腿垫在纸袋上,推到小白跟前,说道:“先把肚子填饱后,咱们再找落脚的地方。”

  小白低头闻闻鸡腿,在肉香刺激下,振作精神,大口撕咬着。

  见小白吃得很满意,林勉才摘下口罩,捧着纸袋,小口咬着对他来说过于油腻的烤肉。

  在解决完马志成后,他将事先装在外卖袋中的宠物雨衣套在小白身上,伪装成下楼遛狗的样子,从容地离开福景苑,在周边散步的同时,远远看着警车驶入小区,去寻找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嫌疑人。

  他和小白就像漫步在这座城市中的幽灵,看似无害,实则致命。

  一切都是如此的顺利,在杀死马志成后,那边应该就会沉不住气了吧?

  想到笔记本电脑屏幕上那个噩梦般阴暗的页面,林勉的眼神就又火热起来。复仇的滋味是如此甘甜,即使之后会下地狱,那又何妨?

  “呕。”

  思量间,小白像是被呛到了,忽然呕吐起来。

  林勉低头一看,心猛然一沉,鸡腿自指间掉在他的膝盖上,又顺势滚落在地。

  地上一滩散发着酸臭味的呕吐物中夹杂着几缕紫红色的粘稠物。

  小白的鼻孔和眼睛中也淌出紫红色的血液,它趴在地上,像林勉前几天看到它时一样,精神萎靡,暮气沉沉。

  一向冷静的林勉立时慌了神,他跪坐在被雨水打湿的路面上,将小白抱到远离秽物的地方,摸着它的头,隐隐带着哭腔道:“小白,药很快就会送到。你一定会好起来的,一定会好起来的。”

  小白“呜咽”一声,努力睁开眼,黯淡的眼睛中闪烁着温和的灵光。它摇摇尾巴,艰难地张开嘴,舔了舔林勉的手。

  像是无声地安慰他。

  热泪如雨般从林勉的双眼中汹涌滚落,他抱着小白,已经泣不成声,声音嘶哑地道:“小白,你别抛下我一个人。”

  很久很久以前的冬天,当小白刚出生时,是那一窝中最弱小的狗。它总是抢不到奶吃,瘦小的身体比兄弟姐妹们小了足足两圈,连走路时都跌跌撞撞。

  前来抱养小狗的人都摇摇头将小白推到一旁,没人认为它能活过这个冬天。

  然而小白总是那么快乐,每天只要林勉放学回家,它都会连滚带爬地迎上去,用温热的舌头,欢快地舔舔少年被冻得冰凉的手掌。

  那个冬天很冷,院子中的狗窝一夜间就被大雪掩埋。

  早上,当林勉起床上学时,狗窝里已经没了动静,他发疯地扒开积雪,移开老狗冻僵的身体后,听到了小白微弱却清晰的声音。

  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幕:虚弱的小白半睁开的眼睛中闪烁着喜悦的光芒,它从母亲僵硬的身体下钻出来,凑到他跟前,舔了舔他被冰雪冻的没有知觉的手掌。

  那温热的感觉,从此就留在了他的指间,十多年后,仍然清晰如昨。

  “坚持住小白,我马上就让人送药过来!”

  林勉擦擦眼泪,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后,双眼中瞬间腾起熊熊怒火,他快速拨出一个陌生号码,待对方接通后,语气冰冷地道:“你迟到了二十分钟。”

  “急什么?你当我是超人,嗖一下就飞到了?”电话那头传来趾高气扬的男声:“记着准备好钱,我在路上呢,几分钟后就到。”

  林勉挂断电话,抱着气息微弱的小白,深深吸了口气。湿冷的空气涌入肺腑,硬生生遏制住火山爆发般的情绪。

  直到七分多钟后,一辆银灰色的商务车才降速驶入辅道,缓缓停到林勉跟前。

  车牌跟事先联系时的一致。

  林勉像一座静默的火山,面色平静地看着这辆姗姗来迟的车。

  越是内心强大的人,越能管理好自己的情绪。人狠话不多的人,往往都很可怕。

  商务车的电动门滑开,自里跳下一个穿着时尚,染着蓝色头发的年轻男人,他将一个亮银色的合金手提箱放到林勉身旁,嚼着口香糖,语气轻浮地道:“喂,你要的药在这里了。”

  林勉侧身看向手提箱上的密码盘,飞快地按下密码后,锁扣“吧嗒”一声弹开,自里冒出一股氤氲的寒气。

  寒气渐散,手提箱的凹槽内现出两支盛放着淡紫色药液的金属注射器。

  林勉刚要伸手去抓针管,蓝发男一脚踢开手提箱,居高临下地道:“钱呢?”

  杀意瞬间在心底滋生而出。

  林勉抬起头,目光冰冷暴戾地看着蓝发男。

  尽管从未直接杀过人,但自踏上复仇这条充满荆棘和鲜血的道路以来,林勉心中对于生命的敬畏也越来越少。这一点连他自己都未曾发觉。

  似乎是感应到了林勉的杀意,蜷缩在他怀中的小白睁开眼,龇着牙,冲蓝发男发出威胁性的低吠。

  蓝发男被林勉那漠视生命的眼神吓得一颤,差点将脚移开。但下一秒,这稍纵即逝的怯懦就狠狠地刺痛了他过于膨胀,也过于脆弱的自尊心。

  他可是唐家的人,那个神秘而又庞大的组织中活跃在权力中心的坤部成员。怎么能被一只受他们唐家庇护的丧家之犬给吓到?

  “不服啊?你不服又能怎么样?”蓝发男色厉内苒地瞪了林勉一眼,跟一只冲大狗挑衅的吉娃娃般,厉声道:“做狗就要有做狗的觉悟,别哪天不守规矩被人宰了都不知道错在哪里!”

  林勉沉默着抓起身边的外卖袋往下一倒,一大堆红艳艳的百元大钞立时散落到被雨水浸湿的路面上。

  这一堆现金大概有二十多万,是他从马志成的住处搜刮到的。那些被马志成的团伙所迫害的女人们,应该不会介意他这个复仇者顺手取用。

  见林勉服软,蓝发男暗暗松了口气,脸上却仍挂着嚣张的表情,嘲讽道:“这就对了。只要你乖乖当狗,主人心情好的时候,也会赏给你根骨头吃。”

  发泄完心中怒火,他吹了声口哨,心情愉悦地弯腰去捡地上的钞票。

  不管怎么说,钱是无辜的,为钱折腰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

  第三十七章睚眦必报的林勉

  林勉对蓝发男的挑衅置若罔闻,他探手将手提箱拉回来,拿出一支注射器,利落地将针头扎在小白的后腿上。

  随着药液缓缓注入,小白的呼吸变得粗重,全身的肌肉再次膨胀起来,痛苦地发出一阵哀嚎,本能地翻腾挣扎着。

  “小白,忍耐一下,很快就好了。”

  林勉心疼地抱着小白,哪怕它的爪子在自己脖颈处抓挠出道道血痕,也不愿松开。

  两针间隔的时间不宜过久,所以,尽管知道小白此时很是痛苦,林勉还是强行按着小白,拿起第二支注射器,扎到它另一条后腿上。

  这次,他注射的速度更慢,当注射器中的药液还剩下三分之一时,就果断将针管拔了出来。

  在林勉饱含期待的注视下,小白很快停止颤抖,双眼也恢复了往日的光彩,“呜呜”叫着,脑袋不停在林勉胸口亲昵地拱着。

  一直提着的心终于放下,林勉脸上露出笑意,摩挲着小白的脑袋,连声道:“好啦,没事了,没事了。”

  蓝发男将钱尽数捡起,重新塞回外卖袋中,直起腰,轻蔑地扫了林勉一眼,挖苦道:“嘁,两条流浪狗抱团取暖的样子,还真是让人心酸。”

  嘲讽完,就像一只斗胜的公鸡,转身向商务车走去,浑然没有注意到林勉冰寒无情的眼神。

  就在蓝发男转身的刹那,林勉忽然暴起,箭步蹿到他身后,将右手握着的注射器扎进他的脖子中,一股脑把剩下的药液全部注射进去。

  蓝发男发出一声惨叫,捂着脖子翻倒在地,痛苦地在雨地中打着滚。他的脖子肉眼可见的肿胀起来,蚯蚓般凸起的血管呈现出诡异的紫红色。

  外卖袋落在地上,抛洒出几叠钞票,沾染上片片污迹。

  林勉冲上去,一脚踢在蓝发男的腹部,直将其踢地往后滚出去半米远,然后状若疯魔般,追上去狠狠踢打着。

  雨越下越大,哗啦作响的雨声遮住了年轻男人的惨叫。

  他像条可怜的虫子,在雨地中蜷曲蠕动着。而林勉就像不知疲倦的机器,阴沉着脸,喘着粗气,只管一脚接一脚狠命踢打着。

  很快,蓝发男就再也没有力气挣扎,身体痉挛着,满脸是血地趴在地上,蓝色的头发被雨水湿透,贴在苍白的脸上。他不复嚣张的样子,嘴唇嗫嚅着,自喉间发出惊惧万分的“嗬嗬”声。

  生平第一次,在死亡的威胁下,他开始懊悔自己的嚣张跋扈。

  肋骨少说被踢断了三五根,剧烈的疼痛让他大脑开始晕眩,但该死的大雨却浇灭了他昏迷过去的奢望。

  车上的人呢?为什么…还不来救我?难道,他们都想我死?

  晚上十点的时候,阴沉许久的天空终于飘起了雨。

  借着路灯的光,能清楚看到欢快的雨丝拖着条条银线,在水泥路面上留下斑驳的水迹。

  气温骤降,遇冷上浮的热空气贴在人身上,更觉闷热。

  福景苑外,人行道上的行人开始加快脚步向家的方向走去,路边的摊贩也纷纷停工收摊。街道上立时呈现出另类的热闹。

  一棵梧桐树下,林勉戴着口罩,左肩上挎着个电脑包,左手提着沉甸甸的外卖袋子,右手牵着身穿宠物雨衣的小白,站在卖烤鸡腿的路边摊旁,抬头看着因为光污染而显得昏黄迷蒙的夜空。

  之所以停在这里,是因为小白闻到肉香味后,脚步慢了一些。

  摊贩将烤好的鸡腿装进纸袋,递给林勉,随口攀谈道:“刚遛完狗吧?”

  “嗯。我下班晚,遛狗也晚。”林勉接过纸袋,看了眼鸡腿上红彤彤的辣椒面,就又说道:“再给我烤一个不放辣的。”

  摊贩有些为难地看看天空,无奈地陪着笑:“不好意思,下雨了,我得早点回去。”

  林勉没有多话,探手从外卖袋中摸出一张崭新的百元大钞,递给摊贩,坚持道:“就一个鸡腿,耽误不了几分钟。”

  摊贩接过钞票,在腰包中翻出一把零钱,尴尬地道:“能扫码付款吗?我这里零钱不够找。”

  林勉没有去接那把花花绿绿的零钱,语气不变地道:“不用找了,再帮我烤个鸡腿就行。”

  他有些懊恼刚才看着天空出神,忘记叮嘱摊贩不要放辣椒面。

  虽然小白一向不挑食,如同所有被剩饭养大的中华田园犬一样吃苦耐劳,但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他还是会尽量给予小白更好的照顾。

  在他心中,小白是性命相依的伙伴。这种感情无法用言语表述,也无法用任何东西去衡量。

  烧烤架上的旋转烤叉上还剩下五个金黄的鸡腿,在炭火炙烤下发出“滋滋滋”的声响,诱人的蜜汁肉香令人垂涎欲滴。

  这些鸡腿一直都在翻烤,只是没有熟透。当有顾客购买时,摊贩才会将其移到旺火处加速烤制。

  “那把剩下这五个鸡腿都给你打包了吧。”

  摊贩把钱塞回腰包,弯腰将移动烤架推到梧桐树下,翻动烤叉,麻利地给鸡腿刷上一层烧烤酱,认真开始烘烤。

  没多久,外皮焦脆的鸡腿就全部烤好。摊贩将烤鸡腿打包好,递给林勉后,就推着烧烤架,一头扎进渐大的雨幕,快步往家冲去。

  视线被朦胧的雨幕遮挡,前后不到十分钟,原本热闹的街道就变得冷清寂寥。

  雨点打在梧桐叶上发出密集的“哒哒”声。不时有雨水自叶缝间滑落,在干燥的路面溅起点点水花。

  风雨渐大,吹散燥热后,空气又变得湿凉。

  无家可归的林勉靠着梧桐树干,在路沿上坐下。小白吐着舌头,蹲在他身旁,显得有气无力,没精打采。

  “吃饭吧,小白。”

  林勉将冒着热气的烤鸡腿垫在纸袋上,推到小白跟前,说道:“先把肚子填饱后,咱们再找落脚的地方。”

  小白低头闻闻鸡腿,在肉香刺激下,振作精神,大口撕咬着。

  见小白吃得很满意,林勉才摘下口罩,捧着纸袋,小口咬着对他来说过于油腻的烤肉。

  在解决完马志成后,他将事先装在外卖袋中的宠物雨衣套在小白身上,伪装成下楼遛狗的样子,从容地离开福景苑,在周边散步的同时,远远看着警车驶入小区,去寻找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嫌疑人。

  他和小白就像漫步在这座城市中的幽灵,看似无害,实则致命。

  一切都是如此的顺利,在杀死马志成后,那边应该就会沉不住气了吧?

  想到笔记本电脑屏幕上那个噩梦般阴暗的页面,林勉的眼神就又火热起来。复仇的滋味是如此甘甜,即使之后会下地狱,那又何妨?

  “呕。”

  思量间,小白像是被呛到了,忽然呕吐起来。

  林勉低头一看,心猛然一沉,鸡腿自指间掉在他的膝盖上,又顺势滚落在地。

  地上一滩散发着酸臭味的呕吐物中夹杂着几缕紫红色的粘稠物。

  小白的鼻孔和眼睛中也淌出紫红色的血液,它趴在地上,像林勉前几天看到它时一样,精神萎靡,暮气沉沉。

  一向冷静的林勉立时慌了神,他跪坐在被雨水打湿的路面上,将小白抱到远离秽物的地方,摸着它的头,隐隐带着哭腔道:“小白,药很快就会送到。你一定会好起来的,一定会好起来的。”

  小白“呜咽”一声,努力睁开眼,黯淡的眼睛中闪烁着温和的灵光。它摇摇尾巴,艰难地张开嘴,舔了舔林勉的手。

  像是无声地安慰他。

  热泪如雨般从林勉的双眼中汹涌滚落,他抱着小白,已经泣不成声,声音嘶哑地道:“小白,你别抛下我一个人。”

  很久很久以前的冬天,当小白刚出生时,是那一窝中最弱小的狗。它总是抢不到奶吃,瘦小的身体比兄弟姐妹们小了足足两圈,连走路时都跌跌撞撞。

  前来抱养小狗的人都摇摇头将小白推到一旁,没人认为它能活过这个冬天。

  然而小白总是那么快乐,每天只要林勉放学回家,它都会连滚带爬地迎上去,用温热的舌头,欢快地舔舔少年被冻得冰凉的手掌。

  那个冬天很冷,院子中的狗窝一夜间就被大雪掩埋。

  早上,当林勉起床上学时,狗窝里已经没了动静,他发疯地扒开积雪,移开老狗冻僵的身体后,听到了小白微弱却清晰的声音。

  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幕:虚弱的小白半睁开的眼睛中闪烁着喜悦的光芒,它从母亲僵硬的身体下钻出来,凑到他跟前,舔了舔他被冰雪冻的没有知觉的手掌。

  那温热的感觉,从此就留在了他的指间,十多年后,仍然清晰如昨。

  “坚持住小白,我马上就让人送药过来!”

  林勉擦擦眼泪,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后,双眼中瞬间腾起熊熊怒火,他快速拨出一个陌生号码,待对方接通后,语气冰冷地道:“你迟到了二十分钟。”

  “急什么?你当我是超人,嗖一下就飞到了?”电话那头传来趾高气扬的男声:“记着准备好钱,我在路上呢,几分钟后就到。”

  林勉挂断电话,抱着气息微弱的小白,深深吸了口气。湿冷的空气涌入肺腑,硬生生遏制住火山爆发般的情绪。

  直到七分多钟后,一辆银灰色的商务车才降速驶入辅道,缓缓停到林勉跟前。

  车牌跟事先联系时的一致。

  林勉像一座静默的火山,面色平静地看着这辆姗姗来迟的车。

  越是内心强大的人,越能管理好自己的情绪。人狠话不多的人,往往都很可怕。

  商务车的电动门滑开,自里跳下一个穿着时尚,染着蓝色头发的年轻男人,他将一个亮银色的合金手提箱放到林勉身旁,嚼着口香糖,语气轻浮地道:“喂,你要的药在这里了。”

  林勉侧身看向手提箱上的密码盘,飞快地按下密码后,锁扣“吧嗒”一声弹开,自里冒出一股氤氲的寒气。

  寒气渐散,手提箱的凹槽内现出两支盛放着淡紫色药液的金属注射器。

  林勉刚要伸手去抓针管,蓝发男一脚踢开手提箱,居高临下地道:“钱呢?”

  杀意瞬间在心底滋生而出。

  林勉抬起头,目光冰冷暴戾地看着蓝发男。

  尽管从未直接杀过人,但自踏上复仇这条充满荆棘和鲜血的道路以来,林勉心中对于生命的敬畏也越来越少。这一点连他自己都未曾发觉。

  似乎是感应到了林勉的杀意,蜷缩在他怀中的小白睁开眼,龇着牙,冲蓝发男发出威胁性的低吠。

  蓝发男被林勉那漠视生命的眼神吓得一颤,差点将脚移开。但下一秒,这稍纵即逝的怯懦就狠狠地刺痛了他过于膨胀,也过于脆弱的自尊心。

  他可是唐家的人,那个神秘而又庞大的组织中活跃在权力中心的坤部成员。怎么能被一只受他们唐家庇护的丧家之犬给吓到?

  “不服啊?你不服又能怎么样?”蓝发男色厉内苒地瞪了林勉一眼,跟一只冲大狗挑衅的吉娃娃般,厉声道:“做狗就要有做狗的觉悟,别哪天不守规矩被人宰了都不知道错在哪里!”

  林勉沉默着抓起身边的外卖袋往下一倒,一大堆红艳艳的百元大钞立时散落到被雨水浸湿的路面上。

  这一堆现金大概有二十多万,是他从马志成的住处搜刮到的。那些被马志成的团伙所迫害的女人们,应该不会介意他这个复仇者顺手取用。

  见林勉服软,蓝发男暗暗松了口气,脸上却仍挂着嚣张的表情,嘲讽道:“这就对了。只要你乖乖当狗,主人心情好的时候,也会赏给你根骨头吃。”

  发泄完心中怒火,他吹了声口哨,心情愉悦地弯腰去捡地上的钞票。

  不管怎么说,钱是无辜的,为钱折腰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

  林勉对蓝发男的挑衅置若罔闻,他探手将手提箱拉回来,拿出一支注射器,利落地将针头扎在小白的后腿上。

  随着药液缓缓注入,小白的呼吸变得粗重,全身的肌肉再次膨胀起来,痛苦地发出一阵哀嚎,本能地翻腾挣扎着。

  “小白,忍耐一下,很快就好了。”

  林勉心疼地抱着小白,哪怕它的爪子在自己脖颈处抓挠出道道血痕,也不愿松开。

  两针间隔的时间不宜过久,所以,尽管知道小白此时很是痛苦,林勉还是强行按着小白,拿起第二支注射器,扎到它另一条后腿上。

  这次,他注射的速度更慢,当注射器中的药液还剩下三分之一时,就果断将针管拔了出来。

  在林勉饱含期待的注视下,小白很快停止颤抖,双眼也恢复了往日的光彩,“呜呜”叫着,脑袋不停在林勉胸口亲昵地拱着。

  一直提着的心终于放下,林勉脸上露出笑意,摩挲着小白的脑袋,连声道:“好啦,没事了,没事了。”

  蓝发男将钱尽数捡起,重新塞回外卖袋中,直起腰,轻蔑地扫了林勉一眼,挖苦道:“嘁,两条流浪狗抱团取暖的样子,还真是让人心酸。”

  嘲讽完,就像一只斗胜的公鸡,转身向商务车走去,浑然没有注意到林勉冰寒无情的眼神。

  就在蓝发男转身的刹那,林勉忽然暴起,箭步蹿到他身后,将右手握着的注射器扎进他的脖子中,一股脑把剩下的药液全部注射进去。

  蓝发男发出一声惨叫,捂着脖子翻倒在地,痛苦地在雨地中打着滚。他的脖子肉眼可见的肿胀起来,蚯蚓般凸起的血管呈现出诡异的紫红色。

  外卖袋落在地上,抛洒出几叠钞票,沾染上片片污迹。

  林勉冲上去,一脚踢在蓝发男的腹部,直将其踢地往后滚出去半米远,然后状若疯魔般,追上去狠狠踢打着。

  雨越下越大,哗啦作响的雨声遮住了年轻男人的惨叫。

  他像条可怜的虫子,在雨地中蜷曲蠕动着。而林勉就像不知疲倦的机器,阴沉着脸,喘着粗气,只管一脚接一脚狠命踢打着。

  很快,蓝发男就再也没有力气挣扎,身体痉挛着,满脸是血地趴在地上,蓝色的头发被雨水湿透,贴在苍白的脸上。他不复嚣张的样子,嘴唇嗫嚅着,自喉间发出惊惧万分的“嗬嗬”声。

  生平第一次,在死亡的威胁下,他开始懊悔自己的嚣张跋扈。

  肋骨少说被踢断了三五根,剧烈的疼痛让他大脑开始晕眩,但该死的大雨却浇灭了他昏迷过去的奢望。

  车上的人呢?为什么…还不来救我?难道,他们都想我死?

  “别…杀我。”对生的渴望,让蓝发男克服了钻心的疼痛,他单手撑地,往后退出几步,扬起脸,看着宛如雨夜屠夫般的林勉,痛哭流涕地道:“我把钱全…还给你。我是唐家…的嫡系,你不能杀我…”

  然而,这种软绵绵的威胁并没有让林勉产生任何顾忌,他因为脱力,脚步有些虚浮地缓缓跟上前,咬紧牙,飞起一脚踢在蓝发男的下巴上。

  清脆的“咔吧”声中,蓝发男喷出一口带着碎牙的鲜血,仰面跌倒在地,溅起一片水花。

  “呜呜呜…”这一脚彻底击溃了蓝发男的心理防线,他哭泣着,含混不清地哀求道:“求求你,饶了…饶了我。”

  看着哀嚎求饶的蓝发男,林勉非但没有感到施暴带来的快意,心中反而涌出深深的厌恶感。既是厌恶蓝发男屈从于暴力的丑态,也是对自己变成一个施暴者感到深恶痛绝。

  哪怕是在实施复仇计划时,也一直是小白担当主力,而只是袖手旁观,从不曾让自己的双手沾染上看得见的鲜血。

  暴力的欢愉,必将以暴力终结。

  林勉自嘲地笑笑,又是一脚踢在蓝发男身上。

  “够了!”

  商务车上传来一声断喝,随即跳下两个精壮的汉子,冲过来,一左一右扯住林勉的胳膊,锁住他的肩胛骨后,又将双臂反剪到背后。

  这两个汉子显然是练家子,粗糙的手掌如铁钳一般力道十足,让林勉稍一动弹,胳膊就传来撕裂般的剧痛。

  “不想给腰子放血,就给老子老实一点。你动一下,我就一刀。”

  一个留着短须的汉子右手中不知何时多了把明晃晃的匕首,抵在林勉腰间,锐利的刀尖不客气地穿透单薄的布料,切进肉中,渗出一片血迹。

  短须汉子握刀的手很稳,腰间传来的疼痛提醒林勉,只要他敢稍有反抗,这把刀就会毫不犹豫地插进他的肾脏。

  “我投降。”

  林勉说着,摊开双手,缓缓抱在头顶,表示自己不会再自讨没趣。

  “算你识相。”另一个汉子松开林勉,冲同伴道:“你看着他,我先把十三少给移到车上去。”

  说着,就弯腰去抱蓝发男。他刚一碰到蓝发男的肋部,后者就发出一声痛呼,口齿漏风地骂道:“哎呦…你他妈…轻一点。”

  那汉子脸上没有露出任何不悦的情绪,尽量轻柔地横抱起蓝发男,缓缓移到商务车旁,将其放到第一排座位上,然后又将座位放平。

  后排座位上,一个三十多岁,穿着修身西装,气质沉稳,戴着一副金丝框眼镜的英俊男人脸色阴沉地看了眼蓝发男,骂道:“废物!”

  他起身走到前排,不满地盯着林勉,沉声道:“年轻人不知道天高地厚,就算犯了点错,你也不至于下手这么狠吧?要不是出手偷袭,你在十三手中活不过三秒。”

  林勉的胸膛剧烈起伏着,他长呼口气,抑制着内心的悸动,脸上再次挂上灿烂的笑容,指指地上被雨水湿透的现金,调侃道:“这是医药费。难道你不觉得越是年轻人,就越要尽快遭受社会的毒打吗?”

  话音未落,他双脚在地上用力一蹬,后脑勺已重重撞向身后的精壮汉子。

  在眼镜男现身的瞬间,精壮汉子出于对自家老板的敬意,又以为局势尽在掌握,就垂下了刀尖。

  “砰!”

  林勉的后脑勺撞在精壮汉子的下巴上,发出一声闷响。

  与此同时,一直半蹲在梧桐树下,始终没人关注的小白忽然吠叫一声,矫健如狼地冲向被撞得向后仰去的精壮汉子,张嘴咬住他握着匕首的手腕。

  吃痛之下,精壮汉子手一松,匕首应声落地。他大吼一声,挥起左拳重重向小白脑袋砸去。

  然而,让他惊恐万状的是,尽管遭到攻击,小白仍死死咬着他的手腕不放,双眼中满是嗜血的凶光,锋利的牙齿深深没入肉中,鲜血沥啦而下,染红了那一身雪白的毛发。

  似乎,不咬断这只手,它就绝不会松口。

  恐惧瞬间攥紧了精壮汉子砰砰乱跳的心脏。没人会在即将失去一只右手的情况下,还能保持狗屁的理智。

  “林勉,够了!”

  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恼怒地扬起手,指向林勉。

  林勉捡起地上的匕首,抬起头,就看到一个黑乎乎的枪管。那是把小巧的玩具一样的塑料枪,在成年人手中尤为可笑。

  眼镜男似乎也意识到了这点,冷着脸,果断地冲林勉的右腿开了一枪。

  “砰!”

  爆鸣声中,一发橡胶子弹精准地命中林勉的大腿。

  剧痛袭来,很快又演变为麻木。林勉踉跄一步,一屁股坐倒在雨地中。被橡胶子弹命中的地方突突直跳,又痛又麻,站都站不起来。

  “别耽误时间,让你的狗把嘴松开,我们得赶紧走了。”

  顿了顿,眼镜男又补充了一句:“要不是家主吩咐不准伤害那条狗,我刚才就能打爆它的眼睛。”

  自信笃定的语气,满是对自己枪法的绝对信任。

  知道不是负隅顽抗的时候,林勉克制着疼痛,扭头喊道:“小白,松口。”

  小白闻声,立即松开嘴,跑到林勉身前,弓着背,凶狠地盯着眼镜男,龇牙低吠着。

  被小白咬伤的精壮汉子,用左手紧紧攥着血肉翻卷的右腕,疼得直哆嗦,却紧咬牙关,没发出一声呻吟。

  眼镜男将手枪塞回西装口袋,恼怒地皱眉道:“打扫下,走人。”

  说完,起身走到空间更为宽敞的后排。

  林勉偷袭时,眼镜男并未在意,反而想借他的手教训下一向目中无人,骄横跋扈的十三,所以才没让随行的保镖出手。却没想到,林勉下手如此狠辣,让十三吃足了苦头,在他出声制止时,已经丢尽了唐家的脸面。

  老板发话后,右腕受伤的汉子一言不发地钻进车内,坐到蓝发男旁边的座位。

  另一个汉子则动作麻利地将梧桐树下的手提箱、电脑包、烤鸡腿,以及地上散落的钞票都收拾干净后,才返身搀扶着林勉向商务车走去。

  走到车门前时,林勉停下脚步,冲身后的小白语气轻快地道:“小白,上车,我们有住的地方了。”

  小白摇摇尾巴,先一步跳上车,在被它咬伤的汉子忌惮的目光下,跳上它身后的座位,湿漉漉的染血毛发立即染脏了柔软的高档坐垫。

  在所有人意味不明的眼光中,林勉上车时,脚下一软,很不小心地伸手按在蓝发男的身上,在后者的痛呼声中,笑眯眯地说道:“虽然很不好意思,但我们付了车费了。”

  他扯过身后搀扶他的汉子手中提着的湿漉漉的外卖袋,拎起来,随手倒在蓝发男的身上,语气温和地道:“请务必保管好你的钱,要是丢了可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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