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惊变(二)

  近两千胡骑,像是蚂蚁一样,密密麻麻的挤在高丘下。

  李承志站在车顶,血水正顺着铠甲,淋淋漓漓的往下流。

  还好,全是敌人的。

  他后手一撤,马槊从一个胡将的肚子里抽出,一股血箭喷来,李承志微一偏头,躲过从斜刺里扎来的一支枪尖,然后槊枪平扫,连枪杆带敌骑的胳膊,被切成了四截……

  敌人的惨叫还未喊出,他第三枪已扎向了另一个敌人。

  皮制的头盔像是纸糊的一般,被槊枪扎穿,又扎进了敌人面颊……

  李承志已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敌人,三十,还是五十?

  但他知道,他快要力竭了。

  援兵再不来,今日怕是要交待在这里。

  死便死吧,杀一个是一个……

  正咬牙振奋,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哨嘀,随后又响起一阵号鸣,曲调顿挫,又快又急。

  是援军!

  李承志大喜,顺手一枪,刺进一个胡人的脖子,血水如箭一般激射出来。

  “承志小心……”车阵中心的皮演一声厉吼。

  话音未落,一只粗大的狼牙棒重重的敲在了李承志的后脑上。

  李承志眼前一黑,栽下车来,骨碌碌的往下一滚,跌进河里,溅起一团水花……

  ……

  是夜,典牧府衙亮如白昼。

  李承志躺在床上,木然的让医师检查着伤势。

  地下剥着一堆衣甲,早已被血渗透,头盔上还陷着一个坑。

  皮演又喜又忧的坐在床边。

  喜的是,李承志披的是全铠,外伤不重,能站能走,也就头上那一个肿包看着吓人一些。

  忧的是,脑子好像被砸坏了,谁问都不应,像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医师告诉皮演,八成是得了离魂症……

  他紧紧的盯着李承志:“承志,记不记得本官是谁?”

  李承志如同雕塑,连眼珠都不转一下。

  “记不记得你家太夫人、你爹你娘?”

  李承志还是不动。

  皮演心里一紧:“难道连你自己是谁也忘了?”

  沉默了好久,才见李承志张了张嘴唇:“不记得了!”

  皮演脸上顿时浮现出喜色:“吃饭喝水可还知道?”

  李承志轻轻点了点头。

  “好……”皮演欣喜的叫了一声,又忍不住咳嗽起来。

  丢掉些记忆算什么,只要人不残不傻,都不算大问题。

  等咳声缓下来,皮演想再宽慰几句,发现李承志正定定的盯着他。

  之前他自称本官,对自己又这般关心,应该是原身的上官吧……

  “那个……大人,我叫什么?”

  “姓元,万物之元的元,李承志……”

  皮演一声长叹,“不要多想,好好休养,其它的,等伤养好了再说……”

  等李承志点了点头,他才颤颤巍巍的站起身来。

  旁边一个披甲的将军连忙扶住了他,又一指屋内的几个医师和仆妇,厉声喝道:“照看仔细了!”

  “诺!”

  ……

  李承志瞅了瞅房顶上的雕梁,又扭过头,看了看床头边的牛油蜡烛,还有穿着絮里嗦啰讲不出名字的衣服的郎中和仆妇……

  穿越了?

  他很想爆一句粗口,不然无法表达此时的心情……

  这一出是怎么发生的?

  在县安监局熬了足足六年,各科室轮了个遍,终于熬成了安防科的副科长。

  依然是科员,说白了还是个干活的,干的还是最脏最累最危险的那种。

  矿区监查有他,危化防治有他,防汛抗洪还有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是在山里的矿区,就在戈壁滩上的化工园区,要么就在黑河河堤上,三五天一周不着家是常事,苦逼到不能再苦逼。

  就这,一群混蛋说他升官了都不请客,说是要吃大户,闹着要野炊,还要野营……

  没办法,只好选了一个周末,带着他们来了山丹军马场。

  结果羊肉都没烤熟,他就被灌醉了。

  他被抬到了车里,不知睡了多久。被冻醒的时候,发现自己依然在车里,惊奇的是,车却在水底?

  然后,就看到这个被染的跟血葫芦一样的衰货撞到了天窗上,再然后,自己就莫明其妙的成了他……

  真的穿越了……

  好在家里有哥哥在,爸妈不至于老无所依。

  也可惜了老子的副科长,还有女朋友……

  想到这里,他转过头,看了看侍奉在旁的医师:“当今是哪一朝?”

  医师恭恭敬敬的弯下了腰:“大魏!”

  战国,三国,还是异世界?

  他眉毛一挑,沉吟道:“之前是哪一朝?”

  “晋朝?”

  “皇帝姓什么?”

  “司马!”

  “司马懿的司马,曹魏之后的晋朝?”

  “对!”医师欣喜的点着头。

  他还以为李承志想起来了一些。

  李承志脸却黑的跟锅底一样。

  竟然是南北朝的北魏?

  冷门到都不见电视剧演的那一种。

  当艳史趣闻看来的那些历史知识,不知道能顶几根鸡毛用?

  印象中,这个由鲜卑族建立的朝代,虽然终结了五胡乱华,但依然乱的一批,年年都有造反,哪一年要没有,就跟太阳从西边出来的一样。

  纲常伦理也崩溃的一塌糊涂:

  皇室内血亲乱伦!

  皇后贵妃公然和大臣私通!

  宗室、大臣的妻妾与外人私通如家常便饭!

  太后公开养面首!

  皇帝生不出儿子,派皇后出去借种,借种生出的儿子,照样当了皇上!

  觉得当妓女才是最舒服的太后和皇后!

  三观能碎到地球外,风气开放简直冠绝宇宙……

  就这,网上都还有人说“最美不过南北朝!”

  绿帽子戴多了吧?

  也不知道这些皇帝、宗室、大臣都抱的是什么样的心态?

  对了,皇族姓什么来着?

  拓跋还是元?

  元……

  李承志眼皮一跳:“我是皇族?”

  医师把腰都快弯地上了:“小人委实不知!”

  “去找个最熟悉我的人进来!”

  医师快步走了出去,还没十秒钟,就冲进来了四个浑身是血,还披着重甲的军将。

  四人单膝跪地,齐声喊道:“郎君!”

  李承志被震的一脸懵逼。

  ……

  前院,府衙正堂。

  皮演端坐在太师椅上,冷冷的看着面前的宇文元庆。

  竟然给这烂泥扶不上墙的混账玩意挡了枪?

  堂堂五品的典牧都尉,兼张掖郡守,竟然去抢一介八品县丞的小妾?

  结果被县丞引为奇耻大辱,暗通柔然,谎称马场的一千重骑被调回了武威镇姑臧城,然后哄来了五千胡骑,直捅宇文元庆的老窝,想抢走河西马场那近十万匹战马。

  却不想,偏偏撞上了自己的官驾。

  胡骑看到四品官旗,只以为是宇文元庆,兜头就杀了过来……

  贼球攮的,不认字也就罢了,连数都不识么?

  那是“皮”,不是“宇文”。

  闹这么一出,朝廷肯定会派钦使来查问,说不定还会起兵征讨。

  自己至少也要等钦使至此,向他秉明事情始末。

  所以,自己这个京,已然是回不了了……

  想了许久,皮演才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上报吧!”

  宇文元庆的上官是武威镇将,他即便心里有气,也只是已卸任的外地镇将,不能置喙太多。

  “世叔放心,已备了六百里加急文书,马上启程!”

  宇文元庆抹了一把头上的汗。

  他是被吓的。

  臣服数年的柔然,因为他的原因,突然引兵入境?

  一个不好引发的就是国战,这么大的锅,他哪里能背的动?

  不论这个,就是那十万匹战马,真要丢了,也断然不会有他的命在。

  好在先撞上了皮演,他派人提前示警,马场有了防备,才没让大祸落到头上来。

  但宇文元庆估计,他这个郡守和典牧校尉,怕是已当到头了……

  两人各自想着心事,都没发现天色已微微发亮,直到胸口隐隐做痛,皮演才惊醒过来。

  “给我找个地儿,我歇片刻!”

  “好好……世叔,这边请!”

  ……

  李承志坐在门口,眺望着远处的景色。

  晨阳照散了炊烟和雾气,照的草叶上的露珠晶莹剔透,有如珍珠,远处的弱水如同一条玉带,蜿蜒而下。

  这就是弱水,后世又称黑水、黑河,一百年后的唐三藏,就是横跨这条河,去印度取的经。

  后世,老家县政府在黑河边上修了一座唐僧师徒取经石雕,足有十多米高,声称此处就是晾经台。

  结果小侄子非要闹着让自己背他下水,去找那只千年老龟……

  看他神思悠然,几个站在他身后的家将,无不面带喜色。

  本以为彻底被砸傻了,没想到只是失去了点记忆?

  真是万幸……

  家将头目将一件薄裘披在了他身上:“郎君,进屋吧,外面露气太重……”

  “不用!”他摇摇头,“派人去前院,看看大人是否起身,若是起来了,速来报我……”

  “是!”头目应了一声,当即就派出了一位家将。

  李承志看了看跑出去的那一个,又看了看头目贺扬,还有他身后那两位,又长长的叹了口气。

  原身确实是宗室之后,但因曾祖造反,早被废爵除名,后人都成了庶人。

  家中有个曾祖母,已,快活成了祥瑞。

  祖父母早已去世,家中除了自己与父母,还有大房堂伯一家。

  堂伯是从六品的卫尉丞,堂兄是八品的协律郎。

  只有父亲无官身……

  家境还好,洛阳城外有几个农庄,城内有几家店铺。

  在李承志看来,原身简直能称得上神童:十四五时就颇有诗名,更勇武过人。再加上一副好皮囊,与其它三位有才学、且相貌俊美的宗室之后,一起被当朝尚书崔休称赞为“风流宽雅四公子!”

  也不知什么原因,原身放着神童不当,三年前以一介白身从了军,来了凉州。

  累积军功,三年升了五级,现如今已是从七品的中参兵军事。

  说直白点,就是可领一千兵的军将,不领兵时,便领皮演的近卫统领。

  这开局,相当不错了……

  身后这四位,按后世的说法,是他家的家生子,忠诚应该没问题。

  正好,可以帮他做一些私密的事情……

  李承志沉吟了许久,才肃声问道:“贺扬,能不能找根铜管来,越长越好!”

  郎君要铜管做什么?

  贺扬心中犯着疑,嘴上却答的飞快:“长的没有,短的倒能找到……郎君的车驾里就有。”

  车里就有?

  贺扬说的是那辆,里面装的是李承志这三年来积攒、以及皮演赐给他的财货。

  “去看看……”

  他也想知道,除了家世和声望,原身还留下了些什么。

  看到车厢里的东西,李承志眼睛一眯。

  一支曲颈的梨形琴,还有一只喇叭……呸,唢呐。

  现在才是公元六世纪初,就有了这些东西?

  李承志伸手一指:“琵琶,唢呐?”

  贺扬高兴的满脸都是褶子,头点的跟吃米的鸡:“对对对,批把,苏尔纳!”

  “我还会乐理?”李承志惊的是这个。

  “大郎好音律,郎君好奇,跟着学过几天……”

  哦,忘了,堂兄就是专管音律的协律郎。

  李承志也算是知道了,贺扬所说的短铜管,指的就是唢呐上的铜哨。

  他将唢呐提了起来,心中转着念头。

  好像明朝的时候,军队就拿这玩意当军号使,比现在大魏军中用的牛号角,强了十倍都不止……

  心里想着,手上就动了起来,不大的功夫,唢呐就被他拆成了五六片。

  工艺极其简单,绝对能量产……

  但眼下还顾不得这个。

  铜哨这么短,怎么用?

  自己昨晚被贺扬捞上来的时候,好像看到河边有芦苇……

  李承志稍一沉吟,把铜哨递到一个家将手里:“用炭火烧,把它掰弯……小心别弄折了……”

  然后,他又钻进了马车。

  好东西不少,大约近百斤的铜锭、十几斤银豆子,竟然还有两块狗头金和两斤多金砂。

  “哪来的?”李承志奇道。

  之前才问过贺扬,偌大的大魏朝立国百年,竟然还处在以物易物的阶段,官员的俸禄都是以绢、粟发放。

  原因就是铜太少,没办法铸币。

  金银就更不用说了。

  一两金,足以换一百匹绢,这些金子加起来足有五斤,就算精炼后剩四斤,也能换六千四百匹绢。

  自己是从七品,年俸才是一百匹……

  贺扬瞅了瞅左右:“郎君镇守盐场时,高车国的盐商送的礼……”

  高车国,不还是匈奴么?

  意思就是自己镇守盐场时,匈奴盐商送的礼?

  卧槽……

  李承志吓的跳了起来。

  “郎君……”贺扬猛的按住了他,低声劝道:“给高车国卖盐铁是朝廷默许的……高车与柔然是死敌,高车越强,柔然就越弱……”

  原来不是里通外国?

  但这贪的也太多了吧?

  李承志稍定了定神:“你不是讲,先皇所定:贪绢一匹当杀,百匹夷三族么?”

  贺扬鄙夷的撇了撇嘴:“若真如此,何止满朝文武,怕是连乡里的里长都剩不下几个!”

  李承志被噎的哑口无言……

  贺扬又宽慰他:“世事便是如此……也请郎君宽心,大人得的何止十倍……”

  意思即便天塌下来,也有皮演这样的高个顶着。

  好吧……

  除了金银财货,剩下的就是书了,估计有三四十本,什么类型的都有。

  五经自不必说,还有《史记》《汉书》《三国志》等史书。

  剩下的便是一些佛经和道家典籍。

  李承志叹了一口气。

  碰上这种学古通今,文武双全,还懂变通的原身,他压力好大……

  “收起来吧!”李承志摇摇头,跳下了马车。

  贺扬有些奇怪。

  郎病这一病,好像对财货淡泊了许多……

  回了房里,正好碰到几个仆妇在上早食。

  李承志瞅了一眼,又懵了。

  除了一盘冷切牛肉,那盆里装着的,难道不是汤揪片?

  看他盯着饭盆愣神,贺扬误以为他正在努力的回忆,高兴的提醒道:“郎君,这是羊肉汤饼……”

  闻着略有些熟悉的味道,李承志眼眶一热……

  ……

  看着机灵许多的李承志,皮演心怀大慰。

  李承志年少却稳重,更是智勇双全,迟早都会显赫,所以皮演不只拿他当臣属看待,更抱着几分看重和喜爱,这三年来,没少调教和点拨他……

  听李承志要去昨日接战之处,皮演下意识的皱紧眉头:“要去寻槊?一杆槊枪,有何值当寻的,我送你一杆就是……”

  马槊虽贵,但那是针对寒门子弟而言,对世家来说,真心不算什么。

  李承志恭身答道:“主要是想到昨日接敌的地方看看,看能不能想起一些事情……”

  “砰!”皮演重重的一掌拍在了桌子上,吓了李承志一跳。

  他还以为自己的应对出了差错,被皮演看出了马脚。

  等皮演张嘴骂人,李承志才安下心来。

  “贼球攮的,宇文元庆从哪里找的庸医,怎没有想到这个?

  我要等朝廷的邸报,你能在七天之内回来即可,你若是能骑马,去酒泉驻所都无妨……但要小心,莫蹈我覆辙,我再派两什卫骑予你……”

  从河西到洛阳,两千里有余,就算是六百里加急,来去也要七天以上。

  再一个,经昨日之战,敦煌、武威两镇正是戒备森严的时候,不用担心再发生昨天那一幕,所以皮演才会放心大胆的放他出去。

  李承志狂喜。

  他还想着,想个什么办法,能让皮演同意他出去转悠两天,却是皮演先帮他想到了。

  就是这两什卫骑有些麻烦……

  李承志怕出岔子,不敢多嘴,只是深深一揖:“多谢大人……”

  回了后院,他当即就交待贺扬,让他带足十日的口粮,再准备一些东西……

  贺扬觉得很奇怪。

  郎君让自己准备这么多绳子做什么?

  还备了一副新鲜的羊肠和两只陶缸?

  贺扬又自做主张,宰了三只羊。

  应够足够郎君吃七天了……

  ……

  等到披甲的时候,李承志才明白,“勇武过人”指的是什么。

  足重四十二斤的全铠挂在身上,就像穿了一件棉大衣,没感觉到多重。

  贺扬还说,他是天生神力,用的那杆马槊,足重二十四斤,勇冠敦煌镇……

  北魏的计量略重,一斤约有后世的530克,这两样加起来也就35公斤,和后世士兵长途拉练时的负重差不多,但在这个时代能背着走不喘气的,已能算是壮丁了。

  更何况,披着四十五斤的重甲,还能把十二公斤重的马槊耍的如臂使指,真不是一般人物。

  他决定,有时间的话,一定要好好练一练武艺。

  这可是保命的本事。

  至于文采?

  也不知道跟女朋友在一起时,顺风灌耳记下的那几首诗,能不能用的上?

  ……

  准备妥当后,李承志坐着马车,率四名家将并二十卫骑,出了都牧府衙。

  往西二十里的弱水南坡,就是昨天交战之处。

  战场在夜里就已打扫完,死人就地掩埋,死马都被拉回了典牧府衙。但草地上依然可见黑红的血渍和战斗过的痕迹。

  偶尔还能看到从土里伸出来的手……

  也不知是不是已在昨天见识过满地死尸、肠穿肚烂的景像,李承志没有感觉到一丝不适。

  原身落水的地方,刚好是个凹口,当时贺扬和三个家将像是疯了一样,就差跳进水里去找他了。

  但冲到河边,却发现李承志像是被吓傻了一样,呆愣愣的站在河里,露着一个脑袋……

  李承志敢肯定,当时他脚底下踏着的,绝对是车顶……

  到了那处凹口,让家将和卫骑散到四周,他走到水边,往下瞅了一眼。

  泥沙边上,还荡漾着一圈圈五颜六色的油花……

  李承志激动的浑身一抖。

  车果然就在下面……

  许久之后,他才压住兴奋,朝贺扬招了招手,压低声音说道:“想办法,将卫骑支走!”

  支走?

  贺扬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但没问为什么:“多远?”

  “看不到这里为止……”

  “是!”贺扬点点头,转身去下令。

  侧耳听他给那两什甲骑的交待,李承志暗暗道了一声赞。

  聪明!

  贺扬让他们去找自己昨天丢掉的槊枪,谁能找到,就赏一匹绢。

  ……

  等那两什甲骑走后,李承志又让几个家将架起了陶瓮,煮起了羊肉。

  总得找点事干,不然他一直停在这里不走,会让人觉得很奇怪。

  河边多的是芦苇丛,他让贺扬折了一根最粗壮的回来,抓着羊小肠,仔仔细细的接上了那根细铜管。

  贺扬狐疑的看着他的操作。

  这是想衔管下水?

  接好苇管,李承志看着贺扬,用极其认真的语气说道:“贺扬,我要说,我昨日落水后,在水下发现了宝物,你信是不信?”

  贺扬的眼睛微微一亮,他终于明白,李承志为何让他支走甲卫,又让其它三个家将守好后坡,只要有人靠近,马上示警了。

  “郎君可是要我下水?”他低声问道。

  “我自己来……”李承志拦住了想要劝阻的贺扬,“非是我不放心你,而是宝物埋在沙下,我予你讲不明白方位,你下去也找不到……放心,水深至多一丈,拴上麻绳,万无一失……”

  听到水只有一丈深,他还会拴上绳子,而且水流也不急,贺扬才勉勉强强答应。

  最重要的是,除了郎中说的离魂症,李承志委实没受什么伤,就连后脑上那个大包,只是一夜的功夫,也已消弥贻尽。

  不然打死他都不会让李承志下水。

  李承志脱了衣甲,穿了中衣,又围了一件甲裙。

  只凭人力,很难长时间留在水底,况且他还要搬东西,所以必须带能沉入水底的配重。

  他将一根粗绳拴在腰里,另一头让贺扬抓紧,又将几根细绳缠在手腕上,把连着苇杆的铜管吊在脖子里,从坡边滑下了水。

  水有些凉,他忍不住的打了个机灵。

  贺扬有些担心:“郎君?”

  “放心!”李承志回了一句,又交待道,“绳子再放一放!”

  此时水才到他胸口,但他记得,昨天他站在车顶上时,踮起脚才能将口鼻露在外面。

  贺扬点点头,手上一松,李承志往下一沉,脚下猛的踩到了实物,又听到“咯嘣”的一声闷响。

  是车顶!

  李承志心中狂喜,咬住铜管,沉到了水底。

  他先打开后备箱,摸索了一阵,提出一个编织袋。

  里面装着半袋土豆和红薯。

  这是准备裹火晚会的时候,拿来烤着吃的……

  等编织袋被贺扬吊了上去,李承志又挪到了副驾驶的位置。

  手划过车门,还能感触到漆字。

  那里喷着“高台县安监局”的字样。

  应该就是里面……

  李承志心跳的咚咚直响,呼吸急剧加速,裹着羊肠的苇管,被他吸的“律律”做响。

  他伸出急颤的右手,拉开了副驾驶的车门,又倾身往里摸去。

  入手柔软,不是人是什么……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他还是忍不住鼻子一酸,当即就想流出眼泪,喉咙里像是塞了一块东西,堵的上不来气。

  他紧紧的将尸体搂在了怀里,心如刀割。

  回不去了,永远都回不去了……

  他从来都没有想像过,有一天,会抱着自己的尸体哭……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腰里的绳子突然一紧。

  李承志咬咬牙,拉了拉绳子,给了个安全的信号,又把尸体放到了座位上,还拉上了安全带。

  尸体是万万不能见光的,不然绝对有人会怀疑,他这离魂症是怎么来的。

  只盼有一日能重返此地,再仔细安葬。

  放好尸体,李承志才摸起了口袋。

  钱包、手机、打火机、手腕里的表,脖子里的玉,腰里的皮带……

  摸完身上的东西,他又打开储物盒。

  其他的不知道,但他记得,这里塞着一包感冒药,以及决定来野营时,女朋友带的一块太阳能充电板……

  将其中所有的东西清空,李承志才恋恋不舍的浮上了水面。

  能拿的不止这么多,后备厢里还有局里刚发下来,准备汛期抗洪的装备。

  而且车里就有工具,如果他愿意,把车轱辘卸走,更或是把整辆车拖出去都行。

  但怎么解释?

  只期望有朝一日,他有保住这些东西的实力,再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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