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了长歌港,把战利品一卖,这趟收获了差不多30000第纳尔,本来干瘪的钱袋又充实了起来。
“我是这么想的啊,刀哥。我战斗力也就这样,就算用加点提上去,顶多也就是个骑士团的水平。但如果加点在后勤上,那就不一样了。”云峰一边吃东西,一边说着他的想法。
刘正点点头,等着他继续说。
“属性我就主加智魅,技能我就主加交易和说服力。这样一手第纳尔,一手嘴炮,再加上刀哥你超强的武力,绝对能在潘德大陆混得风生水起。”既然这颗龙泪已经决定用掉了,云峰就想把利益最大化。
“你说的有道理,那就这么分工了。那我们接下来干嘛。”刘正问道。
“接下来嘛,当然是喜闻乐见的练级环节了。”云峰兴奋地搓搓手,仿佛想起了当年爆肝刷海寇的青春时代。
甘多努·三指是三指家族最优秀的年轻人之一,从他才24岁就独立带领一支10人的小队可以看出。
人们都称呼他们为可怕的海寇,但甘多努更愿意称自己为凡斯凯瑞掠夺小队。
和那些为了一己私欲而抢劫的土匪们不同,他们有着更高尚的目的,那就是为了得到阿格努斯女王的欢心。
然而,强大而勇敢的凡斯凯瑞掠夺者们最近遇到了麻烦。
有两个人不断地找凡斯凯瑞掠夺小队下手,少于10个人的就直接进攻,10个人以上的就用弩箭偷袭。
一开始的时候凡斯凯瑞勇士们还有机会反抗,甚至有一次差点围杀了那两个人。
但到后来,那两个人越来越强,尤其是那个拿着长棍的人,变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怪物。
他能空手接住飞斧,一锤就能让盾牌脱手,甚至能够踹倒一匹奔马。
一队凡斯凯瑞小队在他面前就像是无助的孩童,而设下包围圈时,又根本没人追得上那个怪物。
“美丽而强大的阿格努斯女王,请您赐福您的子民,不要遇到那个怪物。”甘多努在心中祈祷。
可惜,他的女王只是个凡人,何况潘德的神明除了射手之神乌尔维特以外,其他神明都是只会干忽悠的家伙。
“你们想要我的头盖骨吗?”茂盛的灌木丛里突然跳出来一个全副武装手持奇怪长棍的男人。
“哈夫西格拉啊,我祈求您接引我去您的天堂。”甘多努绝望地做了临终祷告,然后冲向了那个怪物。
刘正吹着口哨砍掉了海寇们的脑袋,然后挖了个坑把他们剩下的尸体埋了。
他一开始是不砍脑袋的,但后来发现使坠湾给的赏金实在太多了。
自从开启了人物面板,他们就来到了使坠湾,专门找海寇的晦气。
一开始还需要巴克利雇佣兵们隔远点掠阵,后来级别升高了以后,基本就是他们两个上去砍人,补给商队在后面等着运战利品了。
再到后来他们升到15级以后,云峰带着补给商队回去做生意,刘正就一个人带着马车到处狩猎,车装满了就拖回使坠湾给云峰拿去卖。
一开始不是没有人打过这只新商队的主意,不过一是碍于半个百人队的巴克利雇佣兵,一是还没有谈好分赃事宜,还在观望罢了。
到后来刘正运回来的战利品和海寇头颅越来越多,再到后来一拳打死了一匹惊马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打他们的主意了。
要是硬打,他们肯定能吃得下这只队伍,但他们也肯定,刘正会在半夜拧下他们的头颅。
贵族和大商人派出了一个代理人,以50000第纳尔的价格,保证他们今年内在凛鸦境内不会被针对。
价格不菲,但也还算优待了,一般的新商队都是按比例收的。
在得到两颗龙泪宝石之前,还不好得罪这些吸血鬼,云峰捏着鼻子给了,到时候再把这笔账算回来。
刘正回到了使坠湾,把马车交给云峰之后,就骑马赶往了博识城。
今天已经是潘德竞技大会的倒数第三天,就算是骑着快马,也要日夜兼程,否则就赶不上了。
“等级:20”
“力量:48”
“敏捷:30”
“智力:11”
“魅力:8”
“强击10级、强弓7级、骑术5级、骑射5级、跑动2级、武器掌握4级”
刘正看着自己的人物面板十分满意,其实他的力敏还可以更高,只是为了加技能点,把初始奖励的4点全点了智力。
5级的骑术让他从一个根本不会骑马的人,变成了一个马术高手,甚至可以做出花式骑乘的高难度动作。
2级的跑动加上30点的敏捷,则让他的爆发速度比现实世界的田径冠军更快。
他能感觉得到,有一种力量在强化和保护着他的身体,也许这就是龙泪的介绍里说的魔力吧。
基本上来说,他已经脱离凡人之躯了。
可惜,仅限此任务,用完作废。
而且如果真的找不到第三颗龙泪宝石,那他的经历绝对可以上玩家论坛搞笑区热榜了。
你说任务失败了,经历怎么会传出去?
事实上,云峰还有一个强行结算道具。如果不是有底牌,他也不可能答应刘正用掉龙泪。
毕竟就算是拿不到冠军,也是有别的方法拿到那颗龙泪的,比如拿钱买或者打闷棍之类的。
沿着坠星山脉的大路,往东南方向一直前进,第二天下午,刘正来到了烈狮王国的峭岩湾附近。
他决定就近找个村子休息一下,人受得了,马受不了了。
这匹马是云峰花了整整30000第纳尔买的,据他说是什么一流的狮鹫铁蹄,是除了几种顶级马以外最好的马。
说起来,潘德大陆的马也是魔改版,耐力远胜蒙古马,速度比汗血宝马还快,只能说低魔也比无魔强。
观察了一下,前面路口有两条岔路,宽的应该是通往峭岩湾的,窄的应该就是通往某个村庄的了。
他勒了下缰绳,朝着小路而去。
然而众所周知,走小路容易遇着鬼。
骑了不到两里地,刘正眉毛一敛,又有经验送上门了。
他跳下骏马,拍了拍它的屁股,让它先跑远一点。
毕竟就这么一匹马,要是被砍死了,那就很麻烦了。
等马跑远了,伏击者也从树林里现出了踪影。
“这是个什么东西?”刘正一脸的疑问加恶心。
毕竟伏击者的样子实在有些恶心,穿着和迷雾山劫匪有点像,但脑袋却像被火烧过一样,溃烂的血肉随着奔跑不断地抖动。
刘正把棍锤插在了地上,他不敢想象待会儿清洗的时候会有多恶心。
他从储物空间里取出了童子切,这时跑得最快的怪物已经冲到了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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