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总有那么一小撮人,生来注定不凡,光芒必定会照耀整个人间。
其天资,才情,智慧,都仿如浑然天成一般。
但凡有志之士,与此等人同生一世,是荣幸,也是悲哀。
诸葛亮是这种人,周瑜是这种人,荀彧也是这种人。
而此刻林朝对面的沮授,大概也能算得上半个……
其余大多数人,或天赋异禀,或勤学刻苦,或另辟蹊径,但上限就在那摆着,拼搏一生,最后也只能叹息一声,人力终有尽时……
不过也幸好沮授只能算半个,林朝才有信心与之相争。
林朝也算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只是中人之姿,唯一的优势,便是能提前预知大的格局走向,从而把握住合适时机。
再者林朝虽然年轻,到今年也只有二十四岁,但领兵已有数年时间,主政徐州也有半载时光,其间每一个决断,都决定着无数人的生死。
又受老师郑玄教导,养气的功夫,至今已有小成。
正如孟子所言:吾善养吾浩然之气。
又如《易经》有云:君子藏器於身,待时而动。
久而久之,林朝身上逐渐形成了一股威势。
只是林朝性格平和,从不轻易以势压人,极少为外人所知。直到今日,为了对抗沮授,从而要彻底收服孙康时,才稍稍展露了一些。
虽依旧声音平和,容颜和蔼,但举手投足之间,时不时散发出久经上位的气息,都让孙康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孙康虽站了起来,但依旧不敢与林朝对视,只是低着头,恭谨地站在一旁。
久闻徐州长史林子初神机妙算,又善于举贤,连当日击败自己弟弟孙观的张文远,在此之前也只是其麾下一护卫而已!
不想今日一见,竟是这般年轻!
人与人果然不能相比,自己像他这么大的时候,才只领着数十人,跟随陶谦一起征讨黄巾,在战场上拼死拼活。
林朝见孙康有些拘谨,便开口笑道:“伯台将军,此战如何?”
“长史当面,万不敢当将军之称,长史唤属下表字即可!”孙康也算懂事,急忙抱拳开口道:“属下幸得长史赐下粮草,方有此战之胜!”
严格来说,这一战打得并不算惨烈,双方战损也差不多,但孙康之前一直被沮授压着打,此次能够反击得手,也称得上是小胜一场。
林朝点了点头,目光看着孙康,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继续说道:“那接下来的战事,还要继续仰仗伯台将军了。”
“不敢,属下万万不敢!”
孙康又不傻,哪能听不出林朝话中的意思,急忙低头抱拳道:“长史在此,属下哪有发号施令的资格。长史但有令出,属下恭听教诲,无有不从!”
“这……”林朝沉吟片刻,有些为难道,“某才刚来,便喧宾夺主,恐军中将士不能信服。”
见林朝还是有些犹豫,孙康急得直冒冷汗,当即大声道:“谁敢不服,属下自会替长史料理了他!属下诚心归降,还望长史勿疑!”
孙康明白,这波对话很关键,若自己的答复不能让林朝满意,就算他不计较,自己今后在徐州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毕竟林朝身后四人,可都是身体紧绷,目光死死地盯着自己。
但凡自己敢有一丝异动,这四人绝对会瞬间同时出手,将自己格杀当场!
因此他表完忠心,见林朝没有开口,便一直保持着抱拳的姿势,动都不敢动,冷汗不停地从额头上滴落下来,也不敢去擦。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林朝还是没有吭声,他身后的四人更是没有丝毫放松。
孙康脸上的汗越滴越多,甚至把脚下的黄土都打湿了一大片……
“唉!”
良久,林朝才叹息一声,缓缓伸手将孙康扶了起来,然后从怀中掏出一块手巾。
整个过程慢斯条理,却又理所当然。
在孙康惊疑不定的神情中,林朝开口笑道:“伯台为何汗流不止,眼下临近仲夏,天气确实有些热了。”
说着,林朝将手巾递了过去,继续笑道,“既然伯台盛情邀约,那某也只能勉为其难了。”
听到林朝喊自己表字,又答应接过军队的指挥权,孙康这才松了口气,却依旧不敢去接林朝手上的手巾,只是伸手在脸上胡乱抹了两把。
“属下身上太过腌臜,不敢污了长史随身之物!”
林朝却不由分说地将手巾塞到孙康手上,有心再想拍拍他的肩膀,奈何个头太低,只能作罢。
“拿着擦擦汗吧。伯台肯弃暗投明,便是汉室忠良,我主乃汉室宗亲,自然不会亏待忠心大汉之人。”
小伙子,你表现不错,以后继续保持,大家都是自己人了。
这句话等于给孙康吃了个定心丸,他这才敢用手巾在脸上轻轻抹了几下,然后又恭恭敬敬的双手奉还。
洁白的手巾沾满了血污,变得半黄半红,但林朝却丝毫不介意,接过再度装进了怀中。
这一幕,看得孙康心中又是一阵感动。
“走,入营吧!”
众人抱拳应道:
“唯!”
孙康前面带路,才刚走到营中,他便让亲兵令所有士卒校场集结,当众宣布了归顺刘备的消息,并且单膝跪在林朝面前,以表示臣服。
林朝也没客气,当场接过了指挥权,并且令陷阵营的将士搬出一箱箱五铢钱,而后让士卒挨个上来领钱。
眼下这七八千兵马才刚刚归降,跟他们讲再多的道理,都不如一枚铜钱摆在眼前来的实在。
腹中有了饱饭,士兵们掂量着口袋中沉甸甸的铜钱,全都激动得满脸通红。
林朝见状,也露出了笑意。
孙康这七八千人,暂时算是掌控住了。
下一步,就是怎么对付沮授这个搅屎棍了。
不过也简单,因为林朝压根不打算亲自出手。
恶人自有恶人磨,阴人还得贱人收!
……
赵云营帐内。
贾诩此刻正坐在帐中看书,看着看着就情不自禁把手伸进了口袋里。但袋中早已空空如也,连边上的油渍都快被他给磨干净了,也没能掏出一块肉干,这导致他整个人都异常烦躁。
在大陆泽附近驻扎了许多天,还是没等到出手的机会。
而等口袋中的肉干吃完之后,贾诩的心情就不美丽了。
湖边水草丰茂,资源颇为富饶。赵云闲来无事的时候,也带着将士们进行了几次集体捕鱼活动,且每次都收获颇丰。
当大家集体围着篝火开始烤鱼的时候,贾诩是从来不吃的。
不仅不吃,甚至还很厌恶。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会吃鱼,一吃就会被鱼刺卡住喉咙。
于是,他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赵云和士卒围在一起烤鱼,篝火上飘满鱼香味,赵云与士卒们的谈笑声更是时不时传出来……
这下,只能喝粥啃野菜的贾诩更加烦躁了。
索性眼不见,心不烦,躲回了帐中看书。
此时又没有摸到肉干,贾诩忍不住将口袋往地上一砸,愤愤自语道:“那只黄雀,可不要被某逮到了,不然定要让你好看!”
狗东西,若不是你迟迟不肯露面,我又何须在此吃糠咽菜!
“贾先生!”
此时,帐外传来了赵云的声音,紧接着就见到一身银袍银甲的赵云走了进来,手中还拿着一份校事府传讯专用的密报。
贾诩急忙收敛了脸上的愤怒,满脸风轻云淡的模样,嘴角还露出一丝笑容,整个人看上去高深莫测。
“子龙,何事如此匆忙?”
帐外有士卒看守,而赵云也是守礼之人,很少不经通传便直接走进来,想必的确有要事相告,所以贾诩才有此一问。
赵云快走两步,到了贾诩跟前,将密报递了过去,开口笑道:“贾先生,监军有令传来,那只黄雀……找到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赵云也有些兴奋。
整天带着士卒摸鱼,虽然伙食得到了极大改善,但他也有些厌倦了。
毕竟,小半年都没上过战场了!
贾诩接过密报,看完上面的内容后,原本眯着的双眼,顿时完全睁开。
“沮公与,某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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