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林朝露(3)

  面对林朝露的沮丧失落,林晨风很想跟她说,这不是你从一开始就知道会有的吗?这不是你自己的选择吗?当初是谁跟我说,不要名份不要厮守,爱一天算一天。【】但她还是把话咽了回去,是非好歹得失乐痛,林朝露自己心里有数,何必她伤口上撒盐。

  朝露已经泛起了醉意,这却更勾引起她喝酒的**,将空瓶子撂在一边,她示意林晨风再开一瓶。突然,她张大眼睛很有良心地对林晨风说:“是你那小跟班儿送你的吧?”两年多以前,她就已知道晨风身边多了个有钱有闲的追求者,却一直没有时间详细问问。

  林晨风点头。这每瓶价值千元的干红,是韦宏图从国外带来的。2001年,啤酒才成为日常饮品不久,极少有人有红酒的概念,却被朝露这么接二连三喝凉水一样灌下去,但林晨风并不心疼。她一直觉得所有的事物,都是为了买人们的心情的才有存在的意义,高兴的,发泄的,痛苦的,思念的。。。至怕物件儿凌驾在人的头上,让人小心地供着它,小心地享用它,体会不到享受的快乐。这酒若能让朝露宣泄情绪,算是价值最大化了吧。

  林朝露却说:“别担心,喝你一瓶赔两瓶,喝你两瓶赔四瓶。明天去我那里拿,干红、香槟还有威士忌,随你。”她仰面半躺半靠,手背重重地敲着脑门,眼泪刷刷地流淌:“反正新的很快就会补充上来,每次临幸,值一副首饰,每次辜负,值几瓶洋酒。妈的,我到底是廉价还是昂贵?”林晨风知道朝露不是吹嘘,她那个身居国际教育学院院长的情人,虽然并不算高位,但是却颇有机会接触外国人和想去国外发展的富有的中国人,寻常人鲜见的洋玩意儿,在他手里不过是不值一提的小礼物。他转手就可以当作人情,送给自己的各个情人。洋酒,应该是最司空见惯的礼物了吧。

  林晨风把酒瓶递给朝露,饶是见惯了她喝酒的豪爽,但看着她对着瓶子咕咚咕咚一口气灌下去半瓶,也忍不住心惊。温言劝道:“朝露,我这里有我妈前几天带来的菜卷馍在冰箱里冻着呢,我去蒸一下回回温,你吃一块好吗?”

  林晨风知道,若是说别的食物,一定被林朝露粗暴干脆地拒绝,但妈妈做的家常饭,从来都是她最难以抗拒的。她心里有个打不开的结,幼年时父母离婚,妈妈把她留给父亲一走了之,二十年音讯渺然。原本开着一家大丝绸厂的父亲虽然忙捞钱忙女人但对她还算不错,十多年前父亲再婚,她就被骄若公主的继母以上学为名给赶了出来,从杭州流落到z州,从此她连丁点儿的父爱都得不到了。林朝露虽然看起来顽强、冷漠、傲慢,但林晨风知道,“妈妈”这个最寻常的称谓,是她心头一个剧痛,所有和妈妈相关的事物,所有妈妈年龄段的女人,都被她激烈地排斥、贬低、唾弃,然而晨风妈妈却是唯一的一个例外。林晨风的妈妈早就听说过林朝露的事,对这个可怜的“孤儿”非常地怜悯,上学的时候就对她百般关照,给林晨风做什么,也总是给她准备一份,天长日久,林朝露还真把晨风妈妈当做半个妈了。

  果然,林朝露连忙点头说:“好呀好呀,我早就想念阿姨做的菜卷馍了,我都吃不够。”

  林晨风赶忙去张罗。忙了好一通,端着热气腾腾的菜卷馍,旁边还放了一小碟妈妈腌渍的酱菜,走近床边,却发现林朝露已经酒醉而眠。第二瓶干红也被她给喝光了。

  叹息。心疼地拨开散落在她脸上的长发,把被子给她向上盖了盖,林晨风握着朝露的手,坐在床边呆呆地看着她。朝露有一双柔若无骨光滑细腻的手,修长的手指弹起钢琴拉起小提琴时,灵动得让人目眩,仿佛每一根手指都有自己的灵魂,在林朝露的指挥下默契合作,演奏出一曲曲人间绝唱。此刻,她的手指冰凉、苍白,连手心都失却了红润,手背青筋微微凸显。原本已经非常瘦削的林朝露,只怕这几日是更加形销骨立了。林晨风鼻子发酸,眼泪滴滴答答地掉下来,滴在朝露的手背上。

  梦中的林朝露微微蹙眉,蠕动了一下身体,不知喃喃说些什么,很快又完全归于寂静安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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