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贵年方十二,着实生得讨人喜欢。
倒不是说他有多俊俏,只是那虎头虎脑的模样,以及天生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想扮乖巧就乖巧的一点毛病也挑不出来,一想鬼点子又立时满眼坏水的样子,总是给人一些不一样的感觉。
平时在扣门到一根咸菜都得分成两顿吃的牛头村上,他总是能不定时的惑拐或偷或蹭的吃上顿肉,而且还没有被人打死,某种程度上便得益于他这一张天生讨人喜欢的小脸蛋……
不过这次可不一样了!
牛头村上的人除了红宝与花寡妇之外,其他人已经对他那张讨人喜欢的小脸蛋有了高度的免疫力,不再偷偷塞好吃的给他了,可是方贵大爷如今时来运转,手头有大把银子了!
早先在庄子里,方贵便已经向黑衣老妪打听过这庄子的位置,知道距离牛头村并不远,约摸四五十里山路,这时候带了那装满紫晶的囊袋,更是一路脚步轻快往牛头村上小跑了过来。
也不知怎地,如今他虽遭了这一番难,但却觉得身体里有用不完的力气,在山间跑的越快,身体越像是暖哄哄的舒服,倒像是小肚子里有个力气泉水似的,时时冒出来。
四五十里山路,便是成年人也得走上大半天功夫,但方贵这一路小跑了回来,却是还不到夜色降临,便已经来了牛头村附近。
看到了村口的大槐树,心里更加畅快,大叫着向着村里跑去,哈哈大笑道:“一村的穷酸们,方贵大爷我发达了,你们知道我遇到了什……”
“咦?”
话还没说完,便一下子顿住了。
今天的牛头村,看起来与平时全然不一样。
以往总是在村里乱叫乱闹,而且平均都被自己揍过不止一顿的顽童们不见了,总是坐在村头的水井沿上纳着鞋底,冲着过往魁梧汉子抛媚眼的花寡妇也不见了,就连每一次看到自己回来,都第一时间跑过来迎着自己,缠着自己叽叽喳喳问东问西的红宝丫头也不见了……
“人呐?”
方贵愣愣的看了半晌,心想:“难道都躲起来吃肉去了?”
他在村子里转了一圈,心里愈发的清冷,因为平时人气鼎沸的热闹村子,如今居然一个人也没有了,安静的可怕。他从村头开始,推开了每一家的门,发现里面也没有人了,有些人的锅里,还有熬好了的粟米粥,桌上还有摆好的小咸菜,但偏偏就是一个人也没有。
方贵愣愣的走在了村子里的小路上,推开了村长家的门,村长不在。
推开了花寡妇家的门,花寡妇不在。
翻了翻张老太家的鸡窝,发现连鸡都已经没了。
这见鬼的,人呢?
鸡呢?
……
……
直到方贵来到了红宝家的后院时,才从一面土墙上,看到了一排潦草的字迹,似乎是急急忙忙划下来的,正是红宝的口吻:“方贵哥哥,村里人要趁着你不在赶紧逃啦,我不想跟他们走,我要跟你成亲生娃娃,但是我爹拿着杀猪刀出来啦,方贵哥哥你可千万记……”
话只说了一半,后面明显还有,但却生生打断了。
这一番话直看的方贵目愣口呆:“就是为了躲我,全村人都跑啦?”
一股子凉飕飕的冷气直往脑子里钻,然后变成了火山也似的怒火:“至于嘛你们?”
“我最多也就偷看一下花寡妇洗澡占占红宝的小便宜,揍一揍村里的娃娃坑一坑村里的老汉,偷一偷王家老太的鸡,拔一拔孙家老头的萝卜,半夜里装鬼吓的张穷酸掉茅房里摔断鬼可不是我的本意啊,往村长家的铁锅里撒尿那也只是躲着偷肉吃憋的太着急了而已……”
“你们居然跑了……”
“干嘛要丢下我自己跑啊……”
“我现在已经有钱了……”
“……”
“……”
方贵在村里磨盘上发呆,心里还想着或许村里人会回来,但一直坐到月上中梢,整个村子里都漆黑一片了,却始终没有半个人影,他终于是坐不住了,跳了起来活动活动胳膊腿,心里恨恨的想:“这些王八羔子跑就跑吧,方贵大爷我这就去仙门里拜师修仙去……”
反正村子里已经没人了,方贵便也发了狠,跑去张家盛了一碗粟米粥,跑去李家捞了一碟小咸菜,王老太家的厨柜里翻出了半盆炖鸡,村长家的床底下摸出了一坛土酒……想是走的匆忙,这些平日里让方贵眼馋的好东西他们居然都没有带走,满足了他随便拿的愿望。
便在这磨盘上,方贵美美的大吃了一顿,还像模像样的滋了两口酒。
眼见得月落西山,他脑袋晕乎乎的,倒也有些豪气升了起来。
“啪!”
学着朱瞎子讲的故事里那些行侠之人的样子把酒坛子摔了,方贵大步向村外走去。
“方贵大爷我去修仙啦……”
他向着空荡荡的村子道别,走的十分潇洒。
……
……
对于整个村子里的人为了躲自己忽然间全部消失,这时候的方贵并没有想太多,他的小脑袋里也知道村子里的人确实是烦透了自己,想来离开也是正常的,更多的东西却因为见识所限,没有想到,只不过既然村子里没了人,那么自己能够选择的路也确实不多了。
之前从东土秦家黑衣老妪胡婆婆手里拿来的荐信,只当作一条退路,如今却派上用场了。
平时方贵东跑西逛,又跟着花寡妇学了一身爱打听事的毛病,倒也知道不少东西,比如说,他虽然从小没离开过牛头村,但却也知道这安州传说的几大仙门的,胡婆婆提到过的太白山,他便听赵铁嘴说过,具体位置不知道,但却知道这山是在牛头村西方的位置。
一开始出来,他是赌着一口气要去仙门修行,但慢慢冷静了下来,已经跑出了十几里,又专门折回去,在村口的老槐树上刻下了“我去太白山修行——方贵大爷”十一个大字,却是为了提醒那位回村里找自己的仙人老爷爷,省得他忽然回来接自己了,却找不到自己。
有没有其他的用意,便不太好说了。
留下了这行字,他才再次上了路,先去了二十里外的一座城镇,找人打听往太白山去的路径,这才知晓那太白山居然远在千里之外,对于他一个小孩而言,已是再远不过的距离。
想要赶路,那得有钱。
方贵有钱,而且还是仙人们用的钱,可凡间不认这个啊!
方贵还记得朱瞎子说过仙人用的钱比金银都值钱,可以在大城里的钱庄去换,一块灵币能换好几块金子,自己口袋里那钱紫晶应该能换不少金银吧,便到了钱庄门去晃悠。
临入门前,却又咬着手指琢磨了下。
似乎按着朱瞎子的说法,自己这样的毛头小子身怀巨款很容易惹祸啊!
当然凭自己方贵大爷的本事,并不担心有人来打自己的主意,可是关键在于那些人不知道方贵大爷有本事啊,他们来招惹了自己,自己还得再去教训他们,一来二去耽误了功夫,那不是白找麻烦吗?
越想越气,盯着那钱庄里进进出出的富绅们,都怪这些人不知道自己的厉害所以才害得自己不敢随便进钱庄去换银子啊,若是耽误了我方贵大爷修仙的大事你们担当的起吗?
既然自己去换银子一定会被他们盯上,一定会给自己惹来麻烦,方贵决定先下手为强!
眼见得钱庄里面,走出来了一个胖胖的中年男子,随身还带了个小厮儿,瞧他吃的油光满面,一定很有钱,方贵便叼了根草棒晃悠了过去,走到了这中年男子跟前时一个踉跄跌进了他怀里,那中年胖子十分嫌弃的向后一跳,叫道:“啐,小叫花子,走路不看人么?”
“大爷,给俩钱花呗?”
方贵抬起头来,大爷也似向着对方伸开了手。
“有钱也不给你,滚开!”
那中年胖子嫌弃的挥着袖子,大步的走开了。
方贵同样嫌弃的看了他一眼,朝着和他相反的方向一溜小跑。
手里拈了拈刚刚摸来的钱袋子,倒觉得沉咚咚的,应该有不少份量,方贵又觉得开心,又觉得有些庆幸,村里的刘赖子说行走江湖的时候必须掌握几门手艺,以备不时之需,自己当时也就是看他挺有诚意,跟着他随便一学,没想到关键时候倒还挺好使的……
手头有了银钱,方贵也放下了心来,大踏步的向太白山方向走去。
这千里之路,自然颇多波折,尤其是对一个十余岁的小孩儿而言,更像是一条几乎走不到头的遥远路程,但方贵虽然年幼,却是头脑灵光,又有一身的本领,该嘴甜时嘴甜,该心狠时心狠,这一路昼行夜宿,走走停停,虽然辛苦了些,一个月后,居然真找到了地方。
“这就是仙门吗?”
望着那高耸入云,连绵不断的群山,方贵磕了磕鞋里的石子。
“方贵大爷我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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