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人实在太凶猛了正文卷第九百一十六章黑角城还有背负着骸骨长弓和血钻投矛的半人马武士,也踏着整齐的步伐,如同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长龙,从烟雾缭绕的地平线上滚滚而来。
他们的眼窝里闪耀着电芒,他们的鼻腔里喷涌着火焰,他们的蹄子上都镶嵌着精铁打造,带刺的马蹄铁,马蹄铁上沁满了血迹。
虽然体型没有牛头人那么健硕,但数以万计的半人马武士,前进的节奏却整齐划一,数万只马蹄几乎同时抬起,又在同时,狠狠践踏大地,发出的轰鸣,几乎要把叶子的心都撕碎了。
还有野猪人。
这些血蹄氏族中最贪婪也最野蛮的家伙,虽然没有牛头人那么高大,也没有半人马这么威严和军纪严明,但他们吞噬特殊矿物质之后,不断在曼陀罗树上剐蹭,将树脂凝固成最柔韧的战甲。
又有一枚枚分泌着剧毒的尖刺,从战甲下面明晃晃地戳出来。
就算不进入“图腾狂化”状态。
他们都是浑身带刺,皮糙肉厚,整个血蹄氏族最疯狂,最难缠的家伙。
然而,当蛮象人大摇大摆出现时,无论牛头人、半人马还是野猪人,全都变得娇小玲珑,黯然失色。
这些身高超过十臂的彪形大汉,简直像是一堵堵移动的高墙。
每踏出一步,就会在大青石铺设的道路上,轰出蛛网般纵横交错的裂纹。
他们的象牙比牛头人引以为傲的牛角,更加粗壮三五倍。
象鼻更像是长满了血色尖刺的蟒蛇,在脑袋前面甩来甩去。
更别提他们扛在肩膀上的武器——那根本是将一根根曼陀罗树连根拔起,稍加修剪,套上一圈圈的铁箍,打造而成的“攻城锤”!
在蛮象人雷霆般的脚步声中瑟瑟发抖的鼠民俘虏,真像是在大笨象脚下东躲西藏,稍有不慎就会被踩成肉泥的老鼠一样。
面对这样的血蹄大军。
叶子和所有俘虏一样失魂落魄。
用好几天时间,才一点一滴,勉强凝聚起来的复仇之心,再度被碾压得支离破碎。
他们并非第一批抵达黑角城的俘虏。
比血蹄武士们数量更多十倍的鼠民,早就聚集在城市外围。
荣耀降临,大战将至。
黑角城是图兰五大氏族之一,血蹄氏族最重要的军事基地。
来自四面八方的图兰勇士,源源不断汇聚到这里,令黑角城的人口瞬间暴涨数十倍。
扩大城池,搭建营垒,储备军粮,挖掘矿石,铸造兵器……
数不尽的工作,等待鼠民用他们的汗水、鲜血乃至生命来完成。
光是城市外围,日夜喷发着剧毒浓烟,飞溅着钢花铁水的铸造工坊,每天都要活活累死和意外烧死、烫死、熏死成百上千的鼠民。
他们应该感到荣耀。
若非战争规模空前,急需大量长矛、箭矢和战刀的话,流淌着不洁之血的他们,根本没资格去触碰神圣的金属,更没资格将自己肮脏的血肉和骨骼,铸造成最锋利的兵器。
而在铸造工坊喷涌的滚滚黑烟后面。
叶子看到了黑角城。
这是一座何等宏伟,何等霸道的大城啊!
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城池,没用半根曼陀罗木做支撑,全是用黑色的山岩,白色的骸骨和红色的矿石,垒砌得结结实实,看上去,就连雷霆的震怒,都无法将它轰跨。
最低矮的房屋,也有足足四五层高,在它后面,层层叠叠,鳞次栉比的最高处,仿造圣山的样子,建造的超巨型祭坛,至少有十层,不,二十层,不,三十层叶子家的棚屋那么高。
三十层!
若非祖灵的祝福和图腾之力的加持,这世上怎么可能有不用一根曼陀罗木的房屋,能垒砌到三十层的高度!
这片波澜壮阔,气势恢宏的场景,就像烧红的烙铁,几乎要烙平深深镌刻在叶子脑海中,妈妈被烧死,安嘉被掳走的画面。
他几乎要放下仇恨,相信妈妈和哥哥的死,还有半山村的毁灭,都是神圣的祖灵,不可违逆的意志。
图兰人的法则。
强大,就是正确。
血蹄大军和黑角城是如此强大。
他们所做的一切,包括毁灭半山村,当然也是正确,甚至是正义的。
更何况,断角牛头武士还为哥哥进行了赐血仪式,给予了他最荣耀的想法,对吧?
不,不对。
有哪里不对!
叶子的犬齿深深嵌入嘴唇,用刺痛和鲜血,苦苦对抗这种想法。
却有不少鼠民俘虏,已经坚持不住。
在血蹄大军和黑角城的气势碾压下,他们的复仇之心荡然无存。
往昔种种,都随着付之一炬的家乡,烟消云散。
现在,他们只想像一个真正的图兰勇士那样,去杀戮,去掠夺,去焚烧,去毁灭一切!
“让我加入血蹄氏族吧!
“我通过了荆棘丛林和野牛瀑布的考验!
“我饿了三天三夜,却还有足够的力气,能撞断一棵曼陀罗树!
“我能帮老爷们砸碎一切敌人的头颅,无论是黄金氏族,雷电氏族,还是信奉圣光的蛮子,杀,统统杀光,杀杀杀杀杀杀!”
前方一名身高超过三臂,格外强壮的鼠民俘虏,忽然如疯似魔地呐喊起来。
他拼命挣扎,不小心撞到了押送自己的牛头人。
牛头人自然岿然不动。
但俘虏尾巴上的血污和淤泥,却不小心蹭到了他的脸上。
或许是回到黑角城,心情比较放松的缘故,牛头人竟然没有恼怒,反而咧嘴笑起来。
“好,只要你能挨过这一拳,就有资格成为我的仆兵!”
牛头人用两根手指拧断了束缚鼠民俘虏的牛筋绳索,示意俘虏做好准备。
更多血蹄武士兴致勃勃地围拢上来,吆五喝六地再次下注。
“五步!”
“七步!”
“我看他不行,太瘦弱了,最多坚持三步!”
他们说着俘虏们听不懂的话,甩出一串串用图腾兽骸骨打磨而成的钱串子。
最强壮的鼠民俘虏深吸一口气,双目圆睁,胸膛像是风箱一样鼓胀起来,变得如盾牌般坚固。
他硬憋着一口气,已经说不出话,只能用眼神示意比自己高不了多少的牛头人:“来吧!”
牛头人喷了个响鼻。
也不蓄力,松松垮垮,随手一拳,貌似轻飘飘落到鼠民俘虏的胸口。
鼠民俘虏先是满脸震惊,没想到这一拳会这么不痛不痒。
随即欣喜若狂,认定自己已经成为黑角城和血蹄大军的一员。
他转过身,张开双臂,朝叶子等俘虏们走来。
一步,两步。
“光荣啊,血蹄——”
刚刚跨出第三步,话才说了半截,这个鼠民俘虏的胸膛就继续膨胀。
伴随“噼噼啪啪”的骨骼爆裂声,他的上半身就像火山爆发般,整个儿炸裂开来,鲜血和稀烂如泥的内脏,染红了七八臂范围内的大地。
血蹄武士们没想到这家伙如此没用,竟然连三步都没坚持住,输个精光的家伙,纷纷朝仍旧戳着的半截残尸,喝起倒彩来。
“笨蛋,想活着加入血蹄氏族,可没这么容易。”
叶子身后的伙伴,小声嘀咕起来。
他告诉叶子,现在战争还没完全爆发,五大氏族仍在招兵买马和磨刀霍霍,是不需要那么多鼠民来充当炮灰的。
鼠民被“征召”到黑角城,主要是来打铁、挖矿,筑路,修城,运粮,承担最辛苦的劳作。
按照以往荣耀纪元的经验,一百个鼠民,至少有七十个会在战争准备阶段,活活累死。
但“累死”这么不光彩的死法,是不可能有资格,被赐予氏族之血的。
“无论打铁、挖矿还是修桥铺路,都不可能加入血蹄氏族。”
伙伴说,“我们想要摆脱鼠民的身份,只有一条路——进入角斗场!
“虽然我们没资格成为真正的角斗士,顶多只是角斗场上的消耗品,是最尊贵的角斗士们,上演华丽战斗之前,消磨时间的玩具。
“但至少,我们有机会得到锻炼,参加战斗,有那么一星半点的希望,变强,变强,不断变强。
“就算我们无法在一场‘游戏’中,弄伤角斗士,但只要在角斗士的强大攻势下,支撑一段时间,就有可能获得某一名观众的青睐,成为他的仆兵,加入血蹄氏族了!”
叶子心中一动。
他不知道,自己是否真想加入血蹄氏族。
熊熊燃烧的棚屋,妈妈一声不吭在烈焰中扭曲;哥哥凌空旋转,重重落地;还有安嘉错综复杂的眼神。
和威风凛凛的血蹄大军,气势恢宏的黑角城。
这两副画面严丝合缝地重叠在一起,令少年看不清自己的命运和心意。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
无论是否加入血蹄氏族。
他都渴望变强。
无所不用其极,愿意付出一切代价,不计任何后果地变强。
变得比所有鼠民都强。
变得比包括蛮象人在内的所有血蹄武士都强。
变得比黄金氏族,体内蕴藏着足足九副图腾的图兰之王更强。
然后,他要用最残暴的方式,杀死断角牛头武士。
以及那天出现在半山村的每一名血蹄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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